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基础
如何打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最基层百姓保持密切联系的
“最后一公里”?调查研究是一个重要方式,是做好人大工作的
基本要求,也是人大代表“接地气”的重要途径。两会前夕,全
国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并把来自基层一
线的声音带到两会现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应“积极参
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围绕经
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开展专题调研”。对于人大代表而言,其开展调查研究的程度、
效果直接关系到代表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成效,既是
执行代表职务、反映社意民情的法定要求,也是提出议案建议、
充分发挥作用的必要环节。
完善立法过程中的调查研究机制,助力高质量立法。在立法
工作中,民主立法是基本原则,调查研究是基本方法。人大代表
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立法
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托人大代表做好立法调查研究,深入人
民群众,搞清楚基层面临的实际问题,进而找准立法的切入点和
着力点,抓住立法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要解决问题的症结所在,
助力人大及其常委会回应群众需求,制定出务实管用的法。在立
法过程中完善调查研究机制,可以采取以下具体举措。第一,立
法工作启动时,在代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立法规划计划,
科学立项。立法规划计划是立法工作的“施工图”“任务表”,是
立法准备中的一环。现行法律法规对保障代表参与立法规划计划
编制作了具体规定。立法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编制立法规划和
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
论证评估”。人大代表要通过调查研究把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
优先反馈到立法计划环节,使人大立法工作在启动时便能积极回
应民意。第二,立法工作进行过程中,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
程序,在法律起草、调研、征求意见、论证、听证、表决前评估
等各环节,人大代表应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根据具体立法项
目的性质,有针对性地邀请有相关行业或者专业背景的代表重点
或全程参与,扩大代表参与广度和深度。同时,依托基层立法联
系点把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放到“人民群众家门口”进行,在
法律条文的酝酿和修改过程中充分吸纳民意。第三,立法效果的
评估中,通过人大代表的调查研究,了解立法是否能真正回应人
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发现、梳理法律法规中与改革原则、改革方
向不一致的情况,为法律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供依据。
完善决策过程中的调查研究机制,助力民主决策。没有调查,
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围
绕会议议题发表意见、提出议案、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参加各
项表决都是人大代表参与民主决策的重要体现。但是当前,人大
代表参与民主决策时仍存在不少问题:个别代表把代表身份仅仅
看作一种荣誉待遇,在会议期间不知道怎么发言、发什么言;
有的代表对要审议的各项工作报告特别是财政预算等专业性较
强的报告事先没有进行充分调研和了解,即便发言也抓不住关键
问题。科学合理的决策,需要大量客观、真实、有效的信息,需
要扎实的调查研究作为基础。第一,建立健全代表精准联系机制。
代表与群众之间真实有效的联系是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