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总会会长在“中华慈
善论坛(2023)”上的讲话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今天,“中华慈善论坛”在美丽的X隆重召开。在此,我谨
代表中华慈善总会,向来自全国各地的慈善界同仁表示热烈的
欢迎和诚挚的问候!向对举办本届论坛给予大力支持、精心安
排的X省和X市党政领导以及省市两级慈善会的同仁致以崇高的
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本次“中华慈善论坛”是中华慈善总会联合地方慈善会举
办的第X届论坛活动,每次论坛不仅为各地慈善会加强沟通协作
搭建了平台,也为全国公益慈善领域交流思想、深化合作、共
谋发展创造了良机,为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届论坛在X举办,具有特殊的意义。X是著名爱国企业
家、慈善家X的故乡。X年X月,习近平总书记在X考察时,专门
来到由X创办的X博物苑,对X兴办实业、教育和公益慈善事业的
事迹给予高度评价,称赞X是“我国民族企业家的楷模”,号召
全社会传承和弘扬X的家国情怀、实干兴邦和社会责任等优秀品
质。X还有民政部支持下、X市主办的首家国家级慈善专题博物
馆——中华慈善博物馆。X年X月,X市委市政府提出把X建设成
为“人人参与、人人共享、向爱向暖、向上向善”的全国闻名
的“慈善之城”。举办这次论坛,既是全国公益慈善领域的理
论研讨和慈善工作的经验交流,也是X“慈善之城”的样板展
示。下面围绕论坛主题,我以“依法治善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
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为题谈几点体会,与大家分享。
一、依法治善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保
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近年来,党和国
家高度重视慈善领域法治建设。从X年国务院出台第一份促进慈
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
指导意见》,到X年《慈善法》颁布施行,再到民政部联合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出台了近X项配套政策,中央和地
方共出台X余份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慈善事业的法制体
系初步形成,我国慈善事业进入了依法治善的新时代。长期实
践表明,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建设、完善慈善事业法制体系,坚
持走依法治善、依法行善、依法促善的道路,是中国特色慈善
事业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是依法治善能够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的制度
保障。“法者,治之端也。”现代法治的精髓在于立良法、谋
善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
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
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X年,全国人大高
票(X.X%的赞成票)通过慈善法。它以法律形式拓展了慈善活
动的范围和领域,明确了慈善组织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社会
普遍关注的慈善募捐、慈善捐赠等具体问题,建立了慈善信托
制度,提出了政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导向,确立了政府
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初步构
建了我国慈善领域的基本制度,实现了加强慈善制度顶层设
计、规范慈善活动行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保护各方合法权
益的立法初衷。可以说,慈善法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历程中第
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我国慈善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
碑,不仅使我们党关于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的主张依照法定程序
上升为国家的意志、人民的意志,也为我国传统慈善走向现代
慈善、法治慈善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促进慈善事业法治化、规
范化、专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
二是依法治善能够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
预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
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的核心要义
在于制度之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心问题是制度和治理的辩
证统一。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看,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进程都是
逐步由“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法治”优于“人
治”的根本之处在于,法治是“规则之治”,即通过既定的客
观规则,而非仅靠个人的主观意志、权力或权威,来凝聚人
心、规范社会、促进发展。可以说,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
定的治理,能够为包括慈善事业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提供可靠
的制度环境和稳定的发展预期。在我国,发展慈善事业不仅需
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还需要在法治轨
道上为慈善组织、慈善捐赠人、慈善受益人、慈善信托参与
人、慈善信息平台和广大志愿者参与慈善事业提供一套稳定、
规范、系统、协调的制度体系,切实保护参与慈善活动各方的
合法权益,激发社会各界投身慈善事业的活力,进而实现中国
特色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治善、实现良法善
治,为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促进社
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共同富裕提供最可靠、最稳定的
制度保障,是在慈善工作领域将我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
能、实现中国特色的“中国之治”、推进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
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是依法治善能够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长远的创新
动力。从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和一般规律来看,凡是顺利实
现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国家,都是通过法治的力量推动生产关系
变革、促进社会分工、协调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从而实现创新
发展的国家。在慈善领域,依法治善也是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的
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制度环境下,慈
善事业能够更好地固本培元,有效遏制“诺而不捐”“诈
捐”“骗捐”等危害慈善公信力的行为,充分激发社会各界参
与慈善事业的正能量;另一方面,在法律法规的制度框架
下,慈善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将更加丰富多彩、灵活高效,一些
新的手段、载体、途径将应运而生,推动慈善事业行稳致远。
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
术的蓬勃发展,公益慈善的表达形式进一步丰富,慈善活动的
时空格局进一步拓展,慈善事业的参与门槛进一步降低,各方
主体日益分化、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日益复杂,如果没有法律
法规对网络时代参与慈善活动的有效协调、合理定位、依法规
范,我国的互联网慈善不可能蓬勃发展,更不可能取得如此骄
人的成绩。近年来,通过民政部指定的X家互联网公开募捐平
台,慈善组织募集的善款每年增长率都保持在X%左右,X年募集
善款近X亿元,截至X年X月,累计逾X亿人次参与公益慈善活
动,募集善款达X亿元,互联网慈善不仅成长为重塑我国慈善事
业发展格局的关键力量,也已经成为推进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
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修订慈善法是依法治善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难
得契机
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对推进我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发
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伴随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国家的新征程,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在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中重
要作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慈善事业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
问题,社会各界有关修订慈善法的呼声日盛。近年来,习近平
总书记多次就包括慈善法修订在内的社会保障法治建设作出重
要批示和指示,为全面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建指明了方
向。X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慈善法执法检查,X年正式启
动了慈善法修订工作。X年底,慈善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
大常委会审议,有望今年内再次提交审议,明年正式出台。修
订慈善法,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
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更是把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转化
为完善慈善事业顶层制度设计、全面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建设、
推进慈善治理现代化的难得契机。
第一,修订慈善法是推动慈善事业更好服从服务于党和国
家的工作大局的需要。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对发展慈善事业
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强调“完善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明确把慈善作为我
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
首次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