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党支部书记 2024 年组织生活会个人对
照检查发言材料
根据市妇联党支部召开 2024 年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
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统研习了党规以及《中
国共产党章程》《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
党内法规。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对自身在工作理念、执行能
力以及思想认识层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有了更为深刻的洞察。为
进一步提升自我,切实推动市妇联工作迈向新高度,现将个人对
照检查情况详细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
(一)围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
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度与主动性不足。在学习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政治理论时,主动性欠缺,存在
“要我学”而非“我要学”的被动心态。学习往往流于形式,缺
乏深入钻研的精神。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例,仅停
留在对文件的表面解读,未能深入挖掘其中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息息相关的论述,致使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将理论与妇联工作紧密
结合,无法有效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妇联工作的创新发展。
例如在制定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相关政策时,由于对政策理论的
理解不够深入,导致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二是对党员
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缺乏创新性。当前对妇联党员干部的政治纪
律教育方式较为传统单一,主要集中在集中学习文件、观看警示
教育片等形式上。教育内容侧重于党纪国法的一般性讲解,对网
络空间等新兴领域的政治纪律要求涉及甚少。随着互联网的飞速
发展,网络已成为妇联工作的重要阵地,部分妇联干部在社交媒
体上发表言论时,因缺乏对网络政治纪律的清晰认知,出现了言
论不够严谨、不当的情况,这不仅损害了妇联干部的形象,也可
能对妇联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三是执行政治纪律和规矩有时打折
扣。在妇联工作推进过程中,有时为了追求工作进度,对一些既
定的工作规定和程序未能严格执行。比如在组织大型妇女文化活
动时,为了在短时间内完成活动筹备工作,简化了部分安全检查
流程,这无疑给活动的顺利开展埋下了安全隐患。这种行为不仅
违反了政治纪律和规矩,也对妇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
胁,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
在复杂环境中有所放松。在当今社会复杂的利益格局和多元的价
值观念影响下,面对一些利益诱惑或复杂的人情关系时,内心偶
尔会出现动摇。例如在评选优秀妇女干部这一严肃的工作中,曾
因熟人请托,在心中对评选标准的把握产生过短暂的犹豫。这种
行为虽然最终并未影响评选结果,但却反映出自身党性修养的不
足,在面对利益和人情时,未能坚守住党性原则,缺乏对党的忠
诚和对妇女事业的高度责任感。二是纪律执行存在宽松软现象。
妇联内部的考勤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能严肃处
理。在一次重要的全市妇女工作会议中,有个别干部迟到,却
未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罚,这不仅破坏了会议的严肃性,也在一
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团队纪律性。长此以往,容易导致干
部纪律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散漫,严重影响妇联工作的正常开展
和整体形象。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深入。习惯于听汇报、看材
料,主动深入基层调研的次数较少。在推动妇女创业项目时,没
有充分了解基层妇女的实际需求和困难。例如在为农村妇女提供
创业扶持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农村地区的产业特点、市场需求以
及妇女自身的技能水平和家庭状况,导致部分创业项目与实际脱
节,无法真正帮助农村妇女实现创业梦想,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三)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
面。一是担当意识不强。在面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难点问题时,
存在怕担责、怕得罪人的思想顾虑,导致工作推进不力。在处理
一起严重的家庭暴力案件时,由于担心引发社会矛盾,没有及时
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这不仅使受害者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和
救助,也损害了妇联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公信力。作为妇
联干部,我们肩负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在关键
时刻必须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二是创新能力不足。妇联的宣传
工作方式较为陈旧,主要依赖传统的宣传手段,如发放传单、举
办讲座等,宣传效果不佳。在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时,这种传
统的宣传方式难以吸引年轻一代妇女的关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
时代的进步,年轻一代妇女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多元化,对宣传
内容和形式的要求也更高。我们需要创新宣传方式,运用新媒体、
新技术,打造更具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宣传平台,提高宣传效果。
三是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在开展妇女小额贷款扶持项目时,对贷
款风险评估不充分。没有充分考虑到贷款对象的还款能力、市场
变化等因素,导致部分贷款逾期。这不仅给妇联工作带来了经济
损失,也影响了后续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更多妇女的受益。在今后
的工作中,我们必须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
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管党治党责任
落实不到位。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投入的精力和时间有
限,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虽然制定了详细的党建工
作计划,但对基层妇联组织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及时、不深入。
导致一些基层妇联组织党建工作流于形式,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
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例如部分基层妇联组织
在开展党建活动时,存在走过场、形式主义的问题,未能真正达
到党建工作的预期目标。二是纪律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在
组织学习党纪国法时,往往照本宣科,未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案例
进行深入分析。干部对纪律要求的理解仅停留在表面,难以深刻
领会其内涵和重要性。在学习廉洁纪律时,没有针对妇联可能存
在的物资采购、项目合作等方面的廉洁风险进行具体分析和警示,
导致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对廉洁风险的防范意识不足。三是选人用
人机制不完善。选拔标准不够明确,程序不够规范。在推荐优
秀女干部时,有时仅凭印象和关系,未充分征求各方意见。这
不仅影响了干部选拔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也打击了其他优秀干部
的积极性。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明确选
拔标准和程序,确保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群众认可的优秀干部。
(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
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思想上存在偏差,认为妇联主要工作是为
妇女儿童提供服务,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潜在风险认识不足。在举
办各类妇女活动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渗透问
题。一些别有用心的势力可能会利用活动机会,传播不良思想和
价值观,对妇女群众的思想造成负面影响。我们必须提高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