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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汇编(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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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方案汇编(32篇) 目录 1.2023年XX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3 2.2023年XX市发改委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19 3.2023年XX市农业农村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6 4.2023年XX市税务局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34 5.2023年XX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45 6.2023年XX县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54 7.2023年XX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67 8.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突破工作实施方案........................................................77 9.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跨境贸易工作方案.................................................................. 83 10.区 2023 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90 11.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方案.................................................................102 12.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135 13.区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方案........................................... 139 14.全省税务系统2023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方案...............................................158 15.全州人社系统2023年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169 16.省发展改革委2023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178 17.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184 18.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行动方案............................................................. 191 19.市财政局2023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308 20.市能源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工作方案........................................... 317 2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336 22.市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353 2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 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361 24.县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368 25.县财政局出台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376 26.县公安局制定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379 27.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382 28.县开办企业工作专班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87 29.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404 30.县司法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409 31.县应急管理局2023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430 32.乡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438 2023年XX区优化营商 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精 神,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创新提升,推动区域经济 整体好转和快速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长春市优化营商环 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长办发〔2023〕9号)要 求,结合XX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 阵”目标,以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出发 点,进一步抓项目、强招商、优环境,着力打造营商环 境“XX品牌”,倾力打造审批最简、流程最优、体制最 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全市营商环境最优 区,为加快XX首善之区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硬支撑和 软实力。 二、主要任务 按照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工作部 署,立足于长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4个建设工程方案要 求,结合XX区工作实际,落实26项工作任务,构 建“1+4+26”创新行动体系。“1”即制定实施本方 案;“4”即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 境4个建设工程;“26”即制定26项具体创新工作举措。本 方案既对照国家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又涵盖了4个建设工程 未涉及的招商引资、服务企业等方面内容,并对我区营商 环境年度创新重点工作进行了提炼。 (一)坚持原创改革创新 1.开展“电亮XX”行动。企业用户“一证办电”;试 点实行新装客户“零证受理”,后续资料由客户经理在现 场勘查环节上门收取;对重点项目实行“1+N”客户经理包 保服务和“网格化”供电服务,全力打造办电服务新体 验。(责任单位:供电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推进纳税服务“智能应答、远程帮办”。全面推 广“非接触式”办税,依托商圈及街道税务交互终端设 备、税e办、吉税办等服务平台开展税费全流程网上办 理;提高“1+N+M有问必答”“车·房e税通”“两重平 台”“专精特新平台”“税商联动平台”等平台智能应答 水平,全天候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咨询辅导服务需求,实 现“秒问秒答”;打造纳税服务“远程帮办中心”,建立 市区两级远程帮办服务团队,全程“一对一”指导纳税人 网上办税,推动实现办税“云”服务全覆盖。(责任单 位: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建立“涉税(费)业务回访”制度。秉承“纳税人 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以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 愁盼”问题为导向,利用“税e办 1+N+M”热线咨询电话 每日随机抽取一定体量的纳税人进行电话回访,及时了解 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的切身感受,实时掌握 办理过程中的梗阻点,让常态化电话小回访推动税收营商 环境大提升。(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完成时 限:2023年12月底) 4.推行税务行政处罚“全程网办”。统一自由裁量标 准、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将税务行政处罚纳入电子税务 局,实现税务行政处罚线上办理,进一步压缩办理时 长,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推行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普通程序(含不予处罚)全流程网上办理,纳税人足不出 户即可确认处罚、申请复议、缴纳罚款,防止基层税务执 法领域“微腐败”发生。(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完成时 限:2023年12月底) 5.促进招商引资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 策,从加快“四新”经济发展、鼓励消费形式创新、支持 特色商业集聚、支持新兴业态进驻、鼓励市场主体扩容、 壮大楼宇经济总量、大力开展中介招商、吸引高端人才集 聚等方面优化政策环境,给予企业运营补贴、房屋补贴、 品牌补贴、中介补贴,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 资力度。(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底) (二)坚持对标融合创新 6.推动市场主体“宽进快出”。深化简易登记注销改 革,扩大“证照一码通”改革覆盖范围,推动市场主体涉 企经营审批事项与营业执照同步办理,提高市场主体准入 效率,办理事项扩展至35项,市场主体覆盖率达40%以 上;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登记流程,强化部门间数据共 享,将注销适用范围扩大至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 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将注销公告时间由45日压缩 至20日。〔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配合单位(部 门):区政数局、区税务局、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农 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7.推行出让土地“一步走”。支持工业企业主动选择 适宜的用地方式,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 弹性年期、作价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在确保土地市场公 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允许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节能 环保等产业准入要求纳入供地条件,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 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责 任部门:规自分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加快建设“长春人才创新港”。组织开展在线人才 资源智能匹配,举办揽才系列活动,依据企业人才需求组 织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优化人才评价服务体系,开展 企业“双贯通”人才评价,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 审,鼓励专业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责任部门:区人 社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构建人力资源“磁力场”。实施“百万大学生留长 工程”“安心就业十大行动计划”;实施急需紧缺人才职 业技能提升行动和专项职业培训计划,针对汽车制造、机 械加工、生物制药、冰雪文化旅游等行业,开展订单式、 定向式及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打造覆盖全区的灵活就业 人员用工服务平台,构建区、街(镇)和社区公共就业服 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来XX创业就业,开发城镇就业岗 位10000个,城镇新增就业9000人。(责任部门:区人社 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实施“海外赤子”服务计划。发挥留学人才智力技 术优势,通过采取技术服务、项目洽谈、合作研究、培训 指导、学术交流等方式,推动回国人员、外籍人员来长创 新创业,促进人才、技术成果、项目、资金交流对 接。(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1.推行科技攻关重大项目“揭榜挂帅”。组织科技企 业申报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积极开展指导培训,帮 助科技企业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企业的核心竞 争力,推进企业科研项目及创新转化能力优化提高。(责 任部门:区科技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推行税费“一次快办”服务。推行税费事项“首问 首办”,实现“一局、一厅、一所、一窗”一站式办 结,“进一家门、办多家事”;压缩办税时限,纳税人延 期申报核准、土地增值税优惠核准、B级以上纳税人单笔额 度在5万元以下的退税(不包含留抵退税)等11项业 务10-30分钟办结;精简申报资料,申请人不再提交企业身 份信息、账号开立、董事会决议以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 告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 表》等申报材料。(责任部门:区税务局;完成时 限:2023年12月底) 13.建立社保医保“两个服务员”制度。设立“企业服 务员”“社区服务员”,向参保单位和社区居民提供精准 社保医保服务,指导参保人操作公共服务平台和社区网 厅,处理参保人问题,精准宣传政策,为残疾人、行动不 便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预约上门认证服务。(责任部 门:社保分局、医保分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4.推行政府采购“承诺即采”。全面取消政府采购供 应商所有资格证明,供应商只需签署反映其财务状况、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即 可参与采购活动,以事中事后监管代替事前资格审 查。(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政数局;完成 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坚持协调联动创新 15.实施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提速行动。为辖区内申办主 体提供咨询,对接市知识产权中心,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 心提供相关服务。对辖区内知识产权纠纷进行调解。开展 辖区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 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金融办);完成时 限:2023年12月底﹞ 16.实施提升“执法温度”计划。全面实施 “首违不罚 清单”制度,动态调整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 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健全完善“一案三书”工 作机制,全面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 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容缺执法等包容 审慎监管方式,引导、规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让 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牵头部门:区 司法局;配合部门: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 限:2023年12月底) 17.打造XX“智慧法治”新样板。推行“智慧审 判”,依托智能审判辅助系统,实现审判环节全流程线上 办理;开展“智慧办案”,依托数据中心大数据分析,精 准检索各类案件和法律法规,建立案例分享机制、法律适 用交流机制,提升审判质效;深化“智慧执行”,线上查 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提升执行的精准度和有效 性。(责任部门:区法院;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8.深化诉讼服务体系改革。进一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 务中心建设,实行接诉即答、接单即办,坚决防止强制调 解、拖延立案等“立案难”问题。积极探索创新“互联 网+司辅”云服务模式,努力实现委托鉴定机构抽签选定线 上办理,切实提高司法便民服务水平,为审判执行工作开 展提供有力支持。(责任部门:区法院;完成时 限:2023年12月底) 19.开展“诉源”精细化治理。推进“法官进网格”工 作,形成预防在先、非诉在前、诉讼在后的分层递进治理 路径,由法官对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以及矛盾调解中心 按需指导对接,推动建立综治网格、矛盾调解中心和基层 派出法庭联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实现在前端化解基 层矛盾,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责任部门:区法院;完成 时限:2023年12月底) 20.实施招标采购“清单式”管理。落实《长春市政府 采购常见违法违规事项清单》,常态化开展招投标专项整 治,集中破除对投标人、供应商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不公 平待遇问题。(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政数 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1.打造舒适宜居生态环境。加快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 设,推进燃煤锅炉清洁化治理改造和农村散煤清洁化替 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开展第二轮50万亩大规模国 土绿化行动,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强市建设;加 强水污染防治,力争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率大 于50%;合理规划利用区域绿地、城市边角地及零星空 间,新建改造口袋公园5个。〔责任单位(部门):区住建 局、生环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永春镇、乐山镇、富锋街 道;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巩固优化改革成果 22.探索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深化一体化平台建 设,推进数据核验、证照共享,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 自助办、掌上办、指尖办”,实现78个证照免提交;强化 行政审批服务,推进标准化、清单化管理,政务服务事 项、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分别达到50%、40%,承诺时 限分别压缩80%、75%。〔牵头部门:区政数局;配合单 位(部门):区直各相关部门,各街(镇)、开发区;完 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3.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无纸化”审批。强化工 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加快电子签 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档案等在工程 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过程中的应用。持续推动工程建 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价、中 介服务、市政公共服务等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降 低企业办事成本。〔牵头单位(部门):区政数局、区住 建局、规自分局;配合部门:各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 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4.探索红线内配套管网并联审批。将新建工程项目规 划红线内配套管网工程(含供水、燃气、供热、排水与海 绵城市、通信、有线电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并通过政 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并联办理,规范项目接入标准,提 升红线内配套管网工程质量。〔责任部门:区住建局;配 合单位(部门):区政数局、区发改局、规自分局、供水 分公司、供电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5.探索劳动纠纷“联合调处”模式。发挥“三方五 家”劳动纠纷多元调处平台作用,推动劳动争议预防、协 商、调解、仲裁,诉讼高效衔接,提高服务劳动者权益质 效;全面普及应用电子劳动合同,加强企业用工监管和职 工法律保障。〔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单位(部 门):区法院、区总工会、区企业联合会、区企业家协 会、区工商联;完成时限:长期〕。 26.探索“不见面”开评标。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远程评标管理,探索建立远程评标单点对复点,通过共享 省内优质评标专家资源,探索实现开标“不见面”、评 标“全分离”,全程网上办。(责任部门:区政数局;完 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不断健全“三级书记抓营商环 境”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做到步调一致。区委、区 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定期调度改革重点工作。各分管 领导负责分管领域改革协调推进,科学把握改革时序节 奏。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清单制+责任制”的办法,细化 任务,建立台账,做到“一个创新事项、一套操作流程、 一套监管举措”,推动创新提升工作走深走实。 (二)狠抓改革落实。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作用,围绕制约企业发展重点难题开展监督。区纪委监委 联合区营商办开展营商环境联合检查,确保改革工作真抓 真改。要将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营商环境绩效考核,依 托营商环境考核系统,按照“月调、季督、年考”考核机 制督导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和新闻 媒体监督作用,就方案实施效果和企业满意度进行监 督,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区营商办要统筹营商环境宣传 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 动,营造浓厚改革创新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采用本地宣 传与域外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宣传与新兴媒体宣传相结 合的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解答公众疑问,回应社会关 切,引导社会预期。改革任务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完成一 批、总结一批、宣传一批”的工作节奏,及时总结推广创 新经验、典型做法、优秀案例。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据《长春市高效便利政 务环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长春市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 设工程实施方案》《长春市利企惠企市场环境建设工程实 施方案》《长春市保障有力要素环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和区营商办印发的《XX区2023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 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在本方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完 成本领域的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制定,报区营商环境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安排有序推进。 2023年XX市发改委优化 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 署,全面落实《2023年XX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 单》(扬发〔2023〕2号),切实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 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擦亮“好地方、事好办”政务服务招 牌,现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打造市场化、法治 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工作目标,以市场主体获得感 和满意度为评价标准,靶向施策、攻坚突破,担当作为、 发力奋进,为持续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贡献发展力量。 二、工作任务 1.健全市场准入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探索围绕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市场准入审批服务效能、市场准入 隐性壁垒破除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估。(责任主体:经改 处) 2.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按照《XX市招标投标领域优 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相关文件 规定及歧视性政策清理,确保市、县交易规则公平合理、 规范一致。聚焦招投标重点环节,以及排斥或限制潜在投 标人、无依据或强制服务收费、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等重点 问题,督促各主管部门加强交易活动全链条监管,严肃查 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主体:法规处)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 束,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他 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应当 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的一律不得出台。建立健全 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后评估制度,及时修订、废止、排除限 制竞争的产业政策。(责任主体:法规处牵头,各处室、 委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加强前后衔接和内部协调,高 效做好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的咨询、 受理等工作,及时更新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加强政务服务 知识库日常维护。相关处室、委属事业单位组织专人全量 实时报送办件信息,或通过前置库方式将办件信息推送至 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切实提高办件评价总量及覆盖 率。(责任主体:法规处牵头,运行局、投资处、外经 处、资环处、财金处、能源处、价格处、粮监处、价格认 证中心、价格监测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营商环境立法。贯彻落实国家、省营商环境条 例,结合XX实际,开展《XX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地方性 法规调研,提升各领域营商环境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责任 主体:法规处) 6.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制定“双随 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覆盖 率、抽查任务完成率均达到100%。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 和根据问题线索开展靶向监管外,原则上所有日常行政检 查一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推动“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效结合,根 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 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责任主体:投资处、信用 处、粮监处等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信用监管。聚焦重点关键领域,加强政务诚信 建设,推进涉政府机构未履行生效裁判案件专项治理。强 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 监管和高效政务服务。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 度,加大信用修复力度,助推企业尽快重塑信用。支持基 层治理创新,开展县级地区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强化现 代产业发展信用支撑,重点抓好融资信用服务工作。强化 信用惠民便企支撑,重点抓好“信易+”场景应用。强化信 用信息深度应用支撑,重点抓好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 建设。(责任主体:信用处) 8.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健全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处置机 制,对“12345”市长热线、寄语市长、市委书记信箱涉及 营商环境的重点问题,实行定期收集、集中交办、整改销 号。(责任主体:法规处、办公室) 9.畅通企业参加涉企政策制定。在制定涉企政策过程 中,要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市场主体政 策需求,并为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反映意见 诉求创造便利条件。建立健全政策制定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机制,对相对集中的未采纳意见,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反 馈或说明。(责任主体: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委属事业 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高效办理“12345”工单。及时签收“12345”交办 的任务工单,并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办理与答复。对 于经审核不属于本处室负责或应由其他单位主办的诉 求,各处室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退回。同一处室发生再次退 回申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申请退回。每次申请 退回均需提交退回意见,明确“退回理由(依据)、改派 建议、承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对于应急类诉求,应立 即答复服务对象;对于咨询、建议和求助类诉求,应在3个 工作日内答复服务对象;对于投诉、举报和批评类诉 求,应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服务对象。(责任主体:法规处 牵头,委各处室、委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发挥市营商办牵头作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查 推进作用,扎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建立常态化 跟进督导机制,通过每月发布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双月调 度任务清单进展情况、季度督查全市总体情况等方式,分 析短板弱项、研究改进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对完成改革 试点任务的,在年度考核、评选表彰中给予适当加分或优 先推荐。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加大对典型案 例和特色亮点的宣传报道,推动“比学赶超”和全市营商 环境整体优化。(责任主体:法规处)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国家和省、市 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应对区域发展竞争的迫切需 要,更是回应企业和群众期盼的必然要求。各处室、委属 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履责、担当作 为。 2.强化主体责任。各处室、委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是优 化提升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 和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严格工作标准,明确责任人 员,全面完成任务。 3.加强宣传推介。法规处负责定期调度各项工作任务 进展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委党组报告。各处室、委属事 业单位要及时报送推进工作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全力 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2023年XX市农业农村系 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决 策部署,全面完成《2023年XX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 单》各项改革任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导向,聚焦为农业农村 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对标先进理念、领先标 准和一流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 务水平,深入推进打造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竞争有序、 服务高效的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助力农业稳产保供、农民 稳步增收、农村稳固安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 1、做好涉农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 业农村“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主 动做好省政府下放涉农政务服务事项的衔接落实,做好事 项对应取消、下放、承接及调整管理方式等工作,动态调 整并发布农业农村权力事项清单,新承接事项及时入驻农 业农村窗口办理。 2、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严格执行省农业农 村厅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省厅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系统,做到“一入口、好办事、管全 程”,线上好办、易办,线下异地办、就近办。认真落实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通过优化审批流 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规范涉农行政 审批工作。 3、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以为农业企业、农民群众 办好“一件事”为目标,整合事项、再造流程、共享信息,逐 步形成并推广“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次告 知、一次反馈”的办理模式。从规范相关标准以及加强电子 证照、电子签名应用等方面入手,推动“开动物诊所一件 事”改革线上全流程办理。 4、着力推进“跨域通办”业务便捷化。加快推进涉农审 批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长三角通办”“扬城通办”,强 化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提高拖拉 机、收割机驾驶证和行驶证高频事项“省内通办”服务质 量,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精简材料,加强工作宣传 引导,提高行政审批人员业务能力。 (二)持续推进招投标领域项目管理 1、推进信息化在招标领域的应用。推进全流程“不见 面交易”项目,实现招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在线上传、 在线评标评审和不见面开标。农业工程招投标项目按相关 要求应进必进电子化交易系统,招投标交易数据按规范要 求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传尽传、全量归集。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将抽查对象、比例、频次及抽查检查结 果向社会公开。 2、依法开展招投标、投标保证金退还。建立面向市场 主体的统一交易规则,不得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无依据或强制服务收费等情况。允许现金、支票、保函多 种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推广投标电子保函应用。认真落 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工程投标保证金清退管理的通 知》,按照规定时间退还投标保证金。 3、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交易系统建立在线异议 功能,按程序处理在线异议、投诉、转办等相关工作。主 管部门在线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应当 网上公开。建立农业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 和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征集机制。 (三)大力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水平 1、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 政执法监管方式创新,将轻罚免罚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农 药、种子、饲料、水产苗种、农产品质量、兽药、农机等 农业行业管理各个方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宽 柔性行政执法监管范围,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 单,对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 行政强制。 2、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制定出台《XX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 计划表》。按照整合力量、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大全市农 业农村系统市县联动执法力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形成 监管合力。将农作物种子、农药生产执法检查纳入联合抽 查范围,加大与市场监督、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次数。 3、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对生 鲜乳准运证明核发、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蚕种生产 经营许可证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 类)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做到信用核查符合条件的“承诺 即办”。开展农资经营领域信用评价探索,按照信用评价结 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失信主体纠错机制,积极推动 涉农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四)全力推动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落实 1、建立涉农惠企政策直达机制。推动涉及农业农村市 场主体的各类惠企政策在“苏企通”“易申报”平台应归尽归。 对于无需申报的涉农惠企政策,逐项明确政策名称、政策 内容、政策依据、适用对象等内容,形成“免申即享”清单。 对确需申报的涉农惠企政策,开展政策解读、政策图解、 事项配置,及时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方便农业企业一次申 报、全程网办、快速办理。 2、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 束,凡涉及农业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性文件、 其他政策性文件、农业农村招投标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 的具体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的一 律不得出台。建立健全农业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后评估制 度,及时修订、废止、排除限制竞争的产业政策。 3、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在制定涉企政策过程中,通过 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农业企业、家庭农场、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市场主体政策需求。发挥好市重点 企业政务服务专员的桥梁纽带作用,聚焦解决涉农企业难 点堵点问题助推企业发展,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 解决。 三、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优化 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要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狠抓落 实。依照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分 解任务,细化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处室、单位要认真梳理优化 营商环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问题疏解机 制,转换工作思维,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改革方向,以疏 解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和堵点问题为具体改 革内容,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 时效性。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对外 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 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媒体宣传等 形式,跟踪报道我市农业农村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做 法和工作成效。 2023年XX市税务局营商 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会议 精神,按照沧州市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暨警示教育大会及 康书记部署要求,在全局开展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进 一步推动营商环境实现大踏步前进、大幅度提升,制定本 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对 标国内一流水平,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感为导 向,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理念,紧盯改革重点和 关键环节,积极运用改革创新办法,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 境。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提升,夯实“精细服务”基础新支撑 1.推进线下服务规范化管理。升级办税服务厅、税源 管理分局两套“服务标准”,深化落实线下服务“三项清 单”,从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方面,制定线 下服务规范化制度,加强办税服务厅日常运行监控管 理,强化各项制度落实,更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意 识,全面提升线下服务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服务纪 律。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配合单位:征收管理股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2.深化远程帮办中心建设。强化远程帮办中心运行管 理,细化完善质效评价指标,将一分局远程帮办服务推广 率和有效应答率纳入绩效管理,加强监督管理和日常考 核,全面提升远程帮办服务能力和质效。优化完善远程帮 办平台,强化知识库支撑保障,探索引入智能语音应答服 务,规范工作记录管理,提升运行监控和数据分析能力。 强化远程帮办中心人员配备,做大、做强、做优远程帮办 服务团队,提升远程帮办中心承载能力。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配合单位:征收管理股、风 险管理股、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3.优化12366税费服务。完善相关功能及部署,做 好12366税费服务平台和微信企业号在全市推广应用。建设 知识体系完备、支撑有力的智能咨询知识库,定期维护知 识库,实现动态更新,实现多渠道、7×24小时全天候咨询 服务。围绕纳税人需求和运行情况开展分析,优化12366税 费服务平台、微信企业号和智能咨询系统,为纳税人缴费 人提供“人工+智能”全方位宣传、咨询、辅导服务。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配合单位:征收管理股、信 息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4.精准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深入推进“一账 三清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进台账、重点培育企 业清册、研发政策清册、辅导服务清册)应用,针对应享 未享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优惠政策精准提 醒,对重点培育企业实行“立项-核算-归集-享受”全流程 辅导。深入推进“智慧河北加计扣除”服务系统应用,为 企业提供政策指导、专家讲座、企业留言、项目鉴定和研 发费用“一键归集”等服务落实落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 惠政策,提升企业研发意愿,落实落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税政二股;配合单位:纳税服务股、风险 管理股、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5.持续推进“智慧企税”建设。推动企业所得税管理 从信息管税到以数治税向智慧企税过渡,不断完善大数据 平台监控分析功能,细化风险管理制度流程与标准。依据 风险等级,对纳税人实行个性化、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及 时提醒并辅导纳税人消除涉税风险,做好风险管理和涉税 服务两手抓,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税政二股;配合单位:风险管理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6.持续优化不动产税费服务。2023年9月底前,允许自 然人网上缴税后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023年12月底 前,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税费缴 纳信息实时共享,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 窗受理、并行办理”,全面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 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 牵头单位:税政二股;配合单位:税政一股、非税收 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二)集成整合,打造“精细服务”架构新体系 7.建设智慧服务网点体系。以标准化、信息化、规范 化为目标,全面推进税费服务网点智慧化改造升级,打造 线上线下融合,线上服务为主、自助服务为辅、人工服务 补充,运转高效、响应迅速、监控全面的新型税费服务网 点体系,拓宽服务网点覆盖范围,优化提升线下服务能 力。2023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改造升级工作。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8.建设“智税服务”运营管理体系。全面收集统计、 分析运用、多维展示各渠道税费服务运行数据,统筹开 展“精细服务”监控指挥、运营管理,实现业务处理、任 务推送、指挥协调、监控分析、决策支持等工作。以县局 为支撑,组建管理运营团队,建立运行机制、细化职责分 工,统筹开展信息推送、任务督办、质效评估、资源调度 等工作。打造协调配合、运转顺畅,实时监控、全面分 析、准确评估、精准指挥的“智税服务”运营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配合单位:风险管理股、信 息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 9.构建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保护体系。在办税服务厅建 立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保护中心,整合办税服务厅需求管理 岗、税费争议处理岗、投诉举报受理岗职能,全面运行税 费服务诉求“一口”收办、首问负责、快速响应、闭环管 理工作机制。组建“前台服务+后台支撑+专家顾问”的固 定人员与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权益保护团队,配备公职律师 作为法律顾问,妥善解税费争议,快速响应税费诉求,有 效解决疑难问题,全面提升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 能力和质效。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配合单位:税政一股、税政 二股、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10.升级“远程帮办 办问协同”服务体系。以办税服务 厅和税源管理分局人员为主体,以业务部门人员为支 撑,组建服务团队。与12366热线、远程帮办中心集成融 合,构建12366热线、电子税务局、远程帮办中心、办税服 务厅、业务股室、税源管理分局 “六位一体”的“远程 帮办 办问协同”网络,一体化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信息推 送、提示提醒、互动交流、帮办辅导等税费服务。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配合单位:征收管理股、纳 税服务股、信息中心、相关业务股室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0日 (三)创新突破,攻坚“精细服务”改革新亮点 11.推进办税服务厅功能转型。推进税费服务主要场景 由线下向线上转移,大幅度压缩线下服务占比,有效压减 线下实体窗口数量和服务人员数量,实现办税服务厅由日 常业务办理为主逐步向咨询辅导、纳税人救济、见面约谈 等个性化服务为主转变,推进办税服务厅向便利化、集约 化、高效化转型。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12.建立税费中介服务超市。探索建立内容充实、公正 公开、方便快捷的线上税费中介服务超市,引导涉税专业 服务机构入驻。按照宽进严管、客观公正原则加强涉税专 业服务机构经营行为监管,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对 失信专业服务处以公示、警告、清理出库等惩戒措施。提 高市场主体对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结果的知晓和运用程 度,引导机构规范、优质开展服务,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 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13.开展多渠道服务。根据2022年全国纳税人缴费人满 意度调查反馈的意见建议,探索建立常态化线上讲堂直播 答疑服务,按照工作需要和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围绕最新 政策、热点问题、办理流程、系统操作等方面内容,利用 线上讲堂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整合县级力量,制定并 发布课程安排,组织授课师资,实现定期授课、课下答疑 的宣传辅导模式,占领税费宣传主导权,满足纳税人缴费 人熟悉掌握税费知识的需求。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配合单位:相关业务股室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四)加强合作,形成“精细服务”理论新成果 14.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征文活动。围绕“优化 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和运行经验,在全局征集“优化营商 环境”理论研究文章。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15.组织“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交流活动。组织相关单 位开展集中性“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交流活动;择机召开 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会,邀请沧州市局有关领导、知名 院校专家学者、纳税人缴费人代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 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探讨“优化营商环 境”改革有关理论和实践。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股;配合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XX市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协同推进的跨部门 工作机制,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量配置。紧盯“关键少 数”,持续转变工作作风,积极运用发散性、宏观性思 维,统筹推进指标与重点任务同步提质增效。 (二)强化目标跟进。建立重点任务清单,实行销号 式管理,每周报进展、每月亮成绩、半年一总结。统筹建 立XX市局投诉举报机制。明晰事项受理和调查追究处理制 度。局纪检组按照时间节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要做到严 实并举,质效并重,确保按时限保质量完成优化提升。 (三)强化宣传推介。制定营商环境年度宣传计 划,广泛深入基层、企业一线开展调研,加大政策进园 区、进企业等精准宣传解读力度。侧重营商环境改革重 点,利用主流媒体,全方位宣传我局商环境工作亮点,曝 光批评破坏营商环境的负面典型,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 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浓厚社会氛围。 2023年XX市优化营商 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3 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营 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 围,打造“XX最安心”营商服务品牌,展示全市上下优化 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和成效,提升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对 优化营商环境的获得感、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 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 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 精神,围绕省委省政 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坚持把优化 营商环境作为重大工程、战略性基础工程来抓,打造全国 一流营商环境。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 体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多层次、高频率、立体式 宣传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改革举措、工作成效 及先进典型,着力打造放权更有力度、办事更有速度、服 务更有温度、沟通更有效度的营商服务生态,强力推进营 商环境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活力 古都出彩XX新标识。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做好“两条例”宣传解读。“两条例”是对近年 来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认真贯彻落实党 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立法成果。各县 (市、区)、 国家级功能区,市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两条例”贯彻落 实工作,将“两条例”列入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向市 场主体、社会公众做好“两条例”宣传解读工作,增强社 会各界对“两条例”内容的知晓度 (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宣传推送。各县(市、 区)国家级功能区,市相关单位要将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 宣传纳入部门工作重点,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 施集中梳理并形成惠企清单,采取“互联网+政策宣传”形 式,将互联网平台信息发布与传统政策汇编方式相结 合,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式,通过开展惠企 政策进园区、惠企政策进企业等渠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 策宣传推送力度。 (三)及时宣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和成 效。围绕各县 (市、区)、国家级功能区,市相关单位优化 营商环境的改革创新工作,将典型案例及时宣传推广;持续 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及专项行动方面取得的新突 破、工作推进的新亮点进行报道,展现我市优化营商环境 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 三、宣传方式 综合运用公共场所集中宣传、专题专栏宣传、召开新 闻发布会、开设营商环境工作周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 体式的宣传,对于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取得的新成效、涌现 的新典型、探索的新经验,力争在国家级、省级主要媒体 和学习强国平台上多发稿多报道。 (一)开展营商环境“两条例”宣传月活动。将 2023 年5月定为“两条例”宣传月,各县 (市、区)、国家级功能 区,市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策划宣传方案,推出 有领域特色的营商环境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在主要街 道、休闲广场、公共交通等人流密集场所统一规划、点位 布置,通过设置宣传板、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播放 宣传片等形式,大力开展社会宣传。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 营业网点等对外服务办公窗口全年摆放“人人都是营商环 境 事事关乎XX形象”台签 (二)做强做优营商环境“专题专栏”。充分利用XX市 人民政府网、XX政务服务网、XX融媒开设的优化营商环境 专题专栏,保证营商环境工作动态、政策举措和政策解读 做到及时更新。各县(市、区)、国家级功能区,市相关单位 要定期向市营商办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稿件。各县(市、 区)、国家级功能区每月报送4篇以上;市各一级指标牵头单 位每月报送1篇以上;市各相关配合单位宣传稿件可直接报送 至市营商办。各县 (市区)、国家级功能区,市相关单位在 收到市营商办“定向约稿”任务时,务必及时高质量报送相 应宣传稿件。日常宣传稿件和“定向约稿”报送情况和采 用情况均计入“季通报”。 (三)组织召开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联合市政府 新闻办,组织召开4场“树标杆 拼一流 在路上”营商环境 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采取实地形式召开。聚焦群众办 事“堵点”、企业经营生产“痛点”、市场主体融资“难 点”,通过致发布词、答记者问和现场采访的方式,介绍 我市推出的改革创新亮点举措及取得成效,打造全省营商 环境标杆指标,进一步打响“XX最安心营商服务品牌名 片,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开设“营商环境工作周报”。为贯彻落实“两条 例”加强营商环境舆情监测分析,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 做法,宣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建立 营商环境工作周报制度,由市营商办收集整理、定期发 布。工作周报设置“重要讲话”“营商政策”“工作动 态”“亮点推广”“他山之石”五个功能模块,以供各县 (市、区)、国家级功能区,市相关单位参考借鉴。各 县(市、区)、国家级功能区,市相关单位每周及时报送工作 动态和亮点做法,报送情况和采用情况均计入“季通报” (五)发布营商环境季度创新案例。为进一步发挥创新 案例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建立营 商环境创新案例选拔机制,由市营商办每季度收集整理发 布。创新案例需体现我市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一流营商环境中推出的创新举措和取得成效。市营商办每 季度通过征集、评比筛选后,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并 择优向省推送。各县(市、区)、国家级功能区,市相关单位 可参照市营商办做法,积极收集整理营商环境创新做 法,自行择优发布 (六)开展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要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 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重要指示精神,各县(市、区)、 国家级功能区,市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营商环 境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开设电视访谈,利用报纸、电视、 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融媒中心、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全 方位宣传政策措施和改革成果,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熟悉 业务流程,明白审批机制,让政策供给与政策需求达到充 分匹配,实现资金直达企业。推动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惠企 政策“免申请、零跑腿、快兑现”,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 和社会公众的获得感,以政策落实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 动力。各县(市、区)、国家级功能区,市相关单位要保证营 商环境各领域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到位,切实化解惠企政策 兑付难问题。 (七)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宣传。各县(市、区)、国家 级功能区,市相关单位要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惠企纾困政策 宣传,深度对接企业需求,结合营商环境改革重点,突出 政策解读,当好政策宣传员、信息指导员、代办服务员、 意见收集员,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能现场联系解 决的要现场联系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要做好问题汇报或 移交,并做好持续跟踪问效工作.确保企业提出的合理合法 诉求得到快速有效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营商办结合营商环境重 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会同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国家级功能区,市 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形 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好营商 环境宣传。市属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大 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内容、相关政策及典型事例 的宣传力度。 (二)迅速推进,狠抓落实。各县 (市、区)、国家级功 能区,市各一级指标牵头单位要制定本年度宣传工作方 案,宣传方案请于3月10日前报市营商办。各一级指标牵头 单位要组织相关配合单位做好各业务领域宣传,各指标配 合单位要主动将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向指标牵头单位报 送。每月 28 日前,各县( 市、区)、国家级功能区,市各一级 指标牵头单位要将营商环境宣传月工作总结和“走访企业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情况统计表”报市营商办邮箱。 (三)严把质量,做好审核。各县 (市、区)、国家级功 能区,市相关单位要对所发布宣传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 把关,确保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确保信息中的统计数据准确无误。市营商办将从上 报的信息材料中选取优秀稿件,由市委宣传部向省、中央 媒体投送,同时,邀请上级媒体来安深入企业进行采风活 动。 (四)严格考评,确保实效。各县 (市、区)、国家级功 能区,市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宣传工作任务,加强部门间沟 通协调,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 容,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媒体主动参 与、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国家级 功能区,市相关单位营商环境宣传信息报送情况列入“季 通报”,对报送信息材料不积极、不及时的通报批评,对 报送宣传信息积极,采用率高的通报表扬。 2023年XX县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全 市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在全县范围 内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 实现大踏步前进、大幅度提升,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 精神。对标国内一流水平,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 感为导向,践行“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服务理念,紧盯 改革重点和关键环节,积极运用改革创新办法,持之以恒 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打造成行政效率更高效、市场服务更 规范、法治体系更健全的一流营商环境标杆。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优化服务周到、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 1.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继续削减行政权力,实现行政 权力事项一周内削减10%,一个月内再削减10%。〔牵头部 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县直有关部门、XX东经济开 发区管委会〕 2.政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出台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清 单(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2022年版及行政备案事项目 录,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备案”。推 行13件“一件事一次办”套餐、45件事项“网上好 办”,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 理、一网办理”。〔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 门:县直有关部门,XX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应用19类建设项目全 周期、全流程管理服务导图,实行定制化、差异化审批流 程。推广“智慧选址”“拿地即开工”,拓展“指尖选 址、智慧找地、标准地建设”等功能应用。建成我县“多 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拓展区域评估及应 用。〔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部门、XX东经济开发区管委 会〕 4.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设置综合导办服务台,建 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优化综合窗口“一口入、一口 出”的运行模式,到6月份完成20个事项“一键制证”。 在“冀时办”增加XX州“城市名片”模块,实现“掌上 办”民生服务增至500种、“打包办”民生服务套 餐20种,“冀时办”装机量持续提升。〔牵头部门:行政 审批局,责任部门:人社局、资规局、民政局、公安局、 卫健局、交通局、城管局、公积金、残联、供电公 司、XX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在2月底前完 成“不动产+电力”推广应用,推进XX县不动产转移登记 与用电业务联动过户实施,实现涉企不动产登记、二手房 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牵头部 门:资规局,责任部门:供电公司、XX东经济开发区管委 会〕 (二)持续优化公平竞争、预期稳定的市场环境 6.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宣传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最新版本,落实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 通报制度。配合省市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出台 《XX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加快清理政府采购领域隐形 壁垒。〔牵头部门:发改局、财政局,责任部门:县直有 关部门、XX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健全新型监管机制。依托食品、药品、化妆品、器 械平台监管系统,及时上传并掌握各地监管动态。推进监 管数据资源共享,实现一地预警全域行动。强化“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着力推进部门联合抽查、信用风险差 异化抽查,随机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企业信用风险差 异化随机抽查企业占年度抽查企业的80%。用好“XX州质 量综合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监管信息化水 平。〔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直有关部 门、XX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 护机制建设。建立特色产业集群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名 录,对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快查快处。持续开展“知识产权 信息进企业促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服务企业 行”“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发展”活动,对接企业不少 于30家。加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新增托管服 务企业20家以上。〔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责任部 门:县直有关部门、XX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5%以 上。加强创新平台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全年新增高新 技术企业10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25家。〔牵头部 门: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10.着力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在全县范围内政府采购项 目取消投标(响应)保证金,全面推广保函(保险)。推 进市场主体迁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查处强制摊派、 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违规设置罚款项目、 擅自提高罚款标准等行为。完成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 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排 查,取缔涉企违规收费项目,对违规收费主体予以联合惩 戒,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牵头部门:发改局、市场监管 局、税务局、金融监管局、民政局、交通局、城管局、财 政局、行政审批局、XX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拓宽政企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好“企业家直通 车”平台作用,定期开展“政企恳谈会”“企业家沙 龙”等活动。统筹推进领导精准包联帮扶,严格落实县级 领导包联帮扶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 监督机制,定期收集反馈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和群众诉 求,营造新型亲清政商关系。〔牵头部门:工商联、发改 局、科技工信和商务局、XX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持续优化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12.强化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实现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对 被执行人的公积金财产在线查询功能,健全破产账户监 督、管理人报酬制度,完善审判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破 产审判专业化。〔牵头部门:法院〕 13.构建全县“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新格局。完善知 识产权局等有关单位、行业协会与法院“总对总”在线诉 调对接机制。优化执转破程序,年底前完成4件“执转 破”案件立案审查。〔责任部门:法院、发改局、公安 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金融监管 局、总工会、工商联、妇联、人社局(仲裁)〕 14.推动全县诉源治理工作。构建党委领导下内外联 动、上下协同、有序衔接的诉源治理格局,推动化解矛 盾、定分止争职能向源头和前端延伸,向引导和疏导端用 力,落实在线委派或委托调解、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等 工作,为在线调解提供支持和保障,积极引导当事人开展 诉前调解,努力实现总体收案数量下降。〔责任部门:政 法委、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财政局、住 建局、金融监管局、总工会、工商联、妇联、人社局(仲 裁)〕 15.完善司法执法保障。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 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健全完善我县行政裁量权制 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持续推行 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对全县《免罚清单》《减轻处罚事项 清单》进行扩容。〔牵头部门:司法局〕 16.规范监管执法。强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 理,提升监管透明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 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严禁未经法定程序 要求普遍停产停业,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在 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 生态环境等领域,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 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牵头部门:司法局、市场监管 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等县直 有关部门,XX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持续优化多元保障、融资顺畅的金融环境 17.推动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首贷续贷中 心挂牌运营,促进资金供需双方精准对接,有效提高审批 效率,为企业提供差异化、特色化金融服务。〔牵头部 门:金融监管局〕 18.规范涉企金融服务收费。严格执行银行收费监管制 度,科学设置市场调节服务项目,规范服务价格信息披露 机制。开展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 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免收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 费,对在同一银行开设首个或指定一个单位结算账户的给 予开户手续费5折内优惠,政策执行至2024年9月30日。 〔牵头部门:金融监管局〕 19.强化融资担保奖励。全面落实《XX州市融资担保 机构奖励补助实施办法》,组织年度内支持小微企业 和“三农”业务担保余额超过1亿元以上的全部融资担保机 构申报奖补,利用奖补政策引导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加大 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支持力度。〔牵头部门:财政 局、金融监管局〕 20.保持辖内信贷稳定增长。2023年全县地方法人银行 贷款实现同比多增。加强信贷调控,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做 好信贷投放工作,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增强 信贷增长的稳定性。〔牵头部门:金融监管局〕 (五)持续优化诚实守信、遵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21.扎实开展“双公示”。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 息(简称“双公示”信息)产生后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 示,并同步归集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要求。落实日监测周 通报机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确保2023年全年“双公 示”信息“及时率”“合规率”“上报率”均达到100%。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具有行政许可、行 政处罚权的县直有关部门,XX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2.实现信用信息全覆盖。落实《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 础目录(2022年版)》要求,推进水费、燃气、不动产登 记、信用承诺履约践诺、各类行政管理等涉企信息全量归 集和信用应用落地。年底前,实现信用信息种类应覆盖全 覆盖,五年内信用信息实现应归尽归。〔牵头部门:行政 审批局,责任部门:法院、工商联、总工会、宣传部(文 明办)、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等县直信源单 位,XX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3.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依法 依规建立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务诚信档案,归集整合 政务诚信信息。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强化与法院协调联 动,督促失信单位及时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集中清理 整治通过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指定机构债务凭证或到指定机 构贴现进行不当牟利的行为,建立失信问题台账,紧盯问 题逐项销号。〔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法院,责任部 门:科技工信和商务局、人社局等县直各部门,XX东经济 开发区管委会〕 24.实现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 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 推动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全面收集经典案例,深入开 展诚信进企业活动,收集整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经典案 例,完善系统建设,统计分析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推进情 况。调整监管事项清单,明确部门任务,确保信用分级分 类监管应覆盖全覆盖。〔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市场监 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监管部门,XX东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推进的跨部门工作机 制,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量配置,实现与“放管 服”改革、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等有效衔接。紧盯“关键 少数”,持续转变工作作风,积极运用发散性、宏观性思 维,统筹推进指标与重点任务同步提质增效,努力争创全 省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县。 (二)强化目标跟进。建立重点任务清单,实行销号 式管理,每周报进展、每月亮成绩、半年一总结、全年列 榜单。统筹建立投诉举报机制。明晰事项受理和调查追究 处理制度,将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同步 纳入市级营商环境考核体系。联合纪委监委、会同县直相 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要做到严实并 举,质效并重,确保按时限保质量完成优化提升。 (三)强化宣传推介。制定营商环境年度宣传计 划,广泛深入基层、企业一线开展调研,加大政策进园 区、进企业等精准宣传解读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 的方式及时发布,进一步扩大惠企政策的知晓面。侧重营 商环境改革重点,利用本地主流媒体,全方位宣传我县营 商环境工作亮点,曝光批评破坏营商环境的负面典型,营 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浓厚社会氛 围。 2023年XX镇优化营商 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江南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全面 优化提升我镇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推动 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 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 议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的统一部署,紧紧围 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坚持政 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高质量推进强 首府战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要素,用好一切可以 利用的政策举措,加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助力全镇经济 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江南区加快建设产城高度融合的现 代化中心城区作出XX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打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建立健全领导机制 和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以及领导责任,每 月至少召开一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例会,着力协调解决招 商引资和企业投资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坚持项目为王,落 实重大项目责任制,推行项目建设网格化管理,切实加强 服务跟踪,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坚持服务企业,依法落实 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将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职务、 职责分工等信息在政府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开,明确群众 办事流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改变机关领导干部的 工作作风。 (二)打造优质便捷的服务环境。以XX市场监督管理 所为主体,坚持问题为导向,坚持整改促提升,主动对标 先进发达地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积极探索服务企业和服 务群众的新方法、新举措,进一步减少工商营业执照办理 环节,缩短办理时间,使工商营业执照办理从法定15个工 作日压缩至一个工作日。(“一个工作日”的时间定义为:企 业开办从受理到办结不超过24个小时,遇法定节假日顺 延);持续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和扎实推进市场 主体“一网通”。 (三)打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进一步严肃行政执 法纪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行 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消除多头执 法和重复执法,减轻企业执法负担;对扰乱市场正常秩 序,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依法进行打击,积极打造 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和营商环境。 (四)打造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加大对优化 营商环境的宣传力度,在全镇范围内,多举措多形式宣传 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不断总结复制可推广的好经 验、好做法,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关心营商环 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各 项举措,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 式;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加快推进“互联 网+政务服务”,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网上办、不见面”的 现代服务方式;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推 动政务服务集中办理,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 率。(牵头单位:XX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乡村建设综 合服务中心、水产畜牧兽医站、XX市场监督管理所、农业 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二)提升政务服务专项行动。做到除保密事项 外,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 现“厅外无审批”;推广网上审批应用,逐步实现进驻各级政 务服务中心事项“网上办”;建成上下相连、覆盖市县乡统一 联网的审批服务“一张网”,并积极融入全区统一的“互联 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分设的“百 姓诉求”和“企业诉求”投诉办理工作。(牵头单位:XX镇人 民政府,责任单位: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水产畜牧兽 医站、XX市场监督管理所、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XX镇 社会保障中心、XX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各村(社 区)) (三)解决涉企土地问题专项行动。针对企业项目建 设用地办理和审批、土地调换、土地租金返还等涉企土地 问题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全面梳理涉企土地问题清单,并 依据问题清单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 图,加强与城区对口业务部门的协调,依法依规尽快解 决。(牵头单位:XX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乡村建设综 合服务中心、水产畜牧兽医站、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四)规范执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执法检查计 划,协同组织推进各类执法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不 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通过统 筹执法力量,杜绝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执法 扰民等问题,同时统筹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不足的问 题。(牵头单位:XX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乡村建设综 合服务中心、司法所、派出所、XX市场监督管理所、XX镇 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五)宣传工作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好营商环境宣传 周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及途径,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切 实解决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不广泛、不经常、不深入,流于 形式等问题。对自治区、南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 重要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 宣传,建立宣传专栏,在主流媒体设置营商环境专栏,开 展系统性、持久性宣传,争取做到全镇宣传工作无死角。 要畅通投诉渠道、举报电话,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牵 头单位:XX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宣传办、经济发展 办、各村(社区)) 四、工作步骤 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共分为宣传发动、自检 自查、整改提升和总结推广四个阶段,坚持边整边改、立 行立改、培育典型、树立标准、复制推广同步进行、贯穿 始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 位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并按照本方 案要求,组织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要统一思想,明确任 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通过微信 工作群、QQ工作群、微信等传播平台,对各项工作的目标 任务、专项行动的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宣 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检自查阶段(2023年4月1日至5月31日)。各单 位要加大自检自查力度,采取自己找、互相帮、群众提、 企业点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形成问 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 处,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3年6月1日至9月30日)。结合 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 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该帮扶的帮扶,一项 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各单位要建立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台账,切实做到每个问题都有记 载、每个问题都有措施、每个问题都必须整改到位。对整 改问题要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加快 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四)总结推广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认真梳理总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经验。对营商环境建设 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 传,并在全镇进行推广;对效果显著,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得力,群众反映良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整 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 组长,各站所、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同志兼任。各单位要加强 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指导本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建 设工作,把具体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任务在执行中不 落空、不变通、不走样。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合 作意识和大局意识,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切实 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完成好交办的各 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勇于担责,形成整体合 力。 (三)加强监督、强化检查。进一步完善党代表、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公众媒体等监督评价机 制。各督查、监督、执纪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 度,采取明查暗访、巡回督查、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分 批次、分地区、分行业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间 断、不定期、不打招呼检查督导,保持监督检查的高压态 势。 (四)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制 度、联席会议制度、通报约谈制度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 由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进行测评的制度,形成营商环境 优劣、部门工作到位程度由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倒逼部门 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氛围。对于专项行动工作中形成的各 项长效管理制度,各单位要狠抓落实,实行常态化管 理,进一步巩固行动成果。 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突破工作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出的“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 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 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 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 环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全市 领先、全省一流”目标定位,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 意度为出发点,以关键指标优化和制度创新为突破口,筑 根基、补短板、求突破、谋创新,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 突出的痛点、堵点、难点,推进营商环境各领域指标实现 重大突破,激发市场主体的信心和活力,持续打造“高效 沂南”品牌。 二、决策依据 方案的决策依据:《关于印发<沂南县重点工作突破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沂办字〔2023〕1号) 三、出台目的 一是对标全省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和全市营商环境日 常监测,对表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针对企业全 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靶向攻坚、精准 发力、专项突破。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实效。通过深化改革和政策 落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真正让企业和群众看到变化、获 得实惠,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四、重要举措 《方案》主要任务分三类,16项措施。 (一)创优争先类,工作措施: 1.深化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12月底前,打 造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背景的现代“政务综合体”。 2.推行税费“补链助企”计划。3月底前,实现出口 退税全流程无纸化管理,服务跨境贸易发展。 3.深化“查改防”体系建设。构建“便利化、透明 化、标准化、规范化”的“阳光业扩”办电服务模式。 4.开展劳动力市场大整治。3月底前,开展劳务派遣 监督监察工作,重点监察劳务派遣企业职工的工资发放和 保险缴纳情况;4月底前,就新就业形态企业开展劳动者薪 酬调查工作。 5.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构建以“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 以“互联网+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 管体系。 (二)创新突破类,工作措施: 1.实施投资项目服务综合改革。完善“项目一颗 树”全生命周期资料管理系统,搭建“投资项目服务综合 改革数字化平台”,聚焦全市工业产值“量质齐升、两年 万亿”目标。 2.探索工程建设审批“多证合一”改革。6月底 前,实现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特殊建设工程消 防设计审查意见书、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手续的审批结果 以二维码的形式载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探索实行公车定点加油、维修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 采购。3月底前,完成公车定点加油、维修框架协议入围征 集公告发布,组织项目开评标,签订合同并公示。 4.实施招投标环境提升工程。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场所建设、搬迁,优化交易场所功能分区,探索建立招 投标全过程“一键归档”系统,推出我要“招标”“投 标”“评标”一件事主题服务,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 化。 5.探索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深入推进全国自然 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建设,将原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动产 过户登记和新抵押权登记进行合并办理,实现一次申 请,同步办结。 (三)补齐短板类,工作措施: 1.推行市场主体住所标准化登记改革。开发“市场主 体住所标准化登记系统”,实现企业开办“一窗通”系 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和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 图)系统实时对接、数据共享。 2.推进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流程再造。编制规划设计方 案审查服务指南,明确各类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 查承诺时限,纳入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全流程。 3.用好用活网上“中介超市”。规范中介机构及其从 业人员执业行为,加强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建立营业 执照办理与中介超市入驻信息流转机制,引导各方通过中 介超市开展交易,推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推广应用。 4.稳步推进“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工作。紧盯全县 十大产业园区项目,对涉及的有关评估事项进行统一梳 理,提前完成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前置性评估工 作。推进区域评估成果转化,园区内企业共享区域评估相 关数据与结论,开创“即申、即享、即用”为企服务新模 式。 5.完善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联合报装机制。提升水电气 暖信视共享营业厅服务功能,设置共享业务专用窗口,建 立“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次踏勘、一链办 理”的“五个一”水电气暖信视报装模式。 6.强化“乡振通”平台推广应用。发挥政府部门、金 融机构职能作用,推动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在“乡振 通”平台注册并发布各类金融产品,及时对接融资需 求;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注册使用平台,发布各类金融需 求,获得信贷支持。 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跨境贸易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宿迁“四化”同步 集成改革推进现代化建设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 境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港口通关营商环境,推动我 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精简进出口监管和优化办证程序,大力提升监管 与服务效能,对标省跨境贸易评价标准:“口岸生产作业 时限公示”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以下简称“双 公开”),严格落实“双公开”公示制度,根据我市实 际,进一步提升宿迁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海关监管作 业场所)进出口货运作业时限,持续压缩整体通关时 间;动态清理宿迁港中心作业区二期、三期进出口货运收 费目录清单,及时在港口及部门网站公示,做到清单外一 律不收费,确保2023年度跨境贸易“双公开”考核位于全 省前列,全力争取创新举措获得省考创新性评价加分。 二、工作措施 在全面落实省、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 利化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重点落 实以下工作: (一)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贯彻落实国务 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高 效便捷、灵活开放的申报制度。进一步推广“两步申 报”、“提前申报”改革,充分发挥改革创新牵引作 用,提升通关便利化程度。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改革 通关模式,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实现业务现场、业务类 型全覆盖,企业认可度和应用率实现“双提升”。(完成 时限:12月,责任单位:宿迁海关、市商务局) (二)提升宿迁港外贸货运作业时限。在网上宿迁、 部门官网、省电子口岸网、宿迁港中心港区现场等,完 成2023年度“口岸生产作业时限公示”,包括货物及运输 工具在口岸进出境环节的场内运转、吊箱移位、掏箱和提 箱全流程生产作业时限标准,并实施动态调整。(完成时 限:6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集团) (三)规范宿迁港进出口环节合规费用。严格执行口 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完成2023年度口岸收费目录清 单公示,并根据国家和省政策变化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管 理;督促港口各经营单位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全面公示本 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完成时 限:6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港口集团) (四)持续优化便民利企服务。进一步优化属地查检 业务流程,提升属地查检效能。贯彻落实海关总署有关属 地查检和出口检验检疫证书管理模式改革举措,帮助企业 实现属地查检业务检验检疫证书“云签发”模式。依托信 息化和“互联网+海关”的平台优势,指导企业利用国际贸 易“单一窗口”,打造“企业自主申报、海关后台审核、 系统自动出具”的证书申领新模式,助力企业签证“零接 触、零延时、零障碍”。(完成时限:全年,责任单 位:宿迁海关) (五)发挥宿迁港对外开放平台作用。突出“苏 政42条”任务落实,推动1-2家远洋外贸箱公司进驻宿迁港 开展航运支线合作,加密宿迁港远洋航线。推动宿迁港班 轮航线建设,加快宿迁至上海新开辟航线设立,进一步加 密宿迁至太仓/宁波的流向航线。推动宿迁港与水运口岸合 作,突破我市外贸集装箱在宿迁港实现进口转关。(完成 时限:6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宿迁海关、市港口集 团) (六)加强宿迁港数字化顶层设计。推动宿迁港基础 设施数字化升级,加快打造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集装 箱30万标箱承载量的水运“核心区”。按照集装箱自动化 港口为标准,综合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开展 软件开发和硬件建设,推广应用港口集装箱码头操作系 统TOS,实现整体生产业务流程的统一管控。推进集装箱自 动化运营,提升港口综合竞争能力,助推“四港”联动发 展。(完成时限:12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 务局、市港口集团) 三、自评细则 (一)评价内容 全市跨境贸易评价指标包括口岸生产作业时限公示和 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两个方面。口岸生产作业时限公 示:指定网站统一公示情况、省电子口岸网站集中公示情 况、口岸现场公示情况。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指定网 站统一公示情况、“单一窗口”系统集中公示情况、口岸 现场公示情况。 1.分值设置。总分5分,其中,口岸生产作业时限公示 分值2.5分,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分值2.5分。 2.评价标准。按照公示主体、公示流程、公示方式三要 素进行评分,全部符合要求得满分,单项不符合要求 扣0.5分。 (二)评价方式 市交通局、财政局分别负责报送口岸生产作业时限公 示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情况,相关情况直接应用于年 度评分。市商务局、交通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口岸生产 作业时限公示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情况开展线上、现 场抽查,抽查结果直接应用于评分。 (三)评价结果 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分别将口岸生产作业时限公 示情况、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情况报送市商务局,市商 务局汇总后形成评价结果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营商办统筹协调下,市商 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宿迁海关进一步强化部 门间组织协作,建立健全督导自评办法,完善牵头与配合 部门联动机制,确保每项措施明确到具体部门与责任 人,通过联动协作,形成优化营商环境齐抓共管的良好氛 围。 (二)强化责任落实。指标负责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落 实责任,对口衔接省考及条线部门,坚持每周跟踪、每月 汇报进展,落实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加强 对跨境贸易评价指标的分析研究,切实找准推进举措,认 真抓好落实,推动指标有序增长,统筹跨境贸易工作全面 推进。 (三)完善服务保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 务意识,深入开展学习调研,找准制约我市跨境贸易营商 环境持续优化的短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企业和社会 实际需要出发,深化改革举措,增强企业获得感,为企业 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进一步完善跨境贸易服务保障工 作。 区 2023 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 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 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 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区实 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 境系统性改革、系统性重塑的要求,对标国内一流水 平,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 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 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 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大力提振市场信 心,不断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标国内一流标准、省内前沿水平,聚焦企业和群众 反映集中的办事痛点、难点、堵点,不断找差距、补短 板、抓整改、优服务,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水平大幅提 升,确保在 2022 年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中我区迈入全 省市辖区前十名,三分之二以上评价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梯 队,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居于全市领先位次,以先进核心指 标带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创优。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 牵头单位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做好评价工 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考核指标,定岗定人定责,按 照时间节点做好资料收集、数据填报、典型材料报送等工 作。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全面开展自 查,补齐工作短板。严格工作标准,对标优秀案例,进一 步完善提升。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区委营商办对未按要 求完成任务的进行及时提醒、及时预警,对造成严重影响 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迎评工作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发改 委、区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XX分局、区行政服务中 心,相关区直单位。 (二)专员入企纾困,提升服务质效 坚持“五位一体”服务专员定期联系企业制度,各服 务专员深入企业,围绕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一企一 策,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落实惠企政策,加大政策宣传 力度,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快速兑现。动态调整“五 位一体”服务专员名单,将优秀后备干部、经济主管部门 骨干等充实到企业服务一线,为企业提供专业优质服务。 及时分析梳理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实行 销号管理。全方位提升服务企业质量,形成工作合力,提 高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共同营造“亲商、重商、安商、 扶商、护商”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区金融办、区 工商联、 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委、区教育 体育局、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 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 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乡 村振兴局、区税务局、市公安局XX区分局、市生态环境 局XX分局、市市场监管局XX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XX分局 (三)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力打造“一件事”线上联办平台,全面推行“一枚 印章管审批”,年底前完成“一件事”系统与省级“一件 事”系统对接。梳理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更多服务事 项纳入“一件事”事项清单,通过“减环节、减跑动、减 材料”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提高办事体验。协调各单位 做好电子印章信息的收集和应用,制作电子印章不少于 80 枚,提高电子印章使用率。丰富投诉反馈渠道,畅通线下 意见箱、线上投诉电话、网上投诉渠道,设置有诉即应、 办不成事窗口等多元办理渠道。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 规范化建设,按照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原则,不断完 善基础设施,创建优质政务服务环境。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XX分局 (四)营造宽松便利的市场环境 深化“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理”改革试点工作,依 托政务服务平台,将开办企业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 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用工信息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 项纳入全流程在线申报,实现 1 个环节、1 套材 料、1 个工作日办结。选择药品、餐饮、商超(便利店)、 美容美发等行业推行“一业一证”试点改革,健全行业综 合许可全流程管理和综合监管配套管理制度。全面推广电 子营业执照应用,市场主体在经营场所公开展示电子营业 执照,等同于悬挂纸质营业执照。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 销办理程序,持续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水平。实施 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联合监管事项 清单,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 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开展制止滥用行政 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实行税务证明事 项告知承诺制。探索实施高频业务容缺受理。加快推进退 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提醒,规范和简化出口退税退 库手续,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结。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 费范围,推行税费申报电子化、要素化,实现预填申报自 动化,95%的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XX分局 (五)提升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 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银企”对接,进一 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挖掘具有信贷 需求的首贷户名单,优先向信用良好、经营正常的首贷户 提供融资支持。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为企业提供上市 服务指导,帮助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拓宽企 业融资渠道。利用各类政策支持,积极推进“信易贷”、 政采贷、科技贷、纳税信用贷、外贸贷、创业担保贷款 等,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区金融办、区 发改委、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 税务局 (六)加强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为民营 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 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全面实施涉企案件标 识制度,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进行标 注,做到“三优先一重点”,即优先受案、优先流转、优 先办理、重点跟踪,为涉案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执法司法 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 活动,了解企业法治需求,为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提供专业 有效的法律建议。开展“整治治安乱点”“雷霆行 动”“万警助万企”等专项行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 安环境。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 局、市公安局XX区分局 (七)健全法治监管服务 加大涉企民商事案件的诉讼费缓减免力度,提高涉企 民商事案件的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加强民商 事案件审限管理,严格限制延期开庭次数和事由。建立完 善多元解纷机制,为中小投资者在立案登记、咨询查询、 多元调解、集体诉讼、联系法官、事项转办、申请执行等 全流程的诉讼程序中,提供集约式、一站式诉讼服务,满 足多元化诉讼需求。实行公司类纠纷案件繁简分流,依法 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对涉众型涉 企纠纷探索实行示范判决机制。会同工商联、金融办等单 位健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 革,对有关问题精准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市场主体合法合 规经营。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企业接待窗口,对涉企 控告申诉案件线索实行专人集中管理、统一受理登记、依 法快速办理,保护和激发市场活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 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保护企业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市 场竞争。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工商联、区法院、区检察 院、区司法局 (八)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 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 等环节,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调整对小微企业的 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 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 额,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货物、服务采 购项目和非招标方式的工程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收 取投标保证金,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 质量保证金。推动政采内控制度管理信息化,加快各预算 单位政采内控制度制定进度。丰富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采 购领域的应用场景,提升业务办理便捷度。加强政府采购 活动监管,畅通公告举报和反映问题渠道,核实后责令采 购单位改正问题。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九)建设良好信用环境 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公共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常态化归集信用承诺 及合同履约信息,不断充实行政管理类信用信息覆盖类 型,持续提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录入数量和质量。健 全信用修复机制,对失信企业主动进行信用修复培训和指 导。完善“红黑名单”制度和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引导各 行业部门通过鹤壁市联合奖惩系统开展典型联合奖惩案例 报送。各行业部门参考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本 行业市场主体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推进严重失信专项 治理活动,不断降低严重失信企业占比。开展拖欠中小企 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推动政务诚信履约。定期报送信用 环境建设新闻稿件,通过“信用鹤壁”等媒介积极宣扬我 区各行业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加大诚信宣传、联 合奖惩力度,营造人人知信守信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法院、区发改委、区教育体 育局、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 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 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医保局、区林业 局、区税务局、市公安局XX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 局、市市场监管局XX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区委营商办牵头抓总、统筹 推进。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列出 清单、限期完成。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研究部署和组 织推动本领域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督促 政策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评价指标牵头部门要完善工 作推进机制,定期对本领域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梳理分 析,强化与各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梳理掌握各项工作进 度,创新优化指标政策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 责任部门要对职责范围内任务进行深入研究,制定有效工 作举措,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 用,通过新闻报道、政府网站、简报、等方式,广泛宣传 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加强政企沟通,主 动听取市场主体、专业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的建议,营 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 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和重点工 作列为重点督查事项,动态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 有关情况,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通报,督促 及时调整部署,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宣传表 彰。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评优树先、领导班子和 干部考核“三挂钩”,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积 极性,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取得实效。 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方案 根据《XX省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要 求,为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 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美丽XX·活力 新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全力推动环境再提升、效 率再提速、服务再提质,全面提升行政审批透明度、监管 执法公正度、市场主体满意度,做优做响“贵人服务”营商环 境品牌,在2023年全省88个县(市、区)营商环境考核评 估综合排名中确保前10、力争保位进位,为实现产业大招 商突破年和项目建设年各项任务提供环境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 1.优化市场准入与退出(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 局) (1)提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效能。企业设立登 记时,同步实现税务、公安部门进行身份认证,并申领发 票、免费发放税务Ukey、刻制印章。企业登记完成后,可 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医保登记、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 缴纳等服务事项,推进同步发放及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电 子发票,生成企业电子登记档案,提高全程网办水平,持 续巩固企业开办全流程办理时间在1个工作日内。扩大“秒 批”服务范围,提升“即报即办”和全程网办水平,申请人零 跑动,推动以“能秒尽秒”为方向,实现更多的审批服务事 项“秒批”或局部环节“秒批”。(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 局;责任单位:区政府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医保 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政务服务中 心、区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 (2)深入推进“一照多址”改革。经营范围不需前置许 可的市场主体在其住所所在乡(镇、街道)辖区内增设经 营场所,可不办理设立登记。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管辖区 域内,允许大型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集中统一办理不 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 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简化市场主体注销。持续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改革,优化简易注销程序,开展“套餐式”注销服务,简易注 销实行“全程网办”,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实行注销业 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网上办、零费 用、零跑腿”。(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 税务局) 2.提升获得经营场所便利度(总牵头单位: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4)持续提升工程项目审批效率。按照全领域、全覆 盖、全流程要求,强化“一个系统”功能,依托XX政务服务 网,全面归并单部门事项办理入口,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 程网办,推进工改系统从“能用”到“好用”“愿用”。实 施“1+N”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模式,按照“一家 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开展审批,并联审批率和联合 验收率分别达到80%、95%。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 至44个工作日以内;将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33个 工作日以内;将简易低风险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 至1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空间规 划执法五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政务 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 大队、区气象局、区不动产登记站、区供电局、区供水公 司) (5)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电子化试点工作。按 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电 子证照“一次生成、统一流转、互认共用”。在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 址意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 续、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实现电子证照全面应用。(牵头单 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 自然资源局、市空间规划执法五科、市生态环境局XX分 局、区水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 大数据局〉) (6)推进项目代码应用全覆盖。规范工程建设领域项 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作 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依法实现“一项一 码”。(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空间规划执法五科、市生态 环境局XX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 (7)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加快推进“多规合 一”“多测合一”“多评合一”等业务网上协同,实施用地清单 制。园区要开展“标准地”改革,实现“拿地即开工”。为建设 单位提供“申报前、申报中、申报后”全范围指导服务,对重 点项目全程提供个性化帮办、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区 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XXXX经开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 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市生态环境 局XX分局) (8)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上线下一窗受 理、并行办理。按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完善不动产 登记平台和税务信息系统业务联办、政务服务身份认证等 功能,开展房屋交易信息共享工作,推进与公安、市场监 管、税务等部门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初步实现不动产登 记、交易和缴税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牵头单 位:区不动产登记站;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政务服 务中心、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 院) 3.优化市政公共服务连接(总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区供电局、区水务公司) (9)提升电力服务水平。供电报装全面实现居民用户 和低压小微企业办电“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 务和高压用户办电“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对符 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和 审批改备案。20千伏及以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实现并联 审批,办理总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用电报装业务扩充时 限达标率97%以上,全网供电可靠率99.87%以上,综合电压 合格率99.7%以上,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牵头 单位:区供电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 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政 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提升用水用气便利度。用水、用气报装全过程 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2.5、5个工作日以内。严格执行建筑区 划红线外用户水气接入“零负担”政策。强化企业一对一专人 负责制,提供全天候24小时供水供气维修、抢修等服 务。(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水务公司、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 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 (11)推动公用设施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完善水电气 迅(宽带)联合报装机制,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 站服务。推行水电气报装占掘路并联审批、10个工作日内 办结。(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 化局〈区大数据局〉、区水务局、区水务公司、区供电 局、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 通XX分公司、XX广电网络XX公司;责任单位:区政务服 务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 (二)进一步打造公平公正的企业经营环境 4.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总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12)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 票,优化电子税务局配套功能。积极推行全国车船税缴纳 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误收多缴退税办理流程改造提 速,制造业纳税人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 内,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在6个工作日内,其中一类、二 类出口企业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 内。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 担。(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政 务服务中心、区政府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13)提升纳税便利度。持续推行“2+2”改革税务模 式,按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完善税企互动平台,强 化业务水平提高,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 人、缴费人,推行“实时提醒、精准推送、智能应答、办税 引导、互动交流、决策支持、服务评价、全程管控”的征纳 互动服务模式,“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达95%以上、办税 缴费比例达80%以上,领用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电子发票比例 达80%。依托自助办税终端、社会机构等,打造“15分钟办 税服务圈”,为纳税人提供一体化、智慧化、差异化涉 税(费)服务。(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政 务服务中心) (14)拓展企业涉税数据开放维度。完成区内欠税公 告信息、非正常户信息、骗取退税、虚开发票等高风险纳 税人名单等信息归集,按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实 现与其他省级税务机关涉税信息共享共用。(牵头单 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工业和信 息化局〈区大数据局〉) 5.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5)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 开”,推动跨行业,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强全区执法力量统 筹集成,形成全过程监管执法体系,明确抽查工作规范和 部门联合抽查机制,探索建立“联合检查日”监管新模式,实 现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 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 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 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 的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会同 相关监管部门梳理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最大限度减 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牵头单位:区 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属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在工程建设、市场监 管、生态环境等领域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指标 体系和系统,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动“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数据及时反馈回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 统,实现抽查监管全流程整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 化,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100%,非涉密检查结果公示 率100%。(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属各 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完善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推动“非现 场”监管、“非接触”执法改革,健全“首违免罚”“柔性执 法”“分级监管”等制度,探索出台“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 查目录和“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五张清 单),规范行政裁量权,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常态化开展 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问题整改活动。(牵头单 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属各工作部 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8)提高政务商务诚信度。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 督+失信问责”机制,对出现违反承诺的部门限期整改,梳 理企业失信事项行成清单,逐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措 施。对失信的社会主体依法依规追责,定期通报典型案 例,督促合约主体加大欠款清偿力度,列出欠款清单,按 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偿还拖欠款项,依照2023年1月1日 起实施的《XX省社会信用条例》,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主体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记录制度,因 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 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 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属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 6.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总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19)落实政府采购电子化运用。按照省市行业主管 部门要求,使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依托省财政厅搭 建的“XX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监管能 力,进一步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强化采购人法律法规和采 购政策执行意识,推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全区100%全 覆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 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属各工作部 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加强招标投标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公共资源 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依法必须招标项 目的招标人及时主动公开合同订立信息。按照省市行业主 管部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合 同签订和监督功能。区属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要指导和 督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进行合同签订,做好合 同订立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 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 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1)强化招标投标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模式,各地各部门随机抽查检查比例不低于本年度依法必 须招标项目总量的10%,重点关注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 件)是否设立隐形壁垒、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是否扰乱 市场秩序以及异议投诉办理等情况。加快推动交易担保制 度改革,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开展招投标领域专 项治理,清除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清理取 消要求供应商设立分支机构以及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 组织形式、所在地等市场准入障碍;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条 款,清理取消企业在招投标领域存在的差别化待遇。(牵 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大数据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 务局、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 广电旅游局) (22)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便利化服务水平。按照 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全面配合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一张 网”的建设。积极探索区域性协作,破除交易隐性壁垒。推 广电子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接受保函(含电 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 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的要 求,提升招投标便利化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发展改 革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 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三)进一步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7.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总牵头单位:区政府经济发展 服务中心) (23)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按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要 求,加快推广运用XX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积极推 进贵商易与XX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引导 在筑金融机构入驻平台,在平台上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 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对接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 效。做好政金企常态化对接工作,完善政金企合作机 制,畅通融资信息,按照不同产业主题安排企业与金融机 构对接、开展企业融资培训,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 贷投放,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给予精准政策指 导。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促进银行、担保、保险机构 合作联动。帮助企业提高首贷、续贷审批效率和申贷获得 率。持续推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发展,指导企业用好科 技创新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专项再贷款政策。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促进 供应链金融发展。(牵头单位:区政府经济发展服务中 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大数据局〉) (24)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 依托金融科技加快数字化转型,运用纳税、水电气、社保 等信用信息,开发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积极发展 供应链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指导金 融机构落实“中小企业信贷通”政策,促进小微企业贷款“增 量扩面降价”,推动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贷款较年初增速 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完善尽职免责、审批权限下 放、绩效考核等内部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 贷”长效机制建设发挥好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引 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三农等企业的信贷支持,争取更 多新发放信用贷款。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农支小效 果,加强国有融资担保公司风险防范和服务实体经济能 力。整合现有各类融资支持政策,综合运用贴息、风险补 偿、信用保证、政银合作、政担合作产品等方式,认真落 实《XX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相关内容,加大对中小微企 业融资支持力度。用好各个产业引导基金,引导和支持创 业投资基金更多地投资早中期小微企业,支持创业+创 新+创投协同发展,促进小微企业早期资本形成。(牵头单 位:区政府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 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 (25)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按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要 求,做好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工作,积极推动企 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主动为 企业开展资本市场业务培训,指导企业按照上市挂牌公司 标准规范运作,推进企业上市进程。(牵头单位:区政府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 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 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局) 8.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总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 心) (26)深化政务数据共享与系统融通。深入实施政务 服务数据融通攻坚工程,除公安等部门自建业务系统 外,配合省政务服务中心完成省内自建业务系统与XX政务 服务网整合,打通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数据壁 垒,推动政务数据汇集上传系统和反流下沉基层,实现一 般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法律法规明确必须到现场 办理或者申请资料涉密的事项除外)。配合省、市政务服 务中心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打造XX自然人、法人数据 云,收集与法人、个人有关的高频使用信息,强化运 用。(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属各工 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7)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借 鉴一窗综合受理模式,推动“一网一窗通办”改革,深入推进 企业办事“一次告知、一次办理、一次补证”。依托大数据、 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开展智能审批服务,加强“移动办”“自 助办”能力,做强多端服务,开展“一网一窗”前端多渠道办 理,赋能社会化平台多渠道应用,实现个人“移动办”事项占 比达70%。在现有跨省通办线下通办基础上,持续推动跨省 通办线上办、移动办、自助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 中心,责任单位:区属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 (28)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电子化改革。按照省市行业 主管部门要求,推动高频事项“一证通办”,实现户籍、婚 姻、社保、医保、低保等20个行业证明通过数据核验在线 开具,加强电子证照归集与应用,全面落实事项办结后电 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应用,充分利用电子证照利企 便民。电子印章使用率提升到70%以上。(牵头单位:区政 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属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9)提升12345热线工单诉求办结率。按照省市行业 主管部门要求,进一步畅通全区诉求“一号通办”“电话办”渠 道,年底前实现数据全量汇聚,加强对全区各单位诉求办 理处置全过程监管和考核评价,提升诉求一次办结率,实 现办结率100%。(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属 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提升包容普惠创新水平(总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 局) (30)强化创新创业。按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要 求,扎实开展“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积极帮助规上企业研 发机构争取省市扶持,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家。深化科 技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建设一批创业孵化载体,孵化一批 初创企业。推进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指导企 业工程化、项目化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 队)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区发展 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 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属各相关单 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1)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 衡覆盖,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资源差距。加强区医 院同市级医院、中医院沟通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加大养 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五场战 役”,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区发展改 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市生态环境 局XX分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 水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各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2)持续完善交通网络。按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要 求,加快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 转水”等多式联运改革,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降低综合货 运成本。加快贵阳至北海高速贵阳至平塘XX段建设。(牵 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各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进一步打造健全规范的法治保障环境 10.提升争端解决质效(总牵头单位:区法院) (33)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在 线服务平台运用,实现全区网上立案率同比提升5个百分 点。建立涉企超18个月未结一审案件台账,制定清结方 案,实现长期未结一审案件清结率达到85%。持续推进民事 案件繁简分流,实现民商事一审案件法定审理期限内结案 率提高到95%、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理期限内结案率 提高到85%。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大力开展诉前调解。(牵 头单位:区法院;责任单位: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 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提升劳动力就业与服务水平(总牵头单位: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4)提升就业服务保障水平。积极指导企业深化员 工录用“一件事”和就业参保登记一体化改革,推广运用电子 劳动合同,完善劳动投诉申诉处理、争议解决等工作机 制,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牵头单 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属各工作部 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5)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探索建立劳动仲裁 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设立 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政府部门、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 协商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关系“云调解”“云庭审”建设,实现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申请“零跑动”。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 度,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逐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 获得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牵头单位: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属各工作 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6)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按照省市行业 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 品行为,年底前实现知识产权纠纷行政机关办理案件法定 期限内综合结案率100%,知识产权纠纷司法案件法定审限 内结案率90%以上。(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 位: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法院、区公安分 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 局XX分局、区检察院) (37)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按照省市行业主管部 门要求,做好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市场主体开展对 接,帮助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提升知识产权 质押登记便利化水平,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完成时限缩短 至5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 位:区政府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 (38)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按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要 求,做好指导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 权咨询、基础代理、维权等专业化服务,引导企业建立完 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 标准认证的企业,积极帮助争取上级资助。(牵头单 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属各工作部门) 13.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总牵头单位:区法院) (39)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全区各类 市场主体监管,依法惩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证 券期货活动。整合司法、行业组织,推动投教基地建 设,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开展保护投资者宣传及证券机构合 规经营培训不少于2次。健全中小投资者纠纷多元化解机 制,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提升中小投资者纠纷调 解能力和效率,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 者合法利益。(牵头单位:区法院;责任单位:区政府经 济发展服务中心、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 14.优化破产解决便利度(总牵头单位:区法院) (40)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制定破产案件简化审 理工作机制,按简易程度分为无产可破、简单、普通三 类,除特殊情况外,无产可破、简单案件于裁定受理之日 起6个月内审结,普通案件于24个月内审结。健全完善管理 人选任和履职管理机制,为企业破产处置提供专业化服务 与保障。(牵头单位:区法院;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 公安分局、区检察院) (41)加快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制定三年以上未结案 件清理方案和结案计划,年底前完成80%的清理工作。与区 公安分局、区检察院联合建立打击逃废债工作机制,加强 对破产企业财产的追查和管理,有效保护债权人合法权 益。大力推动“XX智破云平台”运用,实现破产案件平台化 管理。(牵头单位:区法院;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市 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 分局、区检察院、区政府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区水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五)进一步打造以企业为贵的“贵人服务”营商环境品 牌 15.持续做优“贵人服务”品牌(总牵头单位:区优化营 商环境服务中心) (42)打造“企业之家”。XX区作为XX省“企业之家”第 一批试点,充分发挥“企业之家”优势,围绕企业全生命周 期、全经营链条、全生产要素保障,打造集政务服务、商 务服务、投诉接处、惠企政策兑现等功能,为企业提供全 方位、无缝隙、更贴心的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 中心;责任单位:区属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 (43)开展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大征集”“大调研”。 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通过各审批、执法和公共服务部门 主要负责人体验企业办事流程、跟踪执法、处理投诉等全 过程,查找政策、流程、服务差距和不足,优化顶层设 计。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的作用,聘请企业家担任“政务 服务体验官”,对营商环境进行常态化社会监督。(牵头单 位: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相关单位) (44)开展企业包保代办服务。严格落实《XX区优化 营商环境打造“贵人服务”品牌三年行动计 划(2022—2025年)》《XX区打造营商环境“贵人服务”品 牌五项工作机制》工作要求,完善企业网格化服务,建立 健全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倾听企业发展需求常 态化机制。2023年实现全区全量企业包保覆盖率100%,主 动服务、靠前服务覆盖率100%,企业合理诉求(含省长直 通车、省长信箱、省市区信访平台及省投促局、12345热线 等转办的企业合理诉求)办结率100%,“贵人服务”品牌知 晓率和满意率100%。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梳理形 成创业“一件事”、工程项目审批“一件事”、复工复产政策兑 现“一件事”等事项,实现一站式服务。持续开展项目全程代 办服务,制定标准化服务清单和个性化服务清单,提供清 单式全程免费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区优化营商环境服 务中心、区投促局;责任单位:区属各工作部门,各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5)提高惠企政策获取率。加大惠企政策的宣 传,定期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利用XX政务服务网、“贵 商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精准推送。简化惠企政策申报材 料、流程,推进惠企政策在XX政务服务网和政务大厅“一网 办”“一窗办”。推进部分惠企政策“直补快办”“免申即 享”,让政策红利精准直达企业。(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 中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发展改革 局、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属各工作部 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6)开展法律暖企服务行动。汇聚律师、公证、人 民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普惠性 法律服务。深化涉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发挥司法在商事 调解工作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牵头单位:区司法 局;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属各工作部门,各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7)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拖欠账 款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不结算等方式变相 拖欠账款的专项清理行动。公开整治曝光“新官不理旧 账”“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乱作 为”等突出问题。开展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特殊主体案 件专项执行行动,督促党政机关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 务。(牵头单位: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 局、区法院、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司法 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属各工作部门,各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8)深入贯彻落实《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 区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 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抓手,组织好、宣传好、 落实好《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各项任务,将贯彻执 行情况纳入人大执法检查全过程,确保《XX省优化营商环 境条例》执行到位。(牵头单位: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 心;责任单位:区属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当前服务 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区各级各部 门要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对营商环境工 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坚持“一把手”牵头研究部署、分 管领导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责任 单位要配齐配强营商环境工作队伍,强化业务培训,抓好 梯队建设,做好“传帮带”,保持营商环境队伍的稳定性及延 续性。 (二)强化统筹调度。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强化工作统 筹调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月 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推动营商环境各项工 作有序高效开展。要结合全省2022年营商环境考评结果 和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制定本单位本部 门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加强2023年营商环境各 项考核指标任务统筹安排和调度力度。要加强重点工作攻 坚,针对考评排名靠后的评估指标,制定攻坚提升方 案,确保排名有较大幅度提升。 (三)强化工作创新。各牵头责任单位要结合2023年 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认真学习借鉴北上广深及周边地 区和省内先进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的成功经验,探索创 新举措,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各指 标牵头单位要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积 极争取省市各领域的试点示范,围绕打造一批行政审批 的“单项冠军”和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特色品牌”,创新推动 形成原创性、国家级或省级认可、企业叫好、能推广的1项 以上创新案例或经验典型,在《XX改革情况交流》发 表,或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或单项指标领域分管副 省长或营商环境分管副省长肯定性批示。 (四)强化宣传引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 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通过开辟“营商环境”宣传专栏、 政策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区关于优化营 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工作安排、改革要求、政策措施、工 作成果、经验做法等,加大“贵人服务”品牌的宣传推广力 度,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负面行为和典型案件,营造良好 社会氛围。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提炼报送 新近发生的、体现营商环境亮点的工作举措及好做法、好 经验。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以企业家获得感为导向的 营商环境考核制度,将企业家评价权重提升至80%。区优化 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要会同区纪委监委、区督办督查局开展 联合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部门、窗口单位、建设项 目、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优化 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凡被省、市明查暗访通报作 为线索移交区纪委区监委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严格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 本区域内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 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并从制度层面为优 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结合区委、区政 府下发的XX区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 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复制推广借鉴京 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及本 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 坚持营销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持续深化简 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 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 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 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 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工作迅速、扎实有效开展,经研究决 定,成立XX区城市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三、具体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为提高群众办 事便捷度、满意度、获得感,具体措施如下: 1、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优化营商环 境工作抓紧、落实、见成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区委、区 政府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具体行动,同时 也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 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的具 体措施。各大队、股室要切实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 度,根据条例规定,结合工作性质,严格落实与本职工作 相关的条款,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做到便民、利民。 2、提升行政审批办理效率、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开绿 灯。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 干措施》相关要求及2021年8月20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 定,为切实改善区域营商环境,做到便民、利民,将原定 的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收费做出相应调整。二是 提高审批效率,简化审批流程,各大队在受理临时占道等 相关业务申请后,需当天完成实地勘验,并对能否受理提 出具体意见,局行政审批股在办理审批时,对复核办理条 件的申请做到即时办理,当天办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 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三是畅通“码上监督马上 办”,广泛应用“湘易办”APP,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 动,坚持有诉即办、马上就办、快办实办。 3、以创建工作为依托,创建优质人居环境,为招商引 资创造优质的硬件支撑根据城管工作特性,结合创建全国 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要求及成果,继 续巩固及扩大工作成效。各大队要将工作重点偏向于城市 市容市貌管理,加大市容市貌整改、整治力度及范围,确 保达到市容整洁、环境宜居、秩序井然的要求,为招商引 资提供环境上的硬件支撑。 XX市XX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2月28日 区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 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方案 为深化落实国家、上海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 策部署,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评价标准,以市场化、法治 化、国际化为原则导向,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进一 步深化“宜商XX”建设,加强系统集成和改革创新,持续 打造投资便利、行政高效、市场公平、法治完善、区域协 同发展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 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核心引领区提供软实力支撑,根 据《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 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对标落实重点改革事项 (一)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依托企业登记数字化 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全程网 办。推广企业名称申报承诺制,做好帮办引导,助力提高 企业名称一次核准率。完善《XX区企业住所登记管理细 则》,扩大集中登记点覆盖范围,探索创新企业登记场地 数字化改革,推动简化住所登记材料。积极推广企业高频 证照变更联办“一件事”,扩大联办许可事项范围。深入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 鼓励市场主体投资范围。推进落实歇业备案制度,加强市 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行歇业备案“一口办 理”。探索在企业登记流程中嵌入环境许可告知性提 示。(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税 务局、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 (二)提供获取经营场所便利。优化提升一站式施工 许可、综合竣工验收、区域综合评估、用地清单制、多测 合一、验登合一等改革服务成效。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管理系统功能,推行“网上办、掌上看、帮代办”工作制 度,优化“一站式”审批流程和服务,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 程网办率。推动实施“桩基先行”,建设项目涉及方案批 复后可单独办理桩基施工许可。优化项目竣工验收流 程,进一步扩展项目分期、分单体验收覆盖领域。推动工 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向“审批不出中心”模式升级。 优化规划、土地等领域审批管理流程,推出更多“好 办”“快办”事项。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和信息共 享,提供自助查询等服务。优化不动产登记90分钟办结流 程,推进落实当场缴税当场领证或先领证后网上缴税工作 机制。(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税务 局) (三)优化公共基础设施报装。推进落实水电气 网(宽带)联合报装机制,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联 合踏勘、一站服务、一窗咨询。优化水电气网(宽带)报 装服务流程,实现获得用电、获得用水、获得用气和互联 网连接服务满意率98%以上。完善水电气网(宽带)报装独 立投诉机制,加强企业投诉管理及信息公开服务。深化占 掘路审批改革成效,完善“一般项目挖掘道路施工一件 事”集成服务,实现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责任部 门: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 (四)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保障。加强劳动就业公共服 务体系建设,优化求职援助、培训服务、就业补贴等就业 服务。完善劳动投诉申诉处理、争议解决等工作机制,提 升政策咨询、行政指导、纠纷调解等公共服务效能。加大 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合规报酬权益。推动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政府部门、工会、企业共同参与 的协商协调机制。提升劳动者技能,持续推进企业职工线 上职业培训,鼓励开发职业技能提升项目,开展职业技能 竞赛。落实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补贴“免申即享”。开 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开展职业指导 服务。(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各街道) (五)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支持。深化运用政府性融资 担保、财政贴息等财政金融政策工具,优化“金易 融”“企业贷”等金融方案,拓展“外滩融易行”XX信易 贷平台服务功能,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 本。发挥金融资源集聚优势,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发 展,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服务联动,创新金融、专业服务 等领域场景应用,支持各类金融要素市场、功能性机构、 主题基金拓展创新,精准支持市场主体融资诉求与实体经 济发展需要。推动建立普惠金融顾问制度,提升普惠金融 政策服务水平。深化“政会银企”工作机制,为中小微企 业提供融资、信贷等金融服务。(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工商联) (六)提升内外贸便利化水平。持续推广“提前申 报”“两步申报”,进一步优化货物通关模式。鼓励船公 司和港口企业等开展无纸化换单。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 口”促进航空物流作业协同,提升通关效率。扩大实施进 口商品第三方采信检验模式。加大AEO(中国海关经认证 的经营者)培育和服务力度,做好企业申请AEO认证辅 导,落实好通关便利措施。推广无陪同查验作业改革,比 例达到70%以上。深化进口关税配额联网核查及相应货物无 纸化通关试点。推广应用“关众点评”移动版,促进跨境 贸易中介服务良性竞争。持续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标准 化工作,完成进口贸易流程标准、“三同”标准、标准题 录服务的研究和宣贯。(责任部门:XX海关、区商务委) (七)优化企业纳税缴费服务。落实减税降费政 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依托电子 税务局等平台功能实现纳税人“能开票、易开票、愿收 票、收好票”。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企业所 得税汇算清缴退税、误收多缴退税办理流程,降低企业办 税成本。推行“集中部署+智能应答+全程互动+送问办询评 一体化”征纳互动服务模式,持续优化事前精准推送、事 中智能辅导、事后服务评价纳税服务体系。完善税费争议 解决机制,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落实长三角跨省 迁移涉税事项简化办理,符合信用条件的企业无需办理税 务注销再开业。(责任部门: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八)提升商业纠纷化解质效。推进实施全流程网上 办案,优化在线立案、诉讼、调解等服务,进一步提升诉 讼效率和便利度。优化小额诉讼程序,拓展小额诉讼程序 适用范围,推动简易案件及时高效审结。提升涉外商事纠 纷化解能力,完善外国法查明、公证认证、翻译等解纷服 务。推进落实商事审判生效信息即时推送机制、律师在线 查询涉案信息机制,提升当事人诉讼与律师参讼便利度。 推进落实解纷“一件事”改革,加强对各级调解组织工作 指导,完善线上申请和线下办理工作机制。(责任部 门:区法院、区司法局、各街道) (九)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运 行机制,健全涉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核查整 改、抽查审查、会商会审等工作机制。落实重大政策措施 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推行公平竞争审查三级把关机 制。配合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 行动。清理建筑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对外地企业设置的 隐性门槛和壁垒。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涉企 收费行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 局、区建管委、区财政局) (十)优化企业破产重整服务。优化破产案件涉案信 息在线查询服务,提升涉案信息查询获取便利度。推进破 产财产解封处置在线办理,完善破产财产多元化处置方 式。优化重整企业在税务、金融、市场监管和招投标等重 点领域信用修复服务,健全信用修复主动推送常态化机 制,引导重整企业积极申请信用修复。加强破产程序实践 探索,促进企业重整挽救。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动 企业破产事项部门联动办理,提升破产领域公共服务和公 共事务办理质效。(责任部门:区法院、区发展改革委、 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二、完善便捷高效政务服务 (十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持续完善“行政许 可事项目录”“当场办结事项”“容缺办理事项”三张清 单,提高审批效率。持续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梳理高 频涉企事项,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拓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制的应用覆盖面,探索以信用报告替代合规证明。完善以 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分级分类审批制度,加大信用信息在政 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应用。深化电子材料库建设和行政协 助系统应用,持续推进“两个免于提交”。打造“办管执 信”管理闭环,将事前审批数据应用到事中事后监管实现 办管联动,将执法数据和信用数据应用到事前审批服务实 现执办互补。(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办、区司法局、区 大数据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十二)强化惠企便民政策供给。持续升级“一网通 办”政策发布专区和企业专属网页功能,完善惠企政策和 便民事项的发布与精准推送。扩大政策发布覆盖面,创新 政策解读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实现政策发布、 解读、宣传三同步。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推 动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更多事项落 地,完善已上线政策事项。完善各类型企业总部政策,加 强企业政策申请辅导,支持企业申请“专精特新”等市级 政策。优化产业政策体系,加强产业发展、招商安商、助 企纾困等政策融合,编制发布产业发展政策汇编。(责任 部门: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 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区科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工商 联) (十三)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级。推出“四个 一”(一码续办、一键呼应、一桌联办、一网互传)服务 模式,创新体验式快捷帮办、圆桌式专业帮办、沉浸式营 商帮办。提升综合窗口服务效能,实现事前受理流程贯 通、事中事后有效联动,横向办理事项全覆盖,纵 向“帮、办、证照”全过程的一站式服务。升级“随申 办”XX旗舰店服务应用,探索打造线上线下服务链和数据 链闭环的虚拟政务服务模式。优化两棵“生命树”全场 景、全流程智能应用,提供套餐式办事服务。加强线上帮 办“云客服”服务,开展“线上专业人工帮办”,实现1分 钟响应、90%解决率。推进“10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扩 大楼宇、园区、商圈、社区、银行、邮政等区域自助终端 服务供给,推动高频事项在自助终端办理。(责任部 门: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金融办、区商务 委、各街道) (十四)完善网格化企业服务体系。持续完善街道、 部门、企业集团“三位一体”的网格化、立体化营商服务 机制,优化商务楼宇、园区服务模式。完善“1+10+N”营 商服务体系,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与街道打造多功能营商 共享空间,提供招商引资、安商留商、企业服务支撑。深 入开展企业大走访、大排查,推进“领导干部帮办+工作人 员帮办”机制。强化中小企业服务专员机制,发挥志愿者 帮办服务团队作用,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完善营商 环境体验官市区联动机制,及时响应、解决市场主体诉 求。搭建行业交流平台,拓宽政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政 商关系。(责任部门:区金融办、区商务委、区行政服务 中心、区工商联、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道) 三、强化公平精准市场监管 (十五)数字赋能提升监管质效。推进“综合监 管”改革,拓展“综合监管一件事”覆盖面,健全监 管“智慧藤”,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跨部门“双随 机、一公开”联合监管,进一步扩大多部门联合监管范围 和频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 管理和结果运用,实现差异化精准监管,完善企业信用风 险监测预警。拓展数字化监管应用范围,探索在安全生 产、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非现场监管。强化监 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优化企业年报公示服务,全面 提升监管透明度。(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 局、区生态环境局) (十六)规范执法促进市场公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推动建立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 制。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 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执行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 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落实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免罚清单,建立容错机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反不 正当竞争执法,重点整治虚假宣传、商业混淆、互联 网“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任部门:区市场 监管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应急 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 (十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持续开展知识产权 保护专项行动,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海外知识产 权维权协作,提高维权效率,助力企业“走出去”。优化 数字赋能知识产权治理,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纠纷多 元解决工作机制。打造“黄小知”服务品牌,建立知识产 权公共服务网点,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法律援助、代 理援助等服务。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建设,为市 场主体开展技术研发、转化运用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知 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持续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 务发展。(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四、健全法治信用服务保障 (十八)完善特色多元解纷机制。优化调解前置工作 流程,推动构建调解在先、诉讼断后、有机衔接、协调联 动、智慧便民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区非诉讼争议解 决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社会调解组织运作。加强重点领 域矛盾纠纷诉调对接,推动诉调对接范围向保险、融资租 赁、一般商事等领域拓展。严格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 账款强制披露制度,配合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 治理。优化诉讼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提升随机分案率,推 广规范在线庭审,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责任部 门: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商务委、各街道) (十九)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区数字法律服 务平台,优化公益法律咨询、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机构检 索等一站式服务。持续推动“外滩法治汇”品牌建设,完 善律所、公证机构、行业协会与企业沟通交流机制。扩大 企业“法治体检”服务供给,增强中小企业法治意识和风 险防范水平。推进公证利企便民,拓展“智慧公证”应用 领域,建立涉外公证业务绿色通道,推动公证更好服务金 融、科创等行业领域。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楼宇、园 区、社区、服务窗口等,打造企业群众身边的法律服务体 系。(责任部门:区司法局、各街道) (二十)提升社会信用服务能级。完善公共信用信息 平台建设,优化“双公示”数据归集,加强信用数据互联 互通。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在文化旅游、养老等 领域拓展行业动态管理新模式。持续开展楼宇信用监测评 价,提升信用服务楼宇水平。深化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 济试点工作成效,扩大旅游领域“信易+”应用,探索打造 外滩信用IP、信用特色街区等信用品牌。(责任部门:区发 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民政局、区 金融办) 五、构建开放创新投资生态 (二十一)提升外资服务水平。实施XX外资发展基石 战略合伙人计划,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保障,持续推动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等项目落地。完善外资 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实现重点项目一口受理,推动跨部门 综合服务水平提升。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推进 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扩大绿色通道办理服务范围。(责 任部门:区商务委,区科委,区金融办) (二十二)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加强科创载体平台建 设,拓展国家级、市级孵化平台数量,推进“数智心 城·无界创新”等科创产业园建设,优化广慈—思南、东 方国际等园区平台载体供给、产业招商、政策扶持等服 务。深入实施“科技小巨人”工程,加强对申报企业的辅 导支持与服务。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推动科技项 目申报,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举办区科创大会等主题 会议活动,优化生态激发市场创新创造活力。(责任部 门:区科委) (二十三)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深化打造“门楣之 光·XX人才”品牌,完善人才工作“1+X”政策体系,推出 人才服务保障、科创等领域人才政策。实施新一轮人才安 居工程,优化人才医疗保健服务,持续完善人才发展配套 服务。健全重点人才联系服务机制,开展远程服务与点单 式服务模式。打造“燃创XX”创业大赛“全链式”创业孵 化服务,推广“XX创卡”创业资源共享服务,营造良好创 业生态。(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区科委、区房管局) 六、打造宜商XX特色品牌 (二十四)强化重点区域创新引领。加快淮海新天地 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布进口贸易功能 区建设方案,推动搭建跨境服务、跨境结算、跨境交易、 跨境电商等创新协同的贸易促进平台,推进内外贸一体化 国家级试点。优化外滩产业集聚发展生态,持续举办“雅 集·XX”系列生态活动,放大外滩大会、外滩金融峰 会、“艺术外滩”等品牌效应。深化“演艺大世界”建 设,推动环人民广场区域文化演艺与南京路商圈的文商旅 发展联动,推动商业结构加快调整升级。推动服务业领域 开放,深化“新片区+XX区”合作,进一步丰富市场主 体、提高要素密度、优化功能配套,提升服务辐射能 力。(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区文化旅游局、 区发展改革委) (二十五)深化长三角营商环境共建。落实《长三角 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依托长三角主要 城市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联盟,实施一流营商环境共建专 项行动。加快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拓展智能服务终端异 地布建,开展“云客服”跨区域合作,提升“跨省通 办”能力。推动长三角中心城区监管执法、知识产权保护 等领域一体化试点。完善社会信用建设合作,拓展“信游 长三角+”服务场景,推动跨区域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互 认。深化长三角楼宇评定标准应用,开展楼宇指标动态监 测,联合提升楼宇服务质量。(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 委、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 (二十六)服务绿色循环经济发展。落实《XX区碳达 峰实施方案》,推动实施“碳达峰”九大行动,深化国家 级商业建筑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建设,以及“一大会 址·新天地”近零碳排放实践区、世博最佳实践区等重点 区域碳达峰示范区建设,推动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能 源利用效率提升。加强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 绿色低碳建筑等项目和产品技术的发展支持,落实国家有 关环境保护、应用绿色技术装备等绿色税收优惠政策,探 索绿色信用应用,支持节能低碳环保产业发展。支持鼓励 绿色发展基金、传统金融机构设立绿色业务板块、创新金 融产品,服务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协同提升城区 发展绿色化水平。(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 境局、区建管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办) 七、组织保障 (二十七)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持续优化 区领导部署推进、部门常态化会商工作机制,完善营商环 境责任部门、单位、街道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推动营商环 境重点工作事项落实。鼓励各部门结合本领域工作打造优 化营商环境特色亮点,加强各类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经验做法学习交流和复制推广。(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 委) (二十八)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评价监督。根据全市 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要求及本区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 进度安排,加强月度督查考核。以企业满意度为焦点,进 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营商环境自评与结 果应用。充分发挥企业服务专员、营商环境体验官等沟通 渠道作用,完善营商环境问题反馈与处理解决机制。(责 任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 (二十九)加强宣传推介,深化品牌建设。将营商环 境宣传纳入全区宣传工作重点。完善XX“优化营商环 境”专栏网页。持续开展政策解读、案例效果、典型事迹 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营商环境政策的覆盖面和可及性。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营造比学赶 超氛围。(责任部门:区政府新闻办、区发展改革委) 全省税务系统2023年优 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税务总局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工作要 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积极创建一流税收营商环 境,奋力服务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 议和全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纳 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对标国际国内最佳实践,追赶超 越、创先争优,全力推进政策落实“快准稳”、税费办 理“智能帮”、关联事项“一次办”、监管执法“规范 办”、征纳互动“亲清联”,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税 费服务水平,打造“皖美税务”服务品牌, 努力创建一流 税收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短板弱项, 补缺补差、标 本兼治,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满意度。 2.坚持有求必应。贴近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烦心事、操 心事,精准施策、精细服务, 助力市场主体稳预期、增信 心。 3.坚持改革创新。 紧盯全国最优, 对标评价标准, 运 用基本情况、创新实践、 比学赶超“三张表”, 深化改 革、创新突破。 4.坚持协同共治。加强部门协作和数据赋能, 推出更 多 “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化集成服务。 二、工作任务 围绕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聚焦减税降费、非接触 式办税、“春风行动”、数据赋能,做新做优创新试点改 革举措复制推广,落细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提质 提效推动税收营商环境创优提升。 (一)政策落实“快准稳”,稳定市场主体税费预期 1.简化税费优惠享受,推进征纳互动平台、大企业直连 平台、网格化税费服务平台数据交互共享,推进税费优惠 政策精准推送、直达快享、免申即享。 2.推行“税美江淮”绿色税费服务直通车, 通过运用 税收大数据分析,分级建立重点企业常态化沟通联络机 制,联合生态环境、 自然资源等部门了解企业诉求,开展 绿色税费政策宣传、辅导,主动为企业解决税收、资源利 用、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 3.扩大容缺办理范围, 新增8项业务的容缺办理。进一 步精简涉税资料,取消8项业务的部分报送资料,将6项业 务的部分报送资料改为留存备查。新增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 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4.统一、 简并印花税纳税期限, 按次改按季, 无税不 申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 5.扩大小额快速退税(费)范围, 5000元以下小额退 税(费)受理即办。 6.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 上 线、应用个人所得税 APP个人养老金扣除填报功能。 7.创新企业所得税政策服务与管理方式。依托金税三期 系统和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 开展税收优惠政策 精准辅导; 建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落实协同共治 机制,提供个性化政策辅导; 优化企业所得税“报退合 一”管理方式, 申报无异常自动启动退税流程。 8.将全省正常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 工作日以内, 一、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平均 办理时间按规定保持在3个工作日以内。 9.探索实行大企业事先裁定制度, 推进国际税收预约 定价安排。 (二)税费办理“智能帮”, 改善市场主体网办体验 10.整合12366热线、 办税服务厅、 电子税务局等资 源, 推行“远程问办”服务,实现“问办一体”。 11.持续优化拓展电子税务局、 皖税通 APP、微信、微 信小程序功能,梳理分析进厅业务,解决制约网办的“瓶 颈”问题,拓宽网办、掌办业务范围,加强宣传引导和辅 导辅助,进一步提高税费业务网办率。 12.在财产行为税、 企业所得税等11税合并申报基础 上, 进一步扩大“多税合一” 申报的税费种数量, 整合 优化申报系统,简化操作流程, 开发税额自动计算、数据 关联比对、 申报异常提示功能, 实现一个模块, 一张报 表, 一键申报, 大幅减轻税费申报缴纳负担。 13.扩展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网上申报自动预填税源信 息功能,经纳税人确认后完成申报。 14.做好代征税款明细申报、电子缴税、完税证明开具 等工作,实现代征税款向纳税人提供电子完税证明。 15.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 醒、处罚流程全程网办、 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16.推广税企直连服务,实现大企业自动获取涉税数 据、 自动查询发票信息, 一键完成纳税申报、财务报表报 送。逐步将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业务纳入直连范围。 (三)关联事项“一次办”, 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17.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 及应用,方便企业网上办事。 18.优化车船税缴纳信息全国联网查询、核验功能,加 强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运维保障,编制操作指南, 开展保 险机构操作人员业务培训,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 税。 19.简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对持有纳税信用绿卡或纳税 信用等级为 A、 B级的企业,对外转让不动产时,受让方 缴纳契税后,可直接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 20.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 交易和缴纳税费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后台自动清分入 账(库)。 21.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入口,推 动实现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 22.进一步拓展企业涉税数据开放维度,做好我省欠税 公告信息、非正常户信息和骗取退税、虚开发票等高风险 纳税人名单信息的归集工作,积极共享应用其他地区数据 信息。 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向省直有关部门共享欠税 公告、非正常户等信息。 23.进一步优化纳税人跨省迁移流程,符合条件的纳税 人跨省迁移的,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迁出地 税务机关即时办结,纳税人相关资质权益予以承继延续。 (四)监管执法“规范办”, 实现市场主体无事不扰 24.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反避税 管理、欠税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稽查6个业务领 域,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 自查辅导等非 强制性执法方式。 25.深入落实优化税务执法“1331”制度体系,将说理 式执法、“首违不罚”、税务争议前置处理、税收法治员 制度等落地落细,让税务执法更精确、更有温度。 26.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 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让税务执法更公开、更透 明、更规范。 27.拓展欠税(费)提醒服务, 对于当期未及时缴纳 税(费)款的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直联平台将 欠税(费)情况及欠税(费)有可能影响纳税人正常的办 税权益情况告知纳税人。 28.优化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鼓励纳税人在 汇缴时利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自主开展智能审 核; 在汇缴期间开展企业所得税风险扫描, 降低汇缴申报 涉税风险。 29.拓展事前风险提醒业务范围,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 办理涉税业务时, 系统自动进行扫描, 即刻给出相应的风 险提醒, 引导纳税人自行修正。 30.统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认真落实《长 江三角洲区域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让税务执法更公平、更公正。 31.拓展“五步”工作法,对高收入群体等纳税人,检 查中逐次开展提示提醒、督促整改、 约谈警示、立案检 查、公开曝光,引导高收入者主动申报、诚信纳税。 32.推进稽查罚款延(分)期缴纳,对一次性缴纳罚款 确有困难的纳税人依法延(分)期缴纳罚款; 对未在规定 期限内缴纳稽查查补税款的纳税人,探索采取提醒或约谈 方式, 引导其制定清欠计划,督促其及时缴纳欠税。对能 按承诺时间节点缴纳欠税的,可以暂不采取强制执行等措 施。 (五)征纳关系“亲清联”,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 33.推进税费网格化服务全覆盖,全省16000余名税务人 员与全省网格化社区建立对应的包保服务关系,精准宣贯 最新税费政策,提供业务咨询,对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 问题有求必应,成为征纳双方可靠的沟通渠道。 紧密对接 社会综合治理网格,进一步推动自然人社保缴费服务网格 下沉。开展“新春走万企”意见大征集活动。 34.广泛征集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代账协会 等意见建议,打造税费服务“同盟军”。 35.开展纳税人需求分析,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原因, 完 善“一类问题”解决机制。36.健全税费诉求、业务办理回 访制度,提升为企服务工作质效, 完善闭环管理机制,严 查快处服务投诉, 实行涉税诉求“一口收办”。 37.广泛征集各类市场主体产业链供应链断链、 短链等 困难,深入了解困难企业诉求,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 用,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积极联系协 调, 为困难企业补链、强链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复工复 产。 38.在税务稽查、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大企业风险应 对、纳税评估等重点执法领域, 实行“四个一”廉政风险 防控制度, 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 随案发放一份廉政 监督告知单, 重大案件(项目)指定一名随案监督员,对 已结案件、高风险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开展一次廉政回访 或复核。 39.对风险应对、税务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任性任 意执法,违反“十做到” “十严禁”相关规定,破坏营商 环境、影响纳税人满意度的,按规定追究问责。 40.严格监督执纪, 坚决整治吃拿卡要、慵懒散漫,不 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纳税人缴费人身边的不 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营造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征纳 关系。 全州人社系统2023年推进“放管 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 划(2022-2024年)》、《湘西自治州打好发展“六仗”总 体实施方案》(州政办发〔2023〕3号)安排部署,围绕州 委、州政府“三区两地”发展定位和“五个湘西”主攻方 向,持续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优化营商环 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以改革创一流 环境、以开放创一流环境、以服务优一流环境、以法治护 一流环境,持续提高人社服务水平,依法加强劳动力市场 监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盼”问题,全力提升企业群众 满意度,确保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保持在第八名,力争进 入前六位。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提升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健全劳动用工保障制 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引导企业和劳动者规范签订劳动 合同,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依法依规处置 有关用工歧视、侵犯女职工权益等举报投诉案件,不断提 高劳动者知法守法和用法意识。 2.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做好劳动关系风险日常监测预 警及上报,加强失业风险监测。畅通投诉举报和维权渠 道,推进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健 全劳动力市场调解与仲裁衔接、劳动者权益预警处理机 制,实现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80%以上,调解成功率50%以 上。推进劳动仲裁巡回庭进园区,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建 立健全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机制。 (二)多渠道推进就业,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3.多渠道推进就业服务。定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各类 招聘活动,切实解决“用工难”“用工贵”问题。 4.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全面落实州政办发 〔2022〕24号文件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失业保险稳 岗返还、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惠企政策,推 广“免申即享”服务,加快惠企资金兑现。加大职业培训 力度。 (三)深化人才服务,强化人才支撑作用 5.深化人才服务。开展“智汇潇湘·西望你来”湘西 州招才引智主题活动,落实“三放宽一允许”招聘倾斜政 策。加大面向本县市、本州户籍人员公开招聘力度,大力 推动人才培养本土化、基层化和定向化。加强专家队伍建 设,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认真实 施“湘才乡连”万名专家服务乡村振兴实施计划,落 实“湘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要求。探索推行职称评审信 息化,按照国家人社部和湖南省人社厅部署要求,结 合“金保二期”推进实施,逐步实现申报、受理、审核、 评审、公布“一网通办”。 (四)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提升人社政务服务水 平 6.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 版。与省同步升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及时 跟进《湖南省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 级版攻坚行动方案》(湘政办发[2022]50号)部署的涉及人 社的13个主题式、套餐式“一件事”在我州落地,其中牵 头落实就业、社会保险、退休、办证(职业资格)、企业 用工、员工保障等6项,配合其他部门落实新生儿出生、入 学、服务特殊群体、“身后”、企业开办、企业变更、企 业注销等7项。 7.加快“湘易办”推广应用。以“湘易办”超级服务 终端为枢纽,与全州同步打造移动政务服务体系,确保服 务事项“走得通”“办得好”,完成年底用户数和月活跃 度任务。与全州同步升级扩容“湘易办”政务版,优化办 文办会办事和即时通讯等基础功能,配合推进全州已建非 涉密办公系统和高频办公应用规范接入,推动“湘易 办”政务版人社领域广泛应用,尽早实现机关内部运 行“一件事一次办”。 8.深化“跨省通办”。配合州行政审批局、州大数据 中心推行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等业务模式,推进政 务APP省际联盟,优化“跨省通办”功能,提升“跨省通 办”能力。 9.提升政务服务效率。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实现人 社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 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提 高办结速度,确保所有事项办结时限提速80%以上。推动更 多人社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实现“一网通 办”“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全程网办”事项比例70%以 上。 10.配合落实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建。配合相关部门编 制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开展数据归集、资源编目、数据源 头治理、共享对接工作,加强核心政务数据归集共享。 11.健全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动态调整政务 服务事项清单,深入推进容缺受理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 知承诺制。以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主要评判标 准,健全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持续巩固评价、 反馈、整改和监督全流程闭环。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 12.畅通涉企咨询投诉渠道。加大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力 度,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畅通12333热线,做好 与政府热线12345的对接互通,注重人性化服务,切实解决 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 13.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发挥营商环境监测员、监测 点作用,健全定期走访、会议座谈、跨区域交流观摩等常 态化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市场主体建议,推动人社领 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施策。 14.加强营商环境宣传。继续在局网站设置优化营商环 境工作专栏,集中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动态、 典型案例等信息,方便企业群众一站式获取优化营商环境 信息。与各级媒体进行合作,深度报道我州人社领域营商 环境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推进“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机制,调整州人社局深化“放管 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 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长、局属单位主要 负责人为成员。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充实工作专 班,确保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既各司其职、各 负其责,又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努力构建推进“放管 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狠抓责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 将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程来 抓,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交办的工作任务。州优化营 商环境工作专班建立“旬简报、月通报、季总结”工作调 度机制,每月召开 1次调度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 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确保“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 年”。局属各单位要将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 环境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强化举措统筹推 进,狠抓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抓、定期调度,分 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常抓不懈,工作专干要具体专抓,并 于每月15日将所负责的指标任务落实情况报州局优化办。 (三)严格监督考核。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 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督办,抓好提升行动实施情 况与效果检查,并将调度情况、督查成果、测评结果和考 核成效作为绩效考核指标予以运用。对营商环境工作中的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予以问责,对单位主 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工作完 成情况纳入对干部奖惩评价范围,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不 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四) 强化宣传推介。广泛营造推进深化“放管服”改 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在省级媒体、政务服务平 台、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平台定期发布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信息。局属相关单位要及时提炼、总 结、宣传工作推进中的成绩亮点以及好经验、好做法,积 极向省级有关部门报送我州人社典型经验做法,每月必须 完成1次以上在省级媒体发布信息类新闻报道任务,力争更 多更好经验作法在省级以上层面得到肯定推介或加分奖 励。 省发展改革委2023年 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关于印 发XX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 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 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委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包容普惠创新、政务服务、市场准入、价格监管 和收费管理、市场监管等5个方面,建立科学合理、指向明 确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我委“放管服”等领域改革 不断深入,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营造包容普惠的创新环境。(省发改委牵 头,相关厅局配合) 1.鼓励创新创业,面向双创平台及在孵企业开展创新创 业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开展好双创沙龙、双创企业家校园 宣讲等双创活动。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积极性,举办各 类创新创业大赛、论坛、展览等双创活动,持续激发社会 各界积极投身双创的热情。(高技术处) 2.降低企业创新成本,积极推广“长光”“摆渡”模式经 验,推进双创平台高质量发展,引导其为各类创新创业人 员提供开放式、低成本的创新创业空间。建好省级工程研 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更好为企业提供服务。(高技术处) (二)规范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省政数局牵头,相 关厅局配合) 3、落实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事 项,及时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情况,动态 调整维护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信息。(法规处牵头,相关业 务处室配合) 4、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合省政数 局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做好涉及省发改委 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投资处、环资 处、审批办、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业务处室配 合) 5、落实政务信息归集共享、全过程公开和服务市场主 体反馈问题,加强数据供需对接,加大政务信息透明度和 政务信息问题反馈,提高企业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政务 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办公室、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 责,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三)维护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省发改委、省财 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 责) 6、在准入许可、要素获取、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 标投标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对待。(体改处) 7、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 模式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 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资处) (四)建设成本低廉的市场发展环境。(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配合财政部门 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确保收费项目和政 策依据公开透明,从源头上遏制各类违规收费行为。(收 费处) 9、加强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对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服务和收费项目一律清单管 理。全面公示非电网直供电价格,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厉 整治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指导电网公司对 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尽快实现直供到户和“一户一 表”。(价格处) 10、加强行业协会管理,配合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 门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 规范管理。行业协会商会应做好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公示工 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收费处) 12.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整合差别化电价政 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有序放开全部 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 围,指导电网企业开展代理购电工作。(价格处) (五)实施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环境。(省市场监管 厅牵头,相关厅局配合) 1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制定“双随 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完善一体化监管平台“两库 一单”信息,根据计划安排制定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 行政检查,及时公示检查结果。(事中事后监管办牵 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三、组织保障 (一)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委 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将优化营商 环境、营商环境评价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 极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请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立足职能职责,认 真研究细化方案中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具 体举措和完成期限,加快推动我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 作。 (三)法规处定期调度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每季 度末向委领导汇报并报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及时总结 和推广营商环境建设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 围。 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在全省率先打造市场化、法治 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生态优 先”“工业立市”“昆安融城”“共同富裕”四大战 略,全面推进云南县域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建设,根据 云南省、昆明市、XX市营商环境三年(2022—2024)攻坚行 动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 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严格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昆明市委十二届四次 全会、XX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和XX市“两会”精神,以推动 政务服务高效化、促进市场主体活跃化、推进创新发展多 元化、推进对外开放立体化为主题,树牢“抓服务就是抓 环境、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深入实施营商环境提 升行动,全力打造云南领先、全国一流营商环境,以营 商“软环境”增强发展“硬实力”。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强化部门协作,着力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展现新作 为。采取“1+10+50”体系全面系统推进营商环境新作 为。“1”指全面推进,落实一张任务分解表。对照《XX市 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2022—2024)攻坚行动方案》 中2023年的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时间 表,形成《XX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 年(2022—2024)攻坚行动方案重点任务表》(详见附件1)确保 按照全市统一规范有的放矢、扎实落地。“10”指重点突 破,主动对标国内先进省、市一流营商环境指标水平,从 开办企业、水电气、登记财产、政务服务等重要指标进行 突破,制定XX市2023年十大突破事项成为特色举措,将加 大探索力度,确保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增添便 利,经验和做法成为云南省营商环境特色品牌,XX市成为 全省营商环境示范标杆(详见附件2)。“50”指聚焦提 升,从实施效率提升、服务提质、问题攻坚、企业满意度 提升、亲商爱商氛围营造“五大行动”梳理50项提升工作 事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系统集成推出一批营商 环境特色举措,通过拉高标杆、提高标准、自我加压、主 动服务,切实解决行业系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标准不 高、要求不严、自我满足的问题,经验做法成为昆明市的 特色亮点,行业部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争一流的能力和水 平显著提高,实现自我革命,全市营商环境新局面(详见附 件3)。 (二)举办“优化营商环境 XX在行动”落实“三个听 取”“向人民报告”系列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委十 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打造“投资沃土、温馨春城”,持续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切实改进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效果,全 力打造高效便利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高地,根 据云南省、昆明市、XX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 年(2022―2024年)攻坚行动方案、《XX市贯彻落实深入开 展“三个听取”行动健全完善政企联系机制工作方案》要 求,市营商环境办决定2023年围绕“八大环境”建设,结 合“五大行动”,举办“优化营商环境 XX在行动”系列活 动。 (三)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快速处置机制,做到“有事必 应、接诉即办”,年内诉求办结率达90%以上。坚持市场评 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充分运用“云南省 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XX市营商环境满意度”二维码 对全市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营商环境投诉件于10日内 完成整改,办理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依据。依托市营商 环境客服中心,持续推进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事项回 访、复核、分办、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访评和监督投诉 工作机制,采用系统评价、现场访评、电话回访、问卷调 查等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 (四)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的年度各项目标 任务,实现所有指标任务争先进位。聚焦省、市营商环境 指标体系确定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国家、省、 市政策措施,以昆明市开展的“争当排头兵”大竞赛活动 为契机,围绕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对标对表抓整改落 实,通过专项培训和业务辅导,切实解决短板和弱项问 题,不断筑牢XX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基础,全市营商环 境制度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 设、营商环境协同推进效果突出。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 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气、获得用水、登记财产、缴纳税 费、获得信贷、政务服务9个重点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 地区水平,改革创新示范引领效应充分显现,工作做法在 全省复制推广。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五级包保 联系责任制度,确保“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任务逐项 分解,压力逐级传导。各牵头及责任部门在昆明市“营商 环境建设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中要确保各项指标位 列全市第一,并落实“一月一竞赛、一季一通报、半年一 排名”的工作安排。针对社会投资项目建立督导检查指挥 部,实施“一把手”走流程服务,市政务服务局与各街道 各部门“一把手”共同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第一责 任人的工作机制,实行“首席代办员”制度,建立重点项 目服务承诺清单,推动“首席代办专员”+“一线代办专 员”模式,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提供行政审批全程跟踪服 务,各相关部门分别于3月10日(已完 成)、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将“一把手”走流程 工作开展情况报市营商办(市政务服务局)。 (二)强化宣传推介营造良好氛围。按照“人人都是营 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处处彰显营商环境”的目标 要求,由市营商办和市委宣传部牵头,制定一个营商环境 宣传具体方案,利用新媒体、“两微一抖”等创新宣传方 式,每周定期更新,由市级部门一把手、街道、园区主要 领导对XX市营商环境进行推介,做本指标、本地区的营商 环境代言人、形象大使。与“一感一度”调查、企业获得 感和群众满意度、政务服务“好差评”调查结果相结合运 用。 (三)建立奖罚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赶考办将营 商环境工作纳入“大赶考”年度考核,发挥好考核“指挥 棒”的作用,将营商环境工作与干部提拔任用相结合,强 化考核结果运用,通过“奖优罚劣”,提升干事创业的积 极性和主动性,掀起政府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市营商办 修订完善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标准,紧盯社 会投资项目重点审批环节服务承诺时限兑现,以及各部门 完成当年重点工作举措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真督实 考,确保各项重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行动方案 为持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政府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将2023年 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在全面提 升的基础上,重点突破、多点争优,着力营造稳定、公 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争优 年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服务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总目 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国家优化 营商环境政策刚性任务,聚焦营商环境指标优化要求,聚 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实际诉求,以指标提升为牵引、以制度 集成为抓手、以规范供给为检验、以督查考核为手段,坚 持高位推动、专班促动、条线带动、政企联动,22项营商 环境指标既要制定补短板、促提升的追赶措施,又要推出 一批敢于突破、勇于争优的开拓性举措,推动各项营商环 境指标在全面优化的基础上,多项工作实现突破、多点争 优,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在全区排名进入前5位,其中6项指 标在全区排名达到第1位;4项指标在全区排名达到 前3位;7项指标在全区排名不低于第5位;5项指标在全区 排名不低于第6位。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和社会满意 度实现“双优化”,实现营商环境全领域深层次大转 变,将我市打造成为人聚产兴、近悦远来的发展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1.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政务 服务指标在全区排名不低于第5位。 提升任务: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统一,修订完善行政 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推进市旗两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 项“五统一”,由市级事项负责部门统一同一事项不同情 形的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 结时限等要素,细化办事指南,做到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办 事指南同源管理、同步更新,形成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实 施清单,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牵头 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 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2)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审核制度、负面清单 制度、首席事务代表制度、电子监察机制、审批监管协同 机制、政务服务效能监管机制、“容缺后补”、“告知承 诺”办理机制等,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 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 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3)丰富“掌上办”服务内容,围绕住、行、生、 老、病等民生领域,在“蒙速办”APP上新增50项特色应 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 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4)深化“综合一窗”改革,除即办事项和涉密等特 殊事项外,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窗办理,各级政务 服务大厅“综合一窗”受理率提升至80%以上。(牵头单 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5)完善XX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功能,依托政务数 据共享协调机制,不断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标准规范,推动 政务信息跨地区、跨层级充分共享。推进人社等垂建业务 系统、住房公积金等自建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深度对接,打通数据壁垒,在线办理事项实现全流程线上 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大数据中 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 区) (6)推广免证办服务,完善企业电子证照库,并与一 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推动 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梳 理并公布XX市“两个免于提交”事项清单,有序拓展电子 营业执照在市场准入、纳税、金融、招标投标、就业创业 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 交,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牵头单 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7)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制改革,拓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范围、 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工作流程等,解决企业群众办证 多、办事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 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8)全面梳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中 介服务事项,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件事一次 办”事项,全流程审批事项、“跨省通办”事项、代办帮 办等事项清单),完善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并在同级政府 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上公开。(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 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9)制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异 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的流程规则,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 的权责划分、业务流转程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 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 区、开发区) (10)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 段,梳理集成同一阶段内需要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 项,新生儿出生、入园入学、大中专学生毕业、就业、就 医、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交易及水电气联 动过户、退休、身后等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 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11)推进惠企政策一站通达。在市旗两级政务服务大 厅设置“惠企政策兑现窗口”,分产业对现行有效的惠企 政策从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所需材料等方面 进行细化梳理,分批次编制惠企政策兑现实施清单,纳 入“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政策兑现由“多头办”变 为“一窗办”。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设 置惠企政策专区,推进惠企政策一站通达、集中发布、集 中解读、精准推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 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12)加强对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推动中介服务机 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 等要素。各有关部门不得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服务机 构。(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 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13)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和惩戒淘汰机制,定期将中 介机构监督管理结果推送至信用平台和中介服务系统,实 现实时推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 关部门单位) (14)组织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工作,制定一体化在 线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指标体系。通过数据分析、模拟办 事、电话回访、实地核验和专家评测等方式,对旗县市区 和市直部门单位政务服务能力进行第三方评估。(牵头单 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15)增设智能辅助审批设备,在全市25个苏木乡 镇(街道)、100个嘎查村(社区)设置智能辅助审批设 备,推动自助服务向基层延伸。(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 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16)线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 心(站)设置帮办代办窗口,无偿为群众提供咨询、指 导、协调、帮办、代办、“上门办”等服务。重点针对居 住分散、交通不便等农村牧区,通过“邮政+帮办代办”、 建立流动代办点等方式,主动提供上门办、代缴代办代理 等服务。线上采取“互联网+帮办代办”,在政务服务 网、“蒙速办”APP设置基层政务服务专区,增设预约、查 询等功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 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争优任务: (17)在市本级和4个旗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开展智慧 化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试点,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 术,全面建成数字底座、服务支撑中台、AI组件中台、数 字化服务平台、数字化管理平台,打造会感知、会辨识、 会倾听、会记忆、会思考的第三代智慧化政务服务大 厅。(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 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霍林郭勒市、科左后旗、库伦 旗、奈曼旗) (18)打造企业“投资加油站”,全面掌握我市企业 投资信息,对投资额度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项目提供“加 油”服务,主动为企业提供手续代办帮办、融资指导、要 素保障、用工需求等方面服务。主动听取并解决企业诉 求,助推投资项目加快落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 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 区) (19)建立市场主体诉求管理平台,归集12345政务服 务便民热线、“蒙企通”等渠道反映的诉求信息,对各类 诉求进行分级分类快速处理、及时回复,切实解决企业生 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 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20)推行“好办”、“快办”服务。在政务服务事 项中选取20项高频事项,提供申请条件预判、申请表格预 填、申请材料预审等功能,推动“个性指南+智能申报”服 务。在政务服务事项中选取20个相对简单的高频办理情 形,通过简化表格、智能审批等方式,实现“3分钟填报、 零材料提交、极速办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 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 开发区) (21)在市旗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蒙速办·帮您 办”窗口和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专窗,实行专人负责制,每 个投资项目指定1名代办员全程跟踪负责。(牵头单位:市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 水务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各旗县市 区、开发区) (22)市旗两级政务服务部门单位每季度开展业务能 力“大比武”活动,通过讲课、培训、考试等,提升工作 人员业务水平,业务水平作为晋升评优的依据。(牵头单 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县市区、 开发区) (23)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标准规范和四 级政务便民热线服务体系,制定提升热线平台智能化水平 和数据分析研判能力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提高我市12345政 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接通率和企业群众诉求响应率、解决 率、满意率,建立全市统一、智能、高效的企业和群众诉 求受理平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 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24)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制定实施办 法,依托“蒙企通”平台,推动涉企数据共享,实现惠企 政策精准推送和“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发改 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等市直有关部 门,税务局,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25)市旗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办不成事窗口”建 立“办不成事日志”,对“办不成事”事项进行登记汇 总,第一时间按职责分类派转至责任部门核实处理,对于 诉求合理的简单问题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向企 业群众做好解释,持续跟踪、直至办结。(牵头单位:市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 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26)实现公安网上政务服务“即申即办”、简易交 通事故处置“即报即处”、高频业务“即到即办”、电子 证照应用“智能管控”、公安政务事项“一次办结”。在 手机端办事小程序“XX微警务”中增加办事指南、投诉建 议模块,实现为群众提供服务指南、线上投诉建议,网上 办理公安业务等功能,推动多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实 现“不见面”、“零跑腿”、“一次办”。(牵头单 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2.加强商事登记工作。商事登记指标在全区排名不低 于第5位。 提升任务: (27)对企业开办涉及的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 发票、员工参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 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集成为企业开办“一件事”,提 供企业登记个性化套餐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 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 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28)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深化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 革工作,允许“一照多址”。开展市场主体集群注册,建 立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 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 发区) (29)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精简办事程序、 优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办理 的许可事项及申请材料。(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 服务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 旗县市区、开发区) (30)在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环 节,推行多渠道缴费方式,允许企业自行选择是否关联银 行账户代扣代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住建 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 区、开发区) (31)全面优化银行账户开户流程,建立小微企业开 户“绿色通道”,提高线上线下办理效率。(牵头单 位: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 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争优任务: (32)推行“实体一窗,一站办结”、“网上一 窗,全程网办”、“智慧一窗,自助体验”、“热线一 窗,纾困解难”、“基层一窗,延伸服务”的“五个 一”服务模式,为投资创业营造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环 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管 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 区) (33)建立完善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对于股 东(出资人)已经注销的,实行“代位注销”制度。对于 股东失联、不配合的,按规定公告并形成符合法律及章程 规定表决比例的决议后,即可办理注销登记。(牵头单 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 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3.深化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改革。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指 标在全区排名不低于第5位。 提升任务: (34)充分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建设成 果,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 制作全流程实时在线办理,杜绝线下审批。(牵头单 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 然资源局、住建局、能源局、工信局、水务局,各旗县市 区、开发区) (35)拓展审批系统应用领域,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 程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 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 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能源局、工信局等 有关部门,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36)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协同机制,全面推 行“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加快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和 社会投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推送 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促进项目落地实施。(牵 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工信 局,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37)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分类 定制审批”,对一般社会投资的工业类项目推行告知承诺 制度审批,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 目,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统一的企 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 诺,分阶段核发开工报告、施工许可,项目即可开工。对 于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 案设计的建设工程,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合并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 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住建局,各旗县市区、开 发区) (38)制定公布并联审批、合并办理事项清单,加大 并联审批力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高频政务和公共服 务事项实行分组并联审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旗县市 区、开发区) (39)将供水、排水、供热、燃气、供电、广播、电 视、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的报装和接入合并为“一个 事项”联合报装。(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 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局,各旗县 市区、开发区) (40)实施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出台“拿 地即开工”、施工许可等政策依据,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 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设单位确定施工 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展顺序自主选择,分阶段申 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按基础工程阶段(基坑支护和土方 开挖、桩基施工)、主体阶段分别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及时跟进监督检 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 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41)完善联合验收机制,强化实施联合验收,提高 联合验收比率。以《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作为竣工验收 确认文件,验收结果直接推送至“多测合一”信息管理系 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按顺序办理房屋竣工实测、不动产 登记手续。对具备使用功能的单栋工程,采取单独竣工联 合验收,针对性制定“单栋联合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并 指导全市开展单栋工程联合验收工作。(牵头单位:市行 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 局,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42)规范接入工程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内,水电气暖信服务企业管网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 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 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 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由水电气暖信服 务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 担的部分,及时拨付相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者由政 府直接投资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财政局;责任 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能源局,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43)梳理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所涉及的技术审查 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健全完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管理 制度,公开办理指南,明确适用范围、服务标准、办事流 程、服务收费和承诺时限。(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 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工信局、 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44)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功 能,实现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数据共享、中介服务网上 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开 展工程项目审批中介网上交易,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评 测监管,实行中介服务红黑名单制。(牵头单位:市行政 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工信局、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45)强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各区域评估业务主管 部门制定对接成果互认标准和实施规范,对已开展区域评 估的园区,应及时公布区域评估成果信息;对符合区域评 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100%共享区域评估改革成果,除法 律法规明确要求以外,不再进行单个项目评价类事项的评 估。(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 务服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46)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住建、发改、自 然资源、民政、招标、市场监管、公安、社保等行业系统 数据互联互通和深度融合,加快实现系统之间单点登录、 无感切换、消除“二次登录”。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收费 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管理,规范设立网上缴费专 区。配置专家网上会审功能模块,破解“会审难约”问 题。推动部分即办及备案类事项实现线上系统智慧办、线 下自助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 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工 信局、人社局、能源局,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47)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技术规程,提高测绘服 务水平与测绘成果质量,在用地、规划、施工、竣工、不 动产登记各阶段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 享”。(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建 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各旗县市区、开 发区) (48)推行告知承诺制,坚持分类管理,行业主管部 门要动态更新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工作规程、办事指南、 示范文本,方便申请人查阅和下载。开展告知承诺制核 查,并公布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归 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 记录。(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 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争优任务: (49)制定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 案,明确控制指标要求、出让流程并确定操作方式、工作 指引、协议文本等,规范“标准地”出让程序。在各工业 园区或开发区内新增工业用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比例 不低于供应总量的5%,且不少于1宗。全市范围内的开发 区、工业园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 度。(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工信局,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50)在工业、仓储、商业项目中率先实行“拿地即 开工”,通过推行预审批,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一 窗受理、优化市政公用服务等措施,各工业园区或开发区 提供“拿地即开工”实际案例。(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 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工信 局,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51)将不动产登记纳入竣工验收阶段统一管理,实 行不动产“验登合一”,实现工业、仓储类工程建设项 目“验收即发证”,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发证”。对 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小微企业免收不动 产登记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 建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52)对市政项目及低压电力线路工程,全面实行接 入工程免审批告知承诺,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 等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 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能源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53)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重点研究先 进地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论证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潜 在缺陷责任保险工作,通过发挥保险风险管理专业优 势,引导保险行业积极参与工程质量管理。(牵头单 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4.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不动产登记指标在全区 排名不低于第5位。 提升任务: (54)提升不动产登记标准化水平,统一办理业务系 统、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等,提升不动产登记 标准化水平,全市不动产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全面实现1个 工作日办结。(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 旗县市区、开发区) (55)全市不动产登记大厅统一设置“互联网+不动产 登记”自助服务专区。(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 单位:市住建局,税务局、XX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XX市 中心支行) (56)简化个人不动产继承登记流程,将依据公证的 材料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的登记终端延伸至公证机 构,申请人可以在公证机构申请继承公证的同时提交不动 产登记申请材料,通过网络传输至登记机构,当事人无需 再到登记机构提交申请。对于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简化登 记程序和材料,仅需第一顺位继承人到不动产大厅办理登 记事项,第二顺位继承人不需到场并提交材料。(牵头单 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旗县市区、 开发区) (57)推行个人存量房交易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服务,允许自然人网上缴税后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 票,推动实现全业务流程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市自然 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58)畅通公、检、法机关涉及土地使用权案件立案 化解渠道,规范立案流程,对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人民法 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 案件,采取互联网庭审,从简从快审理,提升审判质 效。(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59)依托政务外网,通过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一窗 受理”系统,对接自治区不动产司法查控平台。建立网络 司法查控机制,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不见面 办理。建立网络司法查控机制,实现不动产登记查询、查 封、解封、续封等网上不见面办理。(牵头单位:市自然 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法院,税务局) (60)开展农村不动产登记业务,提升发证率 至95%。(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旗县市 区、开发区) (61)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非 政府热线),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并公开投诉信息和处理 结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旗县市 区、开发区) (62)建立因不动产登记机关错误导致正常交易当事 人遭受损失的赔偿机制。(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 任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63)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介,多渠 道、多层面、多维度全面宣传土地纠纷相关法律法规,针 对性加强基层宣传及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 记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提升不动产 登记队伍综合素质。(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 位:市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争优任务: (64)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动 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率提升 至25%,实现抵押登记全流程网办。(牵头单位:市自然资 源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税务局、XX银保监分局、人 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65)优化不动产登记网上信息查询功能,提供房屋 面积、用途、抵押、查封、预告登记、异议登记以及地籍 图等信息服务,实现“以图查房”功能。推进不动产登记 业务异地协同办理实现全市范围内业务通办。(牵头单 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财政局,税务 局,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5.提升纳税管理水平。纳税指标在全区排名达到 前3位。 提升任务: (66)落实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延续 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放宽二手车迁入限制等政 策。依托办税服务厅和入驻交管部门办税延伸点,严格执 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加强手机客户端“内蒙古税 务”APP、电子税务局WEB端宣传引导,鼓励线上办 理。(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商务 局,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67)加强电子退税操作规程宣传辅导,依托电子税 务局,推进退税(费)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 税(费)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 税,网上出口退税办理率不低于95%。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 程,推行业务“即来即审即办”。(牵头单位:市税务 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各旗 县市区、开发区) (68)建立“税务+商会”税费服务联络机制,市旗两 级部门对口包联对接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开 展“税、企、中介”常态化互动,组织开展税费体验、志 愿服务活动;推行“涉税中介机构”专享服务,实行差异 化管理,以点带面实现税费宣传辅导倍增效应。(牵头单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