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签发团委文件、审核团委新闻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团委签发文件的规范性,加强对公文
审核把关以及进一步规范学校门户网站新闻稿件报送工作,提
高学校网站新闻稿件质量和发布效率,充分发挥校园网站的舆
论导向和宣传教育功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签发团委文件,审核团委新闻办法由校
团委、办公室负责任进行签字审核。
第三条 本办法适合校团委发文情况。
第二章 签发团委文件
第四条 团委进行文件发文,要求按要求进行,编写标准、
格式要求、拟发程序等为要求。
第五条 需发文要制定专人进行起草书面文稿。文稿要准
确、精练,用语要规范、贴切,条理要清晰,层次要分明,结
构要紧密。
第六条 团委书记负责对所起草稿件进行核稿,办公室负责
对发文进行审核。核稿人要对稿件作全面检查和修改,核稿的
重点是对文件的内容、文字和发送范围等进行把关。文件下发
各部门、科室应由办公室进行审核。
第七条 审核文件要把好行文关、内容关、政策关、文字关
和格式关,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无必要以中心团委名义行文,发文规格是否恰当;
(二)是否符合公文的行文规则,与过去发布且继续生效的
规章制度有无矛盾;
(三)情况是否确实,观点是否明确,表达是否准确,结构
是否严谨,条理是否清楚,字词是否规范,标点是否正确;
(四)文种使用是否正确,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五)涉及国家、中心秘密的,是否标明了密级和保密期
限。
第三章 审核团委新闻办法
第八条 审核流程
(一)各稿件报送团委新媒体负责人对稿件进行初审,对稿
件格式、语句、错别字、标点符号等进行检查,并报分管领导
审核;
(二)分管领导对稿件内容的政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