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2013—0105
广州市家具买卖合同
买方:
卖方:
第一条 家具基本情况
家具名称 商标
产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主材/面料 辅材/五金
边材
状况
颜色 数量 单价
总
价
送货费: 元,合计(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家具应达到《家具使用说明书》中明示的执行标准,且不低于样品
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
□ 买方应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全部价款 %的定金 元,余款 元应在 时付清。买方违约退货
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 元的预付款,余款 元应在 时付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 买方自提
□ 卖方送货;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
数量及款式、结构、颜色等外观特征及有无《家具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