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信用修复机制改革汇报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跟踪企业需求、主动靠前指
导,在生态环境系统率先实行环境信用修复“代办制”,帮助
失信企业重塑信用。
一、主动靠前对接,深入了解企业信用修复诉求
一是全面梳理分析。组织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梳理近
三年全市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名单,对企业环境失
信情况逐个进行分析和沟通,动态更新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企
业名单并形成台账。
二是认真做好记录。主动通过电话、微信、走访等方式详细
了解企业环境信用修复诉求,对提请环境信用修复的企业,详
细记录失信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企业需办理信用修复的原因以
及信用修复最终给企业带来的帮助。
三是提前告知引导。对被作出行政处罚的企业,在下达行政
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告知企业违法失信可能带来的不良影
响以及相关信用修复政策和信用修复流程,引导企业主动进行
信用修复,避免“临时抱佛脚”造成损失。
二、推行代办制度,认真受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
一是积极核实指导。秉持“企业自愿、无偿代办、全程服
务、合法高效、上下联动”的原则,对企业提出环境信用修复
申请的,第一时间组织对企业失信行为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核
实,对企业失信行为确已整改到位的,由代办人员及时指导企
业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修复意见,并上传相
关佐证材料,提起环境信用修复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