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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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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 时常有人提问:什么是“枫桥经验”?如何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据党的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 届四中全会决定,十九届五中全会决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若干重要文件中关于新 时代“枫桥经验”的表述,可以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概括为以下五大方面。 一、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本质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灵魂在于以人民为中心,其本质在于人民主体性。 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赋予了“枫桥经验”本质特征,赋予了“枫桥经验”历史内 涵、时代内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枫 桥经验”的灵魂所系、本质所在,生命力所依。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深 刻变化,人民群众对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需求也发生了许多 新的变化,相应地,治理的主体、治理的方式也在发生转变,但坚持以人 民为中心,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始终是“枫桥经验”不变的初心。 “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矢志不渝的宗旨和初心,是新中 国成立以来一以贯之的发展理念,也是新时代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 进步的根本遵循,也必然是社会治理领域的核心理念和价值根基。习近平总 书记指出:“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 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 创新,核心是人”“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 神,拜人民为师。”这些论述就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理念的精辟阐释。 第一,社会治理为了人民。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必须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把实现 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社会治理的根本目的,把体现人民 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 点,在社会治理的每个环节和各个方面都应回应人民最迫切的愿望、解决人民最急 迫的问题、关心人民最切身的感受。在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的新时代,人民对社 会治理有了新关切新要求新期待,现阶段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难以充分满足人民对 美好生活的向往正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影射。因而,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关键和唯一 秘诀就在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民生保障、公共安全、公平正义、安居乐 业、和谐稳定、生态宜居等社会问题,这正是“社会治理为了人民”应有之义。社会 治理必须坚持人民需求居首、人民利益为先的决策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治理为 民的工作导向,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美好生活三位一体实现。 第二,社会治理依靠人民。人民是社会治理的主体,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 本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社会治理的根本原则。在党的领导 下,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性和民主自治能力,让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 与社会治理,是人民民主的突出特征和显著优势。社会治理必须紧紧依靠群众,不 断塑造和培养社会治理尤其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基层 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社会治理全部活动之中,挖掘群众 当中蕴藏的社会治理智慧和能量,把更多社会治理资源和力量交给与老百姓最贴近 的基层组织去做,增强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和治理能力。同时,要 充分发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治力量,鼓励和支持市民、村民 及各行业、各组织开展多元合作和协同共治,共同应对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第三,社会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社会治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社会治 理的成果必然由人民共享、由人民检验。人民群众是一切社会治理活动的感受 者和评判者,社会治理成效如何,最根本的取决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 感、公平感如何,取决于人民是否得到了真实惠、真利益、真满足。社会治理 成果要最大可能实现全面覆盖,让最广大的群众受益、在最长的时期有效、往 最精细的地方发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 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正是 要实现社会成果由人民共享。同时,人民群众共享社会治理成果,不是一个被 动的接受过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指 标的评估、论证,及时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及时调整社会治理内容和方法,不 断提高社会治理的质量和效果,让人民在社会治理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第四,社会治理应着眼于解决人民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突出问题。社会治 理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 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把社会治理实践切实转化成创 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实践。当前,社会领域的突出问题有四个:一是社会治安和 公共安全问题;二是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问题;三是少数群众生活困难和生存 危机问题;四是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分享不均问题。党的十九届四 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 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 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等,正是抓住了社会治理的要害问题。这些问题的解 决,离不开科学的制度创新,离不开高效的治理能力,更离不开社会治理共同体 的合力。必须把制度、实践统一到“人”上来,这正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深意所在。 二、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矛盾,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真经” “枫桥经验”诞生之初就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的经验。毛泽东同志 认为“枫桥经验”回答了两个问题:一是群众是怎样懂得这样做的,二是依靠群众 办事是个好办法。这两点道出了群众工作的精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唤起 群众的自觉,激发群众的力量,才能化解矛盾、破解难题,实现长治久安。习 近平同志也是将“枫桥经验”和党的群众路线放在一起来思考的。在对纪念毛泽东 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作出的重要批示中,他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 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 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 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纵观“枫桥经验”近60年 的发展历程,尽管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万变不离其宗,就 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群众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千家 万户,抓源头、抓苗头、抓基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 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一方的和谐平安。群众路线是“枫桥经验”的本质所 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枫 桥”创造的基层治理经验。再如2019年6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坚持发展新时代‘枫 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完 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