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安排,教科文卫委对我市中
医药事业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2024 年 4 月以来,在
常委会分工联系领导带领下,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
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
药法》《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
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中医药条例》《宁波市中医药发展
“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
结果导向相统一,研究确定重点调研内容。开展全方位、系统化
监督调研,听取政府部门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汇报,并赴海
曙、镇海、慈溪、宁海等地,实地调研市区两级中医院、街道社
区卫生机构和部分民营中医机构运行情况,与人大代表和相关中
医药单位、名中医和中医传承人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
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十四五”以来,我市中医药事业以改革、传承、创新为主
线,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各项事业发
展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推进了中医药强市建设。
一是中医药发展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健全组织体制,优化政
策环境,成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中医药管理局,充分发
挥组织协调作用,促进部门分工协作不断深化。先后出台《关于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波市中医药综合改革
先行市建设方案》等一批政策文件。中医药事业投入机制不断完
善,在全国率先实施中医专科工作量补助政策,并于 2021 年起
将每中医门诊和每中医住院床日补助标准从 8 元和 15 元提高到
15 元和 30 元,补助范围由公立医院拓展至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较好地支撑了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是中医药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实现公立中医医院区(县、
市)全覆盖,全市二级以上综合(专科)医院均设立了中医科和
中药房。市中医院示范作用明显,内分泌科、外科、肿瘤科入选
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有力,全
市 146 个乡镇卫生院均建立独立中医馆,能够开展 6 类 10 项以
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中医化、中医基层化”格局基本形成。
积极推进中医药数字健康场景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区域
智慧共享中药房,智慧共享中药房覆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
镇卫生院)的占比达到 55%。
三中医药创新机制持续优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深化中医药教育医教协同,支持在甬高校中医药类专业建设,初
步形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医师全科转岗培训、中西
医结合教育和中医药继续教育等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出台《关
于支持医疗卫生高端团队培养引进的若干意见》,高层次中医药
人才队伍发展不断壮大。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成立宁波市中
医药研究院,参照国家级标准打造中心实验室,挖掘甬派中医药
宝库,开展中药新药及健康产品研发,推动科研成果向产业转化。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对照省委关于卫生健康现代化先行决策部署新要求,对标对
表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当好改革“排头兵、探路者、实干
家”要求以及中医药强市建设目标,我市中医药事业仍存在传承
不足、创新不够、作用发挥不充分、人才建设较为薄弱等短板弱
项,与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中医药服务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中医药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市每千人口公立中
医医院床位数只有 0.41 张,与我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要求的 0.7 张还有很大差距。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执业医师仅有
0.6 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中医类别医师占基层医疗机构医师
数的比例较低,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目标值25%存
在一定差距,资源总量供给不足。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服
务呈现弱化趋势,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普遍弱于同级综合
医院,部分中医院功能定位不够清晰、特色不够明显,中医药在
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
复中的重要作用发挥还不充分。我市传统深厚的中医药文化与餐
饮、文旅、康养等领域的融合发展有限,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和
中医药名方的市场化开发不足,中医药市场潜力未得到有效挖掘。
二是中医药支持保障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区(县、市)
和部门对中医药重视程度还不够,中医门诊量补助 15 元/人、
中医住院补助 30 元/床日的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