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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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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律制度统 一的重要制度。2023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XX大报告提出 的“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监督 法修订中积极完善人大备案审查制度,增加“全国人大有关专 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具体应用法律的 解释进行主动审查或者专项审查”等内容;在立法法修改基础 上,出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 案审查制度的决定》,通过决定的形式将党中央关于“有件必 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决策部署固化成完备的法律制 度。与此同时,为全面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效率,省人大常委会 积极加大数字赋能力度, 在X数字人大3.0中建立贯通省、市、县、乡四级的全省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现数据资源互通共享,有效提升 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水平。 过去的一年,在市人大常委会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 法工委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规 定新部署,主动适应备案审查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与市人大 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紧密配合,依法主动履 职,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动 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 法治统一,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X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现 将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接收备案情况。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收到“一府 一委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 件共115件,予以备案115件,其中:市人民政府报送备 案12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备案2件;市人民检察院报送备 案3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98件。 (二)审查工作情况。对以上报送的规范性文件,法工委 在登记备案后,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分送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常 委会有关工委进行归口审查。重点选择社会普遍关注、关系群 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如《XX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实施意见》 等,委托法律专家进行专业审查。同时,严格对标上位法和国 家有关政策规定,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四个方面认 真开展政治性、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审查过程 中,针对可能存在适当性问题的《X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X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X市人民 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XX国家湿地 公园管理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先后向制定单位反馈了10条 具体审查研究意见。经沟通商议,推动《X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库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XX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 法》按要求进行了修改纠正并重新报备。另外,一年来,没有 收到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及公民对规范性 文件提出的审查要求或审查建议。 (三)清理入库情况。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法工 委统筹联动、周密安排、有序推进我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 理工作,安排4名工作人员分口联系指导13个县(市、区)的清 理工作并及时跟踪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清理进度。按时序、 质效要求进行归集汇总,形成了《X市各级人大现行有效的地方 性法规、决议决定、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67件,其中地方性法 规10件、决议决定66件、规范性文件91件。2023年10月,如期 在X数字人大3.0系统完成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库 的数据录入工作,首次实现了市、县、乡及“一府一委两 院”纵横相通的全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大共享。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 论述,切实把党中央加强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 国人大常委会、省委的工作要求贯彻到备案审查工作各方面全 过程。积极争取市委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继续将备 案审查工作列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年度法治建设以及县(市、 区)综合考核“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的考核内容,为全 市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高效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二)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以工作报告制度 为抓手,法工委已连续4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 告。2023年,我们积极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及省人 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加大力度指导督促13个县(市、区)人大 常委会全面落实备案审查年度报告制度,推动该制度在我市两 级人大常委会稳步实现全覆盖并日趋完善。持续抓好备案审查 衔接联动、每半年查阅制发单位发文目录、审查意见沟通反馈 等各项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落实。一年来,指导相关单位修正报 备格式并重新报送规范性文件9件,督促推动相关单位补报规范 性文件6件,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显性化与规范化水平、彰显 备案审查程序效力和制度刚性。此外,积极适应信息化建设要 求,依托X数字人大3.0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平台做好清 理归集、数据录入、线上报备、文件审查等工作,初步建立起 了一支备案审查信息员、报备员、审查员的工作队伍,逐步实 现电子备案审查常态化。 (三)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业务培训。5月中旬,邀请时 任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雍来吉开展“立法和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业务知识”专题辅导,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领导、 各专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和“一府一委两院”、司法局分管领 导,以及从事备案审查的工作人员约200余人参加;6月上 旬,组织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各专工委有关负责 同志、备案审查工作人员以及各乡镇(街道)人大从事备案审 查工作人员近400人参加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线上培训 会,通过“现场+线上”的方式有效提升了业务培训的覆盖面 和实效性。此外,法工委还派员赴X、X、X等地开展业务培训和 工作指导,助力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和质量。 (四)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审查监督刚性。法工委在全面开 展主动审查的同时,对社会高度关注、利益关系重大、政策牵 涉面广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点审查。审查时坚持原则性和灵 活性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地依法处理备案审 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某规范性文件将“接受听证邀请后两次 无故缺席的”和“听证员库成员资格被冻结两年以上的”两种 情形纳入被取消听证员库成员资格且不得再次入选听证员库的 范围,这两种情形与最高检的指导意见不符,经沟通,推动制 定单位对文件内容进行了修改并重新公布。又如,某主管部门 在拟出台涉及房屋拆迁征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