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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模范标兵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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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模范标兵评选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和表扬师德先 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 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增强 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主题教育活动,现决定开展*市华侨中学第一届“师德模范标 兵”评选活动,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满2年以上(含2年)的在岗专兼职教师和辅导员均可参评。 2.学校师德标兵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原则上为15名左 右。 3.近两年获得过学校“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 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 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 美,传递正能量。 (二)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 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言行雅正,廉洁从教,严谨治 学,自觉抵制学术腐败和各种不正之风。 (五)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 心,有博大的仁爱之心,受到广大师生赞誉;勤于探索,不断 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效果好;锐意改革,刻苦钻研业 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工作业绩突出,事 迹感人。 (六)根据《XX师德考核办法》,上年度师德考核等次为优 秀。 (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 为“合格”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教学单位推荐。各系部(学院)综合教师、学生提名 结果及本系部(学院)实际情况,提出候选人,并参照评选条 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