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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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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 组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强调:“健康是1,其他是后面的0,没 有1,再多的0也没有意义”“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加医疗资源,优化区域 城乡布局,做到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为人民健康 提供可靠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人民健康,他深刻指出,我们建立全民医 保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全市医保部门深入学 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 民至上,持续深化医保改革,着力提升医保服务质效,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 民,奋力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下面,我讲几点体会。 一、坚持全民覆盖,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 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保障基本、促进公平、稳健持续的原则,加快 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围 绕这一重点任务,医保部门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 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综合保障制度建设。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着眼“应保 尽保”目标,织密织牢全民医疗保障网,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不断夯实。2023年全市 基本医保参保*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5.2%。坚持大病保险“保大病”。将城镇职工和城 乡居民参保对象全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并通过合理调整起付线、最高支付限 额、待遇支付比例、取消封顶线、对贫困人口倾斜支持等措施,逐步提高参保人员高 额医疗费用“二次报销”待遇。2021年以来,全市共赔付大病保险*万人次,赔付金 额*亿元,大病保险减负功能不断巩固。坚持医疗救助“托底线”。将特困供养人员、最 低生活保障对象、脱贫人员等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实行资助参保、医疗费用救助等措 施,有效缓解困难群体因病致贫返贫问题。2021年以来,全市共实行医疗救助*万人 次,救助金额*亿元,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不断增强。 二、坚持人民至上,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医保基金是人 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一定要管好用好”。医保部门始终把管好用好医保基金、 提高基金使用效能作为核心任务来抓。根据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群众就医需求、医 疗机构改革发展等情况,全力推进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改革,通过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 济保障机制、统筹推进个人账户改革和门诊待遇提升、统一门诊特殊病种种类、提高 部分医保项目支付结算标准等措施,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2023年,城镇职工和城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为81.35%和62.58%,双双位居全省第 一,城镇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79.69%。注重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 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建立健全打包基金预决算、动态监测、预警通 报、绩效考核等制度,实现医保基金稳健运行。至2023年12月,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 医保基金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