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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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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组织推 动、多元调解、源头治理,持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实效,不断增 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组织推动,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信访工作领导。县委常委会议每月听取信访工作汇 报,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进行分析研判。 二是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常态化开门接访、主动下访,每天由县 级领导在群众工作中心接访,现场交办矛盾问题。县级领导直接 包案,通过开展“四下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化解重信重访 等活动,解决信访问题。实行乡镇书记周六固定接访、村(社区) 书记随时接访,推动矛盾问题解决在镇域。三是完善工作体制机 制。发挥县、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建立联席会议、信访 态势分析、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信访工作督查等制度,每月 召开信访联席会议研判分析。四是强化协调联动。组织动员各方 资源力量,对矛盾纠纷、特殊群体和风险隐患,开展大排查,建 立工作台账,制定问题清单,研判隐患等级,形成上下联动、齐 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多元调解,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一是加强全面排查。政法、人社、住建、交运、卫健等行业 主管部门以及有关群团组织、基层组织,聚焦婚恋家庭、邻里关 系、涉众金融、欠资欠薪、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领域,每月开 展矛盾纠纷排查,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 矛盾纠纷,乡镇、有关部门分清性质类型、明确管辖范围、落实 主体责任,按照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行政三 级办理、诉讼、法律监督“路线图”,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化解。 二是加强多元化解。对一般性矛盾纠纷,鼓励引导当事人通过自 愿和解、依法调解等方式,及时就地化解。充分发挥“五老人员” (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老教师)作用,利用村规 民约,协商解决争议;司法所、民调委等部门及时介入,明法析 理,阐释利害,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组织律师、法官、 司法所长,每周开展一次在线培训,确保政策理解到位,法律讲 解到位,提升化解质量。对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 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统筹研究针对性措施,及时调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