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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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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安排,教科文卫委对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 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2024年4月以来,在常委会分工联系领导带领下,系统学习领 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医药法》《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 意见》《浙江省中医药条例》《宁波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政 策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研究确定重点调研内容。开展全方 位、系统化监督调研,听取政府部门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汇报,并赴海曙、镇 海、慈溪、宁海等地,实地调研市区两级中医院、街道社区卫生机构和部分民营中 医机构运行情况,与人大代表和相关中医药单位、名中医和中医传承人代表进行座 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十四五”以来,我市中医药事业以改革、传承、创新为主线,中医药服务体系逐 步健全、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各项事业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推进了中医药强 市建设。 一是中医药发展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健全组织体制,优化政策环境,成立中医 药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中医药管理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促进部门分工协作 不断深化。先后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波市中医药 综合改革先行市建设方案》等一批政策文件。中医药事业投入机制不断完善,在全 国率先实施中医专科工作量补助政策,并于2021年起将每中医门诊和每中医住院床 日补助标准从8元和15元提高到15元和30元,补助范围由公立医院拓展至所有公立医 疗机构,较好地支撑了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是中医药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实现公立中医医院区(县、市)全覆盖,全市 二级以上综合(专科)医院均设立了中医科和中药房。市中医院示范作用明显,内 分泌科、外科、肿瘤科入选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 有力,全市146个乡镇卫生院均建立独立中医馆,能够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 技术,“基层中医化、中医基层化”格局基本形成。积极推进中医药数字健康场景应用 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区域智慧共享中药房,智慧共享中药房覆盖的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占比达到55%。 (三)中医药创新机制持续优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深化中医药 教育医教协同,支持在甬高校中医药类专业建设,初步形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中医医师全科转岗培训、中西医结合教育和中医药继续教育等中医药人才 培养体系。出台《关于支持医疗卫生高端团队培养引进的若干意见》,高层次中医 药人才队伍发展不断壮大。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成立宁波市中医药研究院,参 照国家级标准打造中心实验室,挖掘甬派中医药宝库,开展中药新药及健康产品研 发,推动科研成果向产业转化。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对照省委关于卫生健康现代化先行决策部署新要求,对标对表市委十四届六次 全会提出的当好改革“排头兵、探路者、实干家”要求以及中医药强市建设目标,我市 中医药事业仍存在传承不足、创新不够、作用发挥不充分、人才建设较为薄弱等短 板弱项,与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中医药服务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 三方面: 一是中医药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市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只 有0.41张,与我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的0.7张还有很大差距。每千常住 人口中医类执业医师仅有0.6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中医类别医师占基层医疗机 构医师数的比例较低,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目标值25%存在一定差 距,资源总量供给不足。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服务呈现弱化趋势,县级中医 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普遍弱于同级综合医院,部分中医院功能定位不够清晰、特色不 够明显,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 复中的重要作用发挥还不充分。我市传统深厚的中医药文化与餐饮、文旅、康养等 领域的融合发展有限,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和中医药名方的市场化开发不足,中医 药市场潜力未得到有效挖掘。 二是中医药支持保障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区(县、市)和部门对中医药 重视程度还不够,中医门诊量补助15元/人、中医住院补助30元/床日的政策尚 未完全落实到位。调研发现,医保支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