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制度为保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党的二十大报告站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
伟大复兴”的时代高度,深刻揭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
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的重大战略意义和重要政治功能,明确指
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发展全
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本质要求;全过程人民民
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必须不断健全人民当家
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
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必须坚
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进一步提高全过程
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坚持人民主体地
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我们党在领导探索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曲折历程中深刻认识
到,“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
性”,“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
的”。人民成为国家制度的主人和主体,通过发展民主不断巩
固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
实质,也是中国式现代化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项“本
质要求”的精髓和真谛。
一
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日趋激烈的国际
竞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
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历
史和现实都表明,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我国
社会主义民主所以具有旺盛生命力和强大竞争力,根本之点就
在于逐步形成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全链条式的现代制度体
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
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
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我
们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
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
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为人民民主长期奋斗所取
得的一条最重要经验,是中国式民主的一个最鲜明特质。我国
民主之所以是一种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本依据就在于,这是一
种全链条式的制度化民主,完整的“民主制度链”有效保障了
人民当家作主权益,“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
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
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
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以全链条为载体的制度化民主,一个突出优势是实现民主
的全方位和全覆盖,通过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
政治制度等制度体系建设,将民主全方位地覆盖到政治和社会
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从而有效实现了从国家治理到日
常生活都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有力激发人民的主
体意识和创造活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未来五年是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这一时
期的一个重要目标任务就是要全面加强全链条的民主制度建
设,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
步提高”。
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
根本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适应和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保证国家权力始终掌握
在人民手中的根本制度安排。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完整制度链条
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居于根本性重要地位、具有全局性重要
功能,“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与西
方国家的议会制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不是代表某个政党和
某些利益集团的权益,而是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权益,深深植
根于人民之中,深刻体现了人民是民主的主体这一社会主义民
主的本质。我国政治发展实践深刻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
完善民主选举、确保人民主权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坚持民主立
法、实现良法善治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加强民主监督、制约权
力运行的重要制度载体。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必须进一
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
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
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从而“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
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
设,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制度渠道。协商民主制度是我国
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平台,是中
国式民主的独特体现。这一民主政治制度的鲜明特点和突出优
势在于,通过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
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多种民主协商渠
道,充分尊重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增进民主共识,有效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充分表达和真实实现。在中国式现代化新
征程上,必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完善协商民主体
系”,“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
度化发展”;必须“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完善最
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
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磅礴伟力。
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拓展人民当家作主的
重要制度路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有
机统一,基层群众自治是发展直接民主的根本渠道,是全过程
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这一民主政治制度的鲜明特点和突出优
势在于,通过制度化的参与渠道和参与平台,确保人民群众广
泛参与基层民主实践,激发运用民主权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
政治积极性和创造活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
的政治和社会共同体。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必须进一
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
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在广泛
的社会生活领域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真实实现。
把民主制度和国家治理有机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