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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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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所有公共机构(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区管的文化展览馆、旅行社 、宾旅馆、车站、码头、体育场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窗 口单位、公共场所)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农村“生态美超市”乡镇覆盖率达到90。 2021年,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全区生活垃圾 分类覆盖率达到30,农村“生态美超市”乡镇覆盖率达到95。 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村“生态美超市”乡镇实现全覆 盖。 二、分类标准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普遍实行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 圾。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 、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公园、广场、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 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实行除餐厨垃圾之外的三分法;农村按“生态美超市”要求实行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职责分工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研 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配套政策,部署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指导各相 关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了解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对各成员单 位进行督促和考核。负责对本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考核。负责区餐厨垃圾收集转运项目、区建筑垃圾调配厂(堆放点)项目的建设和 管理,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管理 和处罚。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指导、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负责将生 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的 考评内容和城市文明创建督查内容,协调指导驻区单位、相关志愿者组织做好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 区委统战部:负责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 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有重点地进行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和管理。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负责 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 区文旅体局:负责推进落实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 导并督促区管文化和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民宿、游泳场馆开展生 活垃圾分类工作,树立绿色经营理念。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星级酒店、绿色酒店 和星级旅游景区评比的内容之一。 区教育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并进行宣 传教育。负责区属中小学、幼儿园等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在区职业等 院校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区科技经信局:督促工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反对过度包装 、倡行适度包装。负责鼓励促进低碳、循环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为循环经 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区民政局:负责本系统及养老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区财政局:负责落 实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指导和督促各职能单位落实资金保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用地指标的落实;负责协调 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选址,协助城管部门确定环卫专用车辆停放及垃 圾收集设施设备置放的用地范围。 区住建局:负责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督促落 实建筑工地及项目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