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的四条原则
办事,其实有四条原则。一是按法规办事。二是按程序办事。三
是按规则办事。四是按职责办事。
1、按法规办事
现实生活中,不论是法律规定、纪律规定,还是其他规定,有时看起来与道德
、人情相违背,但必须严格遵守,不能背道而驰。实践一再证明,只要能够坚决按
法规办事,许多难办的事情反而不难,许多矛盾反而好解决了。否则,就不能把事
情办得很好,甚至还会办糟;或者虽然把一件事情办成了,但却把规矩给毁坏了。
这方面西方国家做的比较好。我看到一份资料说,哈佛大学是一个叫哈佛的牧
师,把一块地皮和250本书赠给了当地的一所学校,最后这所学校发展成哈佛大学
。这250本书哈佛学院一直珍藏在哈佛楼的图书馆内,但是规定只能借阅不能带出
馆外。
一天深夜,一场大火烧毁了哈佛楼,在大火发生前,一名学生碰巧把哈佛牧师
捐赠的《基督教针对魔鬼、世俗与肉欲的战争》这本书偷偷带出了馆外,打算在宿
舍里阅读,第二天得知大火后,意识到这是唯一的一本,找到了校长,把书还给了
学校。
校长收下了书,感谢了他。然而下令开除了学生。这就是哈佛的理念,让校规
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这是他们的行事态度----法理第一
。
在办事的过程中,要时时提醒自己,始终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
令、军队条例条令、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工作的基本依据。不该办的事情坚决不能
办。
还有我们经常遇到的事情,给考试提供方便等等。这样违背原则的事情就不能
办。我们也不要求人办违背原则的事情。
2、按程序办事
程序是科学,程序是规律,程序是经验的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