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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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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 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要求,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统筹推进力度,推动高质量发 展,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市局决定自即日起 至2022年12月25日,开展为期7个月的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现制定方案如 下: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 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第*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反 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统筹 把握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以政府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 行业领域为落脚点,聚焦重点问题,紧盯重点时段,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 法,着眼解决影响公平竞争的难点堵点问题,着力服务宏观经济运行,着力保障和 改善民生,着力维护公平交易,着力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 竞争、促进经济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中的热点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围绕群众投诉举报多、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执法,努力营造 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扩大国内需求,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重点查处老年消费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老弱群体合法权益,严厉打 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的 行为。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 骗、误导消费问题。 二是重点查处青少年儿童消费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青少年儿童合法权 益,严厉打击使用误导性表述对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 为。在线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等对师资、培训效果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三是重点查处“她经济”消费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女性消费者等群体的合法 权益,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通过虚构、夸大自身资质或从业人员资 质,对医疗美容效果或产品功效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二)聚焦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中的侵犯知识产权问题,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 环境 紧盯农产品、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等重要商品,以及技术、数据等重要要素市 场,打击商业标识仿冒混淆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为商品和要素自由高效流动 提供良好市场环境。 一是重点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盗窃、电子侵入等不正当 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员工或者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以不正当手段获取 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约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是重点查处仿冒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混淆行为。严厉打击在农村、 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产品行为。在医疗机构周边、学 校周边、文化娱乐场馆周边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防疫用品、食品、日 用品的行为。 三是重点查处仿冒企业名称字号的混淆行为。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与行业领军企 业、创新型企业、国有企业等有一定影响的名称、简称、字号相同或近似的标 识,引人误认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 (三)聚焦商业营销中的焦点问题,着力构建良好竞争生态 紧盯商业营销重要环节,依法严厉查处妨碍公平竞争,影响经济运行效率和质 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环境。 一是重点查处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环节 套取资金用于商业贿赂行为。流通环节医药企业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利用医药 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套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以赞助费、讲课费等名义给 付“回扣”进行利益输送的商业贿赂行为。假借捐赠、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 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行为。 二是重点查处中介服务机构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涉税中介通过各类媒体、 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对涉税服务内容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房产中介 对房源信息、功能配套、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三是重点查处利用跟帖评论、测评结果等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严厉打击通过雇 佣专业“水军”“黑公关”等炮制、传播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信息的行为。 组织、指使第三方测评机构虚假测评,故意抹黑、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故意传播 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