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工伤赔偿费用清单(2024版,仅供参考)

加入Vip免费下载 立即下载
工伤赔偿费用清单(2024版,仅供参考) 工伤赔偿费用清单(2024版)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 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 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 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 同做法,较多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2、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 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 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未做统一规定。 (三)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具体 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未做统一规定。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 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 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 金支付。需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 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 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 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 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 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 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2、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 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 四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 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医疗补助金适用于5-10级伤残,根据伤残 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 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 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8;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6;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4;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2;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1。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 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 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