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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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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我区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为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同时,根据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要求,XX局主要进行房屋租 赁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办理、消费投诉受理等,并通过“双随 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截止2022年9月,我局办 理登记的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房屋租赁”项目的共计128户。 二、存在问题 (一)监管盲区较大。一是由于我区地域面积较大,且缺乏 专业化房屋租赁平台,部分出租方和租赁房为追求便利,仅 通过一些未办理营业执照或未到房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进 行房屋租赁活动;二是部分黑中介为谋取中介费用,擅自修改 房屋租赁格式合同示范文本,三是在签订合同中,通过“高 进低出、长收短租”的方式套取承租方与房屋业主中间费 用;三是较多个人通过QQ群、微信群、朋友圈等形式发布房 屋出租广告或信息,隐蔽性较强,不利于主管部门察觉监管。 (二)规范程度较低。一是部分租住双方只签订简易租赁合 同,甚至仅进行口头约定,后续产生纠纷缺时相关部门乏有 效依据进行处理;二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存在出租方随意 变更出租条件,租住方拖欠房租、改变房内设施进行二次转 租等情况,侵犯租住双方权益;三是身份审核缺失,个人租 住双方往往只针对租赁价格、租住时间等方面进行约定,未有 效核验双方身份信息,容易产生民事纠纷甚至社会安全隐患。 (三)法规完善不足。一是当前我区租赁市场管理依据仅有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1日出台的《商品房房屋租赁管理 办法》,XX市仅有《XX市公共租赁房屋管理暂行办法》,缺 乏市级层面针对房屋租赁市场的地方性监管法规,不能有效 解决辖区租房市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二是缺乏针对规范化 租赁平台引进、建设、管理和扶持的相关政策,不利于房屋 租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出租人、承租人法律意识淡薄 等原因,容易引发民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