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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三整合改革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与总结(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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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三整合改革后乡镇(街道)综合 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与总结(镇乡)     乡镇(街道)是基层治理的主阵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是打通基层社会 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已经或正在成为各地一个重要的改革向度。    一、背景与形势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 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指出,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 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 责。《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强调,进 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推动更多管理权限下放到基层。《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 见》明确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 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 二、实践与成效 近年来,**市**区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有力有 序有效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启了为基层治 理赋能增效的新模式、新征程。 一是机构综合。各乡镇(街道)整合原有“七站八所”执 法力量和资源,分别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镇政府(街道 办事处)名义集中行使有关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局配有独 立或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统一规范设立询问室、档案室、 会议室、罚没物资仓库、行政执法公示栏等,配备执法车辆、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等必要办案装备,依托审批服务 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智慧城管综 合指挥系统等,运用GPS定位、手机APP客户端等方式,与所在 镇(街道)社会治理指挥中心进行实时连线对接,第一时间发 现违法违规问题,第一时间派员到达现场进行执法处置。 二是职能聚合。经省市政府批复同意,区政府出台乡 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依法将涉及区 教体局、民宗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农业农 村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和卫健委等**个部门的**项行政处 罚权下放给乡镇(街道)直接行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 法局负责具体实施上述**项行政处罚权、固有的法定行政处罚 权和区有关部门委托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具体承担相应的行政 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等职责。 三是力量整合。乡镇(街道)统筹管理和调度指挥本辖区 内派出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场监管分局、生态环境执 法所、畜牧兽医站等派驻执法机构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初 步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分散不足的问题。采取专家授课、专 题培训、案例评析、跟班学习、驻点辅导等方式,对乡镇(街 道)综合执法人员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着力提升 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目前,乡镇(街道)第一批53名在编在 岗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已领取行政执法证。 四是制度融合。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过程 可回溯、执法环节可查询、执法证据有留存,最大限度减少执 法风险、执法纠纷。建立执法监督制约制度,包括举报奖励制 度、重大风险监测防控制度、执法文书使用制度等,切实规范 执法权力运行。建立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实现执法事项、执法 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以及救济渠道、举报投 诉电话全公开,确保执法过程阳光透明。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 调联动制度,密切乡镇(街道)与原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协作配 合,力求执法工作顺畅高效运行。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让基层行政执法 产生“五大转变”之效。 一是由“以条为主”向“以块为主”转变。各乡镇(街 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组建,实现了专职行政执法机构在基 层末梢的“全覆盖”和“零突破”。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所属 乡镇政府(街道办)名义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市(村)容环境 卫生、城镇管理、园林绿化、劳动保障、小区物业、水资源开 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照经营、餐饮安全等方面的执法活 动,填补了以往区级多个部门行政执法在基层的“留白”,打 通了基层行政执法“最后一米”,实现了“既看得见又管得 着”的属地化、扁平化执法,切实增强了乡镇(街道)依法管 理的能力和保障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更有力推动了当地 经济社会发展、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也正得益于 此,我区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朱坝街道大刘村荣获第六届 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二是由“九龙治水”向“攥指成拳”转变。行政执法权限 下放、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初步破解了以往乡镇(街道)辖区 内存在的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等问题,有序推进执法成本最低 化、执法效能最大化,精简高效、精干有力的“镇域一支队伍 管执法”的大综合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三是由“粗放无序”向“集约规范”转变。同步强化跨部 门、跨领域联合执法和跨层级、跨区域协同执法,打破以往 横向纵向上各执各的法、不互通有无、不共享信息等“粗放无 序”式的壁垒障碍,构建上下通联、协调一致、保障有力的区 与乡镇(街道)两级日常执法全闭环的“集约规范”式的衔 接机制,协同发力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转化 为营商环境的“金名片”、法治政府的“金名片”和社会共治 的“金名片”等三方面发展优势,有效实现改革效应、执法效 应和社会效应的“三重叠加”。我区先后荣获20**年度中国营 商环境百佳示范县市、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区、全省法治建设 示范县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市首批市域社会治 理现代化合格县区创建单位等殊荣。 四是由“被动参与”向“能动有为”转变。乡镇(街 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前,乡镇(街道)主要担任协助区级 部门开展执法工作的幕后“配角”,改革后,则“嬗变”成 独立开展执法工作的台前“主角”。与此相策应,其执法理 念也由跳出“被动参与”的窠臼,转向“能动有为”的自觉。 表现在具体执法实践中,就是各乡镇(街道)牢固树立以人 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普遍将民法典等作为行政执法活动的 重要标尺,坚持寓服务于执法全过程,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做 到预警于先,正确区分不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 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合理地、善意地运用行政指导、行政 预警、行政劝诫、行政约谈等方式提醒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 行为,不随意作出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执法 决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