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
作任务清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
省安委会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
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部署以及 2024 年度开展情况,结合
实际,明确 2025 年县级层面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将安全教育纳入养老、儿童、社会事务、救助管理等领域
培训教育内容,分级分类组织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开展针对
性培训。(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31 日)
2.重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主要负
责人培训。(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深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3.持续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采取理论授
课和实操教学的方式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风险场所三类人
员开展培训考核。(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局,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深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4.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2025
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
体系先进经验。(责任单位:县防减救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
负责,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31 日)
5.制定安全管理人员规范履职办法。(责任单位:县安防办,
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31 日)
6.学习贯彻《XX 省畜牧兽医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
治工作规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畜禽粪污贮存池、畜禽屠宰等
安全作业规范、操作指南。(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时
限:2025 年 12 月 31 日)
7.规范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行为,解决各方主体对消防技术标
准相关条文的理解认识不同、执行尺度不一的问题,抓好《XX
省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技术指南》的学习贯彻落实。(责任单
位: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局,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深化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8.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安
全宣传和实践“双六进”、特种设备安全日、质量月等活动。(责
任单位:县安防办、县消防救援局、县县监局,县安委会各成员
单位,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31 日)
9.紧扣“春运、开学第一课、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深
化开展“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深化“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体验课等主题宣传,深入开展“五大”
曝光和“五进”宣传。(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五、深化风险分级管控行动
10.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形势会商研判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
风险分析。(责任单位:县安防办,完成时限:2025 年 6 月 30
日)
11.学习贯彻《XX 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
治理指南》地方标准,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患排查。(责任单位:县县监局,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31 日)
12.建立医疗机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和安全风险警示报
告制度,持续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人员佩章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完成时限:2025 年 11 月 30 日)
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3.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活动。
(责任单位:县安防办,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31 日)
14.2024 年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原则上 2025 年底前实
现清零。(责任单位:县安防办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31 日)
15.制定出台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排查整改和责任追究
办法,加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事前问责力度。
(责任单位:县安防办,完成时限:2025 年 6 月 30 日)
16.制定出台高安县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分类常态排查和闭环
整改管理办法,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化、常态化、
规范化和闭环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县安防办,完成时限: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7.开展 10 年以上老旧营运客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数
据共享机制,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对驾驶员身心健康、严重不良记
录等问题加强监测、研判和处置。持续推进数字化治理工作,组
织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预警预防能力提升行动,充分应用
信息化手段,打通场景和数据通道,强化问题隐患整改。(责任
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31 日)
18.推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治理。在持续开展“两客一
危一货一校一面”和公交车、救护车、殡葬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
人隐患动态“清零”的基础上,重点治理“一类车”(三四轮载
客低速电动车)、管控“三类人”(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营运
驾驶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的驾驶人和吸毒驾驶人)、把牢“一
关口”(驾驶证“发证关”),年底前依法完成超标车淘汰工作,
依法依规注销涉毒涉病客运驾驶人驾驶证。(责任单位:县道安
办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31 日)
19.推进风险隐患路口路段排查治理。聚力推进排查治理公
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和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隐患点段以及开
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坚决做到安
全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无死角,推动不少于 80%的风险隐患路
口路段纳入年度治理范围。(责任单位:县道安办牵头,县直各
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七、深化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0.开展油气储存、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