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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患纠纷评价调处工作经验:探索建立五有医患纠纷评价调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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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患纠纷评价调处工作经验:探 索建立五有医患纠纷评价调处机制 *是全省典型的丘区百万人口大县,由于人口基数大等因素,各类社会矛盾易发 多发,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按照相关国家部委和省市要求,近年 来,该县探索建立了“医患纠纷评价调处中心(以下简称医调中心)”,搭建了独立 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患双方之外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评价调处平台,20X年进一步总结 经验,将“不满意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价”工作机制植入医患纠纷评价调处工作中,形 成《县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有效破解了医患纠纷化解难题,曾经多发 的“医闹”现象基本消除。基本做法如下: 一、建立专门医调机构,调处矛盾“有组织”。成立县医患纠纷评价调处领导小 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卫生系统、公安系统领导任 副组长,县卫计局、县群工局、县维稳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医调领导小组 负责重大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的指挥协调。成立县医患纠纷评价调处中心,聘请和抽 调专职工作人员4人,兼职副主任7人、调解员4人、警务员2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 从事医患纠纷评价调处日常工作。医调中心分类建立有240名医学专家和4名法律专 家组成的专家库,专家负责医患纠纷的评价评估。县财政统筹安排医调中心专项工 作经费,用于工作运转、调解工作补贴、专家补贴等经费开支,保障医调中心正常 运转。 二、建立医患纠纷风险互助金,赔补款项“有财源”。县级医院按上年业务收 入3‰,镇乡卫生院按上年业务收入1%的比例向医调中心缴纳医患纠纷风险金,专 门用于支付医患纠纷赔(补)偿款。风险金实行专户专帐管理,分单位核算,当年 结余结转下年,发生赔(补)偿的单位及时补仓。全县63个乡镇医院、5个县级医 院首批缴纳医患纠纷风险金380余万元。医患纠纷风险金制度的建立,确保了发生 赔(补)偿后患方能及时拿到赔(补)偿款项。 三、明确医调受理范围,分类处置“有依据”。明确规定:凡赔(补)偿在2万 元以下的由医患双方自愿协商(较为复杂的纠纷也可由医调中心评价调处),凡 赔(补)偿在2万元以上的均由医调中心统一评价调处,凡赔(补)偿10万元以上 的坚持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