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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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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今年,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 事”试点城市,是全市综合监管“一件事”唯一省级试点。我 们聚焦养老服务监管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坚持“放得开、管得 住”原则,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赋能,构 建起事前、事中、事后链式监管体系,形成了部门协同、上下 联动的综合监管格局,有效激发了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一、凝聚部门合力,打出综合监管“组合拳” 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规划、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 导作用,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转型升级、提升服务。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民政、发改、卫健、市场监管等10部门 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机 制,统筹综合监管建设,推动形成系统性综合监管路径。遵 循“属地负责、行业监管、分级分类、分工协作”原则,逐一 梳理责任单位、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形成12类常用监管 事项,适配25项常用场景,建立起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 二是强化工作联动。制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合规指引,明确 监管检查流程和规范,突出检查重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 项事”。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山东食链”推广应用 工作,在全省养老服务领域首推“山餐安”系统,全市56个养 老服务机构全部实现“明厨亮灶”。民政、地方金融监管、公 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等诈骗违 法行为排查整治,处理违法线索1件。民政、卫健等部门对22个 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联合开展规范化建设、疫情防控工作,共同 推进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信息监管等工作。 三是强化标准供给。推广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 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发布《养老 机构照护服务基本规范》地方标准,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 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养老服务行为。 二、重构监管体系,覆盖服务管理“全周期” 积极转变管理方式,将监管重点从事前监管转变到事中、事 后综合监管。 一是以备案审查为核心夯实事前监管。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 可后,民政、行政审批、住建等部门协同配合、跨前服务,制 定《养老机构备案和监管工作指南》,对接养老机构设立意 向,明确告知建设、环评、消防、食品安全等审批资料;实施 备案承诺制度,对照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核实出具备案 回执,实现养老机构设立“一次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