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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GF—2021—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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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21—2604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2021 年修订版) 制定部门:[ 教育部 市场监管总局 ]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供受培训者(学员)监护人与校外培训机构之间签订培训合同 时参照使用,双方当事人也可使用本合同电子版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签约。 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 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三、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定本合同文本的选择性条款(在方框内打“#”,以示双方 确认),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 改、增补或删除,但不得随意减轻或者免除依法应当由校外培训机构承担的责任。合同签订生效 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五、本合同文本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 性经费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线上线下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培训机构(含面向 3 至 6 岁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非学科类培训的培训机构)。合同签订前,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当出示办 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当出示办学许可证,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六、本合同适用受培训者(学员)一般为在校的中小学生(含 3 至 6 岁学龄前儿童)。 特别提示 一、仅持线上培训许可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仅持线下培训许可的培训机构不得开 展线上培训,学科类培训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开展非学科类培训。 二、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收取费用,预收费须全部进入培训机构收费专用账户, 并根据属地监管部门要求,通过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方式全额纳入监管范围。 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培训机构在政府制 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四、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接受培训方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线下 不得晚于 20:30,线上不得晚于 21:00,且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机构每课时不超过 30 分钟, 课程间隔不少于 10 分钟。 五、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超标超前开展培训,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 组织培训。 六、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应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 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以及教育教学规律,价值导向正确。 七、培训机构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 培训材料管理工作,遵照《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 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 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九、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学、教研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 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培训机构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 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十、培训机构开展宣传活动须依法依规,不得随意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 家长焦虑,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 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 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合同编号: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提供培训方): 机构名称(与民非登记证 / 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一致): 办学地址: 审批机关: 登记注册机关: 办学许可证编号: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 年 月 日 线上机构 ICP 备案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民非登记证 / 营业执照有效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接受培训方监护人): 学员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就读学 校: 就读年级: 联系电话: 监护人姓名: 与学员关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 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健康成长规律,经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培训服务 本培训项目属于(单选)#线下学科类培训 #线上学科类培训 #线下非学科类培训 #线上 非学科类培训 (一)培训项目 课程名称: 班级编号: 课程顾问(经办人): 总课时数(节): 每次培训 课时(节): 上课时间: 开课日期: 预计结课日期: (二)培训要求 1.培训方式: #一对一(或一对 )面授 #大班额面授课(标准: 人 -- 人) #小班额面授课(班级限额# 人)#其他方式: #最低开班人数 ,低于此人数可不开班;#本班开班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2.是否指定授课教学人员:#否 #是(指定教学人员姓名: ,指定教学人员未经乙方书 面同意不得更换);是否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资质 #有 #没有 3.实际授课地点(线上培训机构无需填写): 4.学员接送方式(线上培训机构无需填写): 第二条 培训收费 (一)收费标准(人民币) 培训费用合计: (大写) (小写)元,其中: #课时费:共计 元( 元 / 节) #培训资料费: 元 培训资料包括: #其他费用: 名称: 金额: 元,收费依据: 名称: 金额: 元,收费依据: 名称: 金 额: 元,收费依据: (二)付费方式(人民币)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采取以下方式付款(单选): #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培训费用 #培训周期超过 个#月 / #课时的,#培训费用金额超过 元的: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培训费用的 %,计 元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培训费用的 %,计 元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剩余 %,计 元 #其他 (说明) (三)付费渠道 乙方采取 #银行卡 #其他 方式支付培训费用。甲方的培训费 用收款专用账户信息如 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四)预收费监管方式 #银行托管 #风险保证金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培训费用。甲方收取培训费用后应当 及时向乙方提供以培训机构名义开具的正规发票等消费凭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甲方不 得一次性向乙方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 次性收取超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