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民营经济政策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民营经
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举
措。从商事制度改革入手,进一步破除阻碍创业创新的制
度羁绊,不断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该削减的审批事项削
减掉,最大限度地利企便民。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发挥
实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起草我市促进民营经
济高质量发展措施。我市重新调整成立了以书记、市长为
组长的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机构改革时,在市发改委
专门设置了民营经济管理机构。按照省《促进民营经济高
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我市反复研究编制《市促进民营经
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先后两次征求相关部门、有关
单位意见,逐条梳理、分类汇总,形成了《市促进民营经
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目前,正第三
次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确保符合实际,发挥实效。
(二)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政策。出台了《市关于进
一步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
见》,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特许经营领域,按照“非禁即
入”原则,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激
活民间资本活力。
(三)切实加大项目扶持力度。我市在投资项目在线
审批平台,增设“拟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选择项,更好
地把民营经济与重点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出台了《市
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实施计划(2023-2026年)》,对
在主板、新三板、孵化板挂牌的企业给予奖补,进一步提
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市本级先后取消下
放行政审批事项554项,出台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
一次办”事项目录,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和企业
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全面实施“证照分离”“多证合
一”“一照一码”等改革措施,工商登记环节平均办理时
限压缩至3天,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时限由法定时限的5日
缩减至2日,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平均办理时限由X日压缩
至X日。
(五)进一步完善融资平台。为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
发展,我市不断搭建投融资平台,成立了市中小企业投资
担保公司,重点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组建市农牧业融
资担保公司,为5家挂牌企业实现担保贷款融资3.2亿元,仅
三个月时间,就为民营企业直接融资2.4亿元;建立了首家
市担保联合体,助力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市扶贫
基金基本组建完成,将在扶贫领域、农牧业产业化方面发
挥作用。
(六)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市工商联、市金融办
联合组织举办“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活动周”,协调全
市7家银行机构与民营企业签订贷款协议,贷款金额共
计X亿元。截止9月,全市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亿
元,同期增速23%,高出各项贷款同期增速13个百分
点,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4亿元,同比增
速12%,较各项贷款增速提高8个百分点,余额户
数120户,同比增加80户。市发改委建立了中小项目投资对
接联席会制度,定期与金融机构对接民营经济项目融资。
二、我市民营经济存在主要问题
(一)民营经济总量偏小,产业结构较单一。一是我
市民营企业大多集中在一产的农畜产品加工和三产中的房
地产、商贸流通、餐饮旅游等传统行业,整体上规模小、
层次低,电子商务、人力资源、咨询策划等新兴行业企业
数量少,水平低;二是民营企业大多仍以家族式、经验式
管理为主,现代企业的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
制度仍不健全,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加之企业大多
处于产业链低端,利润空间进一步受限;三是行业商会带
动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企业大多处于产业链低端,低效
化、同质化竞争现象仍普遍存在,民营企业单打独斗的
多,报团取暖的少;各自为战的多,协同发展的少,制约
了企业的发展。
(二)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放管服”改
革还未完全到位,仍存在办事流程多、审批时间长、手续
繁琐、资料重复提供、办事窗口设置不足等问题,改革实
际效果不佳。二是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对新技术、新产业的
了解程度低,缺乏主动服务意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由于
专业性、业务性较强,下放职能一时难以履行到位,存
在“接不住”或“接不好”现象。
(三)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需要加强,“融资难”问题
依然突出。我市金融服务体系还不能准确提供适应中小企
业“短、小、频、急”融资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一是针对
中小企业贷款条件多,门槛高、期限短、续借难,对软担
保(产品技术专利、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的认可度
低,缺乏针对民营企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二是部分企
业自身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信誉度不高,市场缺乏第三
方评估机构和担保机构对企业进行综合实力评估,向银行
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条件不充足。三是民间融资机构或中
介机构融资成本过高,造成企业经营风险加大,经营困
难。虽然我市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