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带头遵规守纪 自觉以上率下 立起新时
代党员干部的好样子
根据计划安排,经党组批准,今天召集全体干部职工,由我
围绕严守党的六大纪律,以“带头遵规守纪,自觉以上率下,立
起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好样子”为题,与大家作个交流。
纪律是党的生命,重视纪律、严明纪律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
和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
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员干部违法
往往都是从破纪开始,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
腐,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增强纪律意识,带头讲原则、守纪律、拒
腐蚀,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的新
时代党员干部好样子引领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下面讲六个
方面。
一、坚持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做到知行合一立场坚定
1927 年,党的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首次提出“政
治纪律”概念,强调“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
并把政治纪律放在各项纪律之首。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
和党的政治路线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
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
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治纪
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
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
简称《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规定了 26 条,标定了不可逾
越的红线。近年来,广大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上总体是好的,
没有在这方面发生大的问题,但从上级通报和本级掌握的情况看,
“四不”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各级高度重视和警醒。
一是政治上不忠诚。对党忠诚是每名党员干部入党时对党的
庄严承诺,也是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但有的党员干部奉行
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搞“小圈子”,搞团团伙伙;有的为谋求
职务晋升搞政治攀附(前些年屡屡曝出“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挖
出一个,牵出一串,就是对人身依附的最大讽刺);有的欺上瞒
下、自作主张,不按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有的
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有的捕风捉影、捏造事
实、乱告诬告,严重干扰正常工作(乱告诬告列入违反政治纪律
条款)。
二是信念上不坚定。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
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有的同志思想蜕化、信仰迷失,不信马
列信鬼神,不敬组织敬“大师”;有的是非不分,参加邪教组织。
三是言行上不一致。在重大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
党章对每名党员干部提出的严肃政治要求,也是每名党员干部应
尽的义务。但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丑化
党、国家和政府形象、歪曲党的历史;有的公然诋毁、诬蔑党、
和国家领导人,贬损英模人物;有的公开发表支持错误政治观点
的言论;有的阅看、私藏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书刊、文章;有的
违规“翻墙”上网,浏览境外涉政有害信息。还有的搞“低级
红”、“高级黑”,比如新婚之夜抄党章、大白天拉上窗帘点起马
灯学党史,等等,这些看起来是正面宣传,其实是“低级红”、
“高级黑”,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四是履职上不作为。《条例》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监督责任失职从工作纪律处分条款调整至政治纪律处分条款,体
现了对管党治党更严要求。但实际工作中,有的执行上级命令指
示和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秦岭违建别墅问题、落
实巡视审计整改不力问题);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履
行,管辖范围内明知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却视而不见,甚至对
违纪违法干部纵容默许。暴露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
行业部门廉政主管责任缺失,党管党员、党管干部不力,执纪问
责宽松软,内控监管机制不落实等问题,相关单位党组织和领导
均被严肃追责问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守住政治关,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
治这根弦。严明政治纪律,一要提高政治能力。坚持用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
定。二要站稳政治立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始终坚持党的立
场、人民的立场,对党忠诚、听党指挥,对歪风邪气要坚决斗争,
始终坚持党性原则。三要管好政治言行。凡事都要考虑政治因素、
政治影响、政治后果,严守《政治纪律“十不准”》《政治纪律
“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等纪律规定,做到不该说的坚决
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
二、自觉用组织纪律检验忠诚,做到相信组织服从组织
长征途中,张国焘仗着人多枪多,目无组织,企图分裂党、
分裂红军,造成了党内空前危机。总结张国焘分裂党的教训,1941
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中强调:“要在全党加强
纪律教育,因为统一的纪律,是革命胜利的必要条件,要严格遵
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的原则,无论是普通党员和干部党员都是如此。”组织纪律是规
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
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只有严守组织纪律,才能维护党的集中统
一、保持党的旺盛战斗力。
《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共 15 条,
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定了行为空间,明确了权利和责任。
党员干部要加强党章党规学习,自觉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党
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具体到各党组织和党员来说,要坚决防止
和克服 4 个方面问题:
一是背离原则、违规决策。主要是两个问题:其一,看似集
体研究实则走了过场。虽然会开了、程序走到了,但是调研论证
不充分,思考筹划不周密,导致决策质量不高,甚至给单位建设
造成影响和损失。比如,有的工程建设项目反复追加投资,有
的建设项目刚建成就落后,有的规划项目不能如期完成等。其
二,借集体决策之名集体违规。在这方面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
打着“为大家谋福利”、“为单位争荣誉”的旗号,集体闯红灯。
《条例》第 70 条规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借集体决策名义
集体违规的”,给予警告直至留党察看处分。巡视条例也把“以
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作为重要巡视内容。
二是违反规定、私下运作。有的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
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南充贿选案);
有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说情干预、
突击提拔;有的在干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中,隐
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
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有的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