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办副书记2024年民主
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材料
按照《关于开好2024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
知》要求,我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
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
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
议,全面梳理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
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政治敏
锐性不够强。对金融领域一些潜在的政治风险和意识形态风险,如个别金融机构
在宣传中存在的不当价值导向,未能及时敏锐察觉和深入分析,缺乏从政治高度
进行研判和处置的前瞻性思维。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形势和金融市场波动
时,对可能引发的政治影响认识不足,未能充分考虑到金融问题与政治稳定之间
的紧密联系。二是贯彻执行上级政策存在“温差”。在落实国家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
济发展的政策时,虽然能够积极传达部署,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部分政策的落地
效果与预期存在差距。例如,一些中小微企业反映,金融机构对政策的解读不够细
致,贷款审批流程繁琐,导致政策红利未能充分惠及企业,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
里”存在梗阻。三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有待提高。虽然能够按时参加党内政治生
活,但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有时存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刻、不够直
接的问题,“红脸出汗”的效果没有充分体现。对一些同志存在的问题,碍于情面,未
能一针见血地指出,相互批评时存在避重就轻、泛泛而谈的现象,影响了党内政治
生活的质量。
(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锤炼不够经
常。日常工作中,更多地关注业务指标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党性修养的提
升缺乏系统性和持续性的学习与实践。在面对复杂矛盾和利益诱惑时,有时会出
现思想波动,党性原则不够坚定,未能始终以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缺乏对
党的事业的绝对忠诚和无私奉献精神。二是纪律意识有所松懈。虽然能够自觉遵守
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但在一些细节方面还存在不足。例如,在参加一些会议和活动
时,有时会出现迟到早退的情况;在工作中,对一些工作纪律的执行不够严格,存
在偶尔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的现象。这些看似小事的问题,反映出自己纪
律意识的淡薄,对纪律的严肃性认识不足。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工作中,有
时存在浮躁情绪和急于求成的心态,对工作的深入调研和思考不够。在推动金融
改革创新工作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基层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导致一些改革
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阻力,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在处理一些金融风险问题
时,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和狠劲,工作落实不够有力。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
意识不够强烈。在面对一些复杂棘手的金融风险问题和金融改革难题时,存在畏
难情绪和观望心态,缺乏主动担当、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例如,在处理个别
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化解工作中,由于涉及多方利益和复杂的法律程序,担心自
己承担责任,未能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导致风险化解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创
新能力不足。在金融领域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对新的金融理念、金融技术和金融
模式的学习和研究不够深入,缺乏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在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创新方面,思路不够开阔,举措不够有力,未能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对经济发展的引
领作用。习惯于沿用传统的工作方法和模式,对金融科技、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
新兴领域的创新探索不够积极。三是廉洁自律的防范意识还需加强。虽然能够自觉
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但在一些社交场合中,对一些潜在的廉洁风险警惕性不
够高。例如,在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交往过程中,有时会参加一些超标准的宴请活
动,虽然没有涉及利益输送问题,但这种行为也反映出自己廉洁自律的防范意识还
不够强,容易受到不良风气的侵蚀。
(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
够,未能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对分管部门党员干
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够严格,缺乏常态化的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导致个别干
部在工作中出现纪律松弛、作风不实等问题。二是对党建工作的指导不够深入。虽
然能够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但在指导党建工作方面,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的意
见和建议。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党组织活动形式单一、党员参
与度不高等,未能及时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影响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
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不够严格。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虽然能够制定相
关制度和措施,但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标准不够高、力度不够大的问题。对一
些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现和查处不够及时,未能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导致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
(五)关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方面。一是整改落实的主动性不够。对巡视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虽然能够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但在整改过
程中,存在被动应付的情况,缺乏主动整改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没有充分认识到
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整改工作
进展缓慢。二是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在制定整改措施时,没有充
分结合实际情况,有的措施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有的措施虽然有一定的针对
性,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跟踪和监督,未能达到预期的整改效果。例
如,在巡视巡察反馈的关于金融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上,虽然制定了加强监管的措
施,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等原因,监管漏洞未
能得到有效填补。三是整改成果的巩固和拓展不够。在完成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
改任务后,没有及时对整改成果进行总结和反思,缺乏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识。对一
些已经整改的问题,没有进行跟踪回访,导致部分问题出现反弹。同时,没有将巡
视巡察整改成果与金融工作的实际相结合,未能充分发挥整改成果对推动金融事业
发展的促进作用。
(六)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在日常工作中,更多地关注金融业务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
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金融领域的意识形态风险研判不够深
入,缺乏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应对机制,未能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对金融稳定和
发展的重要影响。二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不够。在金融领域的宣传工作
中,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宣传解读不够深入,宣传方式和手段较为单
一,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对一些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和负面舆情,未能及时进行
正确的舆论引导,导致一些不实信息在社会上传播,影响了金融行业的形象和公信
力。三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