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督管理体系要有标准规范可依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民生建设
监督管理体系,要求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多方
主体,依据民生领域的服务标准、管理规范等,对民生保障
质量水平进行评估、监督、考核。完善民生建设监督管理体
系,确保民生政策、民生投入和服务供给切实管用,其中重
要的是完善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并以此校准民生保障制度
方向,对供给主体、服务过程给予监督管理,对实施效果进
行评估反馈,这是推动民生领域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
化、高效化的关键环节。
民生服务领域覆盖全人群、全周期、全方位,从托底线、
救急难的兜底保障服务到均等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再到满
足美好生活新期待的普惠性服务,层次多样、范围广泛、项
目众多。这就要求服务标准也是多层次、体系化。目前,我
国民生建设领域在标准分类上主要包括各民生事项的设施
建设标准、要素配套标准、服务流程和管理标准等,分级上
主要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建设程
度是民生领域发展成熟度的标志,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相
对完善且动态调整。总体上看,从“十二五”时期国家基本
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提出服务标准,到“十三五”时期提出以
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再到
“十四五”时期明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 年版
和 2023 年版),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体系建设相对健全,对
设施建设、财力保障、服务标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 2021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政部等推出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
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相关机制等。2023 年版基本公共服务标
准包括 9 大类 81 项服务,具体服务标准也根据情况作了适
度调整。事实上,国家标准是“中位”标准,地方标准和行
业标准是推动民生服务发展的关键。发展相对落后地区要看
齐国家标准查漏补缺,经济发达地区则要进一步对标群众需
求制定地方标准并不断提标扩面,为国家标准的修订完善提
供探索经验。与此同时,部分服务领域由行业推动建立设施、
服务、人员以及服务流程的行业标准,以行业发展带动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