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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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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度 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根据安排,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谋划汇报如 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大气质量达标情况 今年1-10月,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PM2.5为**微克/立 方米,比去年同期(32微克/立方米)基本持平 ,PM10为**微 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微克/立方米)下降*% ,空气优良 率为**%,较去年同期(**%)下降*个百分点,受外来输入性污 染影响,出现重污染天气*天(2020、2021年全年均为*天)。 按照市级下达“**县全年PM2.5不超过**微克/立方米,空气优 良率不低于**%,PM10不超过**微克/立方米”的目标任务,空 气优良率和PM2.5达标存在不确定性。 (二)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情况 今年1-10月份,**湖、**湖国控断面均值为Ⅲ类水,**湖国 控断面均值为Ⅳ类水。其中总磷均值分别为*、*、*mg/L,较去 年同期分别下降*%、*%、**%。*个省控断面每月均达到或优于 地表水Ⅲ类水标准。根据1-10月份的监测数据和目前大湖水质 现况来看,预测全年**湖和**湖国控考核断面能达到年度考核 目标,**湖达标存在不确定性。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五控”措施,狠抓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攻坚。全 面落实“五控”措施和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强化措施,实施扬尘 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健全“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机制,强化 涉气企业监管,完成*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废气治 理,协助全县*家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编 制,帮助企业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管理水平,开展柴油货车 路检路查,加强成品油监督抽查及*家I站、*家M站监管,常态 化抓好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等工作。 (二)坚持“水岸同治”,实施水环境系统治理。持续开展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制定《**县集中式饮 用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水源保护和饮水安全 进一步加强;稳步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全县长江干 流入河排污口现场检查、取样监测和**个非排口核销工作,完 成****个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初步核查;积极开展**河 湖群生态修复试点研究,完成九姑乡杜溪村血防圩滩涂**余亩 水草种植和许岭镇滴漏村朱大屋滩涂、千岭乡桑子湖圩以及国 控断面周边共计***亩水面草籽撒播,**市**湖湖区水生植被恢 复工程试点项目即将挂网招标。 (三)加强风险防范,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强化“一住两 公”地块监管,开展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按期完成危险 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申报登记,开展汛期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督 促企业完善应急手段,防患于未然;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贮 存转运监管,降低涉疫废物环境风险。 (四)紧盯清单目标,开展“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 改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前期整改“回头看”。对照2017年以来 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集中组织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 题“回头看”排查。总体上,2017年以来的已销号突出生态环 境问题基本按整改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实施存量问题集中攻 坚。2022年我县未完成整改销号的上级交办问题**个,其 中2022年需完成整改的问题**个,针对交办的存量问题,进一 步细化优化整改方案,制定了“问题、措施、标准、责任”四 项清单,目前已完成销号问题*个,已向市级监管责任单位申请 验收销号但暂未获得批复问题*个,剩余*个问题正在按整改要 求逐步推进中。三是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县污 染防治攻坚指挥部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收集、工业污染、城镇污 水、农业面源、船舶港口污染、饮用水源地保护、自然地保护 管理等*个领域,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共发现突 出生态环境问题**个(重复问题*个),均制定了“问题、措 施、标准、责任”四项清单,要求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到位。 (五)强化农村环境整治,深入谋划乡村生态振兴。一是加 快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全县乡镇、行政村集中式污水处理 设施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杜绝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晒太 阳”,目前农村环境整治等四项重点工作工程按时序进度稳步 推进(*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和*个行政村环境整治项目 已基本完成,*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持续推进 中,*条农村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治理);扎实开展乡镇污水处理 设施提质增效,强力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洲头乡坝头村余家塘 整治成效明显。二是挂牌成立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建立常态化 调度推进工作机制,有效衔接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 工作。组织申报生态振兴建设试点,目前我县已按照市级要求 申报*个山区乡镇(趾凤乡)和*个畈区行政村(许岭镇雨岭 村)作为2022年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分类建设生 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力求摸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设 模式,示范带动全县乡村生态振兴工作。 (六)厚植生态理念,加强生态保护监管。推进生态文明示 范创建。在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基础上,印发2022年 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召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县工作推进会,全力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持续加 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绿盾”行动问题点位“回头 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开展江豚 自然保护区过渡期巡查巡护;开展矿山专项检查,保障生态环 境安全。 (七)落实环境要素保障,服务稳经济大盘。一是优化环评 和排污许可审批服务。灵活运用线上视频会议等方式,保证疫 情期间环评审批正常开展;在审批县经开区**家企业环评时引 用“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简化环评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