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报告和跟踪检查
实施办法(附:流程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提高审计整改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根据
《XX审计整改工作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整改报告,是指在接受审计后,被审计单位(部门)、
整改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审计处和XX办公室根据各自职责,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对
审计整改结果情况进行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是指在接受审计后,XX相关部门按规
定对被审计单位(部门)审计整改结果情况所持续开展的检查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审计整改督办,是指XX办公室根据XX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的批示,按照XX已发布的《XX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部
门)限期落实有关应整改事项的督办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审计整改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审计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被审计单位(部门)落实审计整改通知书和审计报告相关意见和建议的
情况;
(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审计结果,从源头上纠正问题或完善管理的有关
工作计划措施;
(四)相关部门承办审计移送事项的处理情况;
(五)被审计单位(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落实XX领导对审计结果文本批
示的情况。
第二章审计整改工作涉及对象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审计整改工作流程涉及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分别有:审计处、被审计
单位(部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XX办公室和主要X领导、协管审计X领导以及相
关分管X领导。
第七条审计整改工作具体流程,详见附件“审计整改工作流程图”。
第三章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的责任主体为:被审计单位(部门);整改涉及的业
务主管部门;审计处;XX办公室。
第九条被审计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将落
实审计意见和建议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切实抓好并落实本单位(部门)的
审计整改工作,并按要求报送审计整改结果书面报告。
(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整改通知书的30个工作日内,向审计处报送审计
整改工作方案并呈送分管(联系)X领导。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
容:
1.拟对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落实措施;
2.拟对审计报告指出问题和提出建议的整改措施;
3.对审计决定书(若有)和审计整改通知书指出问题和提出意见的整改计划;
4.拟对形成问题的责任追究措施;
5.整改工作拟完成的时间节点;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在规定的整改截止期限之内(一般为90天),向审计处或相关业务主管
部门报送有分管(联系)X领导签字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应包括
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对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落实结果;
2.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若有);
3.对审计整改通知书中主要问题和审计意见的整改结果;
4.对审计报告中其他问题和审计建议的落实、采纳结果;
5.有关责任追究处理结果(若有);
6.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和下一步整改和处理的计划安排;
7.其他审计整改的有效措施和方法。
以上整改落实结果,应当随附必要的书面证明材料。
第十条根据审计整改通知书或XX领导批示的要求,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在规
定的时间内,向审计处或XX办公室报告对被审计单位整改督办和涉及本部门整改工
作的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审计处是报告审计整改结果情况的主要责任部门,应当建立规范的工
作机制,实行以审计项目为导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