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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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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的讲话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首先,热烈祝贺第二届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 日系列活动顺利举办!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尊重投资 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是资本市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 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证券监管部门的根本监管使命。一 年来,我们在加强投资者保护的组织领导,推进诉讼维权机制 创新,夯实法律基础,推动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等 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积极成果。这里,我谨 代表中国证监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投 资者保护工作的立法和司法机关、有关部委、市场主体、新闻 媒体和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我想就当前一 些重点热点问题同大家作个交流。 一、促进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更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 济社会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 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自觉把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放在坚决打 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大局中去统筹谋划,扎扎实实办好资本市 场自己的事。在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方面,坚持尊重规律、 相信市场,坚决不作行政干预,主动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强 化各方面的政策协同,实现了A股春节后正常开市和常态化运 行,市场韧性明显增强。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重 点领域风险防范处置成效明显,总体收敛。在支持疫情防控和 复工复产方面,落实“稳预期、扩总量、分类抓、重展期、创 工具”的方针,特殊时期作出特别政策安排,体现监管弹性和 监管温度,在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企业融资支持、年 报披露延期、股票质押和融资融券业务“柔性”处理等方面打 出政策组合拳。今年前4个月,IPO、再融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融资保持较快增长;并购重组交易金额是去年同期1.2倍。在保 持改革定力、激发市场活力方面,平稳推动“深改12条”重点 改革措施落地实施。科创板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上市企业突破 百家。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启动。新三板改革启动公 开发行并挂牌精选层受理审核。再融资政策调整、基础设施领 域公募REITs试点、红筹企业境内上市安排优化等一系列改革创 新举措陆续出台。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蔓延,对世界经济的冲击仍在加 剧,国际贸易投资严重受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正面临新一 轮的调整,对国际关系、全球治理等方面深层次影响也在逐步 显现,这是资本市场今后一段时期需要面对的外部挑战。从我 国的情况看,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阶段,外防输入、内防反 弹的压力仍然较大。一季度的数据,包括上市公司披露的季报 都显示,疫情冲击了实体经济,下一步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和 扩大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稳定和优化产业链供应链等 方面任务十分繁重。对资本市场而言,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应对 严峻复杂的内外部风险挑战,努力实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另 一方面,更要积极主动作为,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 求,强化逆周期调节,促进市场功能发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 康社会积极贡献力量。 一是在支持经济恢复发展上持续加力。实体经济是基 础,这一条是我们做金融工作必须时刻牢记的。资本市场作为 国民经济的“晴雨表”,既要当好“温度计”,更要做好“助 推器”,积极发挥要素资源配置枢纽、政策传导枢纽、风险 防范化解枢纽和预期引导枢纽等重要作用,促进科技与资本 融合,带动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为实体企业克服疫情影 响、实现提质增效注入新动能。同时,要继续坚持在支持疫情 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中平稳缓释化解各类风险,实现稳定 和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是在推进新证券法的贯彻实施上持续加力。这次证券法 修订,涉及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显著提升违法违规成 本、加大投资者保护等重大基础制度的调整完善,对于提升资 本市场治理能力,优化资本市场发展生态,具有里程碑意义。 每一位资本市场的参与者,都应该自觉争当新证券法的宣传 者、践行者、守护者,共同捍卫法制的尊严、规则的权威,共 同努力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 场。 三是在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上持续加力。形势越是严峻 复杂,越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资本市场推进改革和扩大开 放的方向和决心不会因为疫情而发生变化。我们将始终坚持市 场化法治化原则,学习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坚持“四个敬畏、 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加大重点改革攻坚,根据疫情防控形 势合理把握改革节奏和时机,抓紧推出有利于更好支持疫情防 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的改革措施,确保“深改12条”有序推 进、渐次开花。 四是在优化放管结合和改进服务上持续加力。这是市场化 法治化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激发市场活力、有效服务实体经 济的治本之策。只要是市场约束比较有效的领域,就要坚决放 权给市场。我们将以贯彻新证券法为契机,全面清理优化配套 规章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阳光审批、透明审 批”,加大各类“口袋政策”和隐性门槛清理力度;寓监管于 服务之中,急企业之所急,想投资者之所想,让资本市场监管 更受欢迎、更暖人心。 二、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保持“零容忍”,净化市 场生态,进一步取信于市场 在去年5月的上市公司协会年会上,我们就严厉打击上市公 司财务造假、严肃市场纪律、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发出倡议,提 出明确要求。一年来,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推动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多,有利环境正在逐步形成。随着 新证券法的实施,上市公司从严监管、从严稽查的压力持续传 导,以及媒体和市场相关方外部监督效果的日益显现,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四个敬畏”的理念开始深入人 心,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提升出现了一些趋势性的向好变化,现 金分红达1.36万亿元,创历史新高。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 看到,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违规屡有 发生,这不仅破坏市场生态,更重要的是影响投资者信心。对 此,必须出重拳、用重典,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 我们保持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查办 康得新、康美药业等一批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财 务造假案件。这些案件具有一些共性特点:一是造假周期长、 金额巨大,往往持续数年时间,虚增利润动辄几十亿乃至上 百亿元。二是出现系统性、规模性造假现象,有的公司虚构业 务,搞“两本账”;有的公司甚至定期制定造假指标,与供应 商、客户内外勾连实施全流程造假。三是造假同时往往还伴生 违规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这类案件,我们会紧抓不放、一查到底。近期,还出现了某 上市公司全体董监高一边同意年报披露,一边提出“无法保证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抨击。目 前已经采取了相应监管措施。我们认为,做好定期报告编制、 审议和披露工作,是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法定义务,对年度报告 行使异议权,必须遵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基本准则,决不 允许钻空子、滥用权力,逃避法律责任。 依法合规经营是市场经济下任何企业必须恪守的行为底 线,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更要带好头、做表率。当前,疫 情对一些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对于正常的业绩波 动,相信市场和投资者是能够理解的,但是绝对不能说假话、 编故事、做假账,更不能借疫情之名“大洗澡”或者“炒题 材”,这既是市场的基本约束,也是监管的底线。这次证券法 修订大幅强化了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证 监会将用好用足新证券法赋予的监管职权,加大惩处力度,强 化监管震慑。 一是突出执法重点,集中优势资源查办财务造假等大要 案,推动一案多查,对相关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严从 重处理,并及时向市场通报。二是分类施策,体现科学监管。 区分实质违规与形式瑕疵,区分受疫情影响与借机造假,区分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控人责任,既体现监管的严肃性,又 体现监管的精准性。三是以案为鉴,通过个案处置的“小切 口”,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基础制度,强化控 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敬畏“上市”的意 识,压实合规责任。进一步完善救济赔偿机制,加快推动《刑 法》修订,通过代表人诉讼、行刑衔接等手段加大对中小投 资者的保护。发挥市场监督、媒体监督、投资者监督等多渠道 合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四是强化科技监管,充分利用大数 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这里要再强调的是,新证券法已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资 本市场有关各方都必须自觉以新证券法为遵循,知法、守法、 用法、执法。对于违法行为确实发生在新证券法施行前,目 前仍处于调查、审理阶段的案件,我们将坚持依法行政,按照 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规定执行,但我们会贯彻新证券法精 神,从严从重处理,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