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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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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 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 的故园。**县聚焦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利用难题,深化拓展新时 代古村落保护与活化利用途径,守护好群众的古村古建,让群众 的乡愁有处可寻。 一、问题概述 **县被誉为“一座没有围墙的古村落博物馆”,县域内星罗 棋布着 128 座格局完整的古村落,现存明清至民国时期的古建筑 11633 栋,数量居全省首位、全国前列。这些古村落不仅是历史 文化的活化石,更是承载着乡土记忆的精神家园。然而,随着城 镇化进程加速,古村落保护面临严峻挑战。 一是建筑衰败触目惊心。调研显示,全县 23%的古建筑因长 期风雨侵蚀出现梁柱腐朽、墙体开裂,其中 430 栋被鉴定为危房, 部分百年老宅屋顶坍塌、雕花门楼湮没于荒草,村民感叹“老屋 撑不过三场暴雨”。以王家镇为例,始建于明代的“九进大夫第” 因屋顶漏雨导致木构架霉变,修复前仅靠 12 根临时木桩支撑, 随时可能整体倾覆。 二是产权分散制约开发。以李坊村为例,一栋清代进士宅院 分属 6 户村民,修缮需协调多方意见,导致保护项目搁置长达 5 年;类似产权碎片化问题涉及全县 68%的古建筑,成为活化利 用的“拦路虎”。更棘手的是,部分海外侨胞继承祖宅却无法回 国办理手续,全县有 210 栋古建因产权人失联沦为“无主资产”。 三是活化路径单一低效。**、**等古村虽完成基础修缮,但 文旅开发仍停留在“挂牌参观”阶段。村民反映:“游客来了拍 拍照就走,村里连瓶水都卖不出去。”统计显示,已开发古村中, 75%的业态为同质化茶馆、民宿,年均客流量不足 10 万的村落 占比超六成。更严峻的是,部分古村为迎合商业化过度改造—— 青云村将清代粮仓改建为 KTV,引发文物保护专家联名抗议。 二、做法成效 (一)开展拯救老屋行动,唤醒古村生机 构建“四位一体”保护体系。制度破冰:在全省首创“古建 修缮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彩钢瓦覆顶、水泥糊墙等 21 类破坏性 改造行为;设立古村落保护开发中心,统筹财政资金、专项债、 社会捐赠 18.82 亿元,其中 1.2 亿元专项用于濒危建筑紧急抢修。 针对产权复杂的老宅,推行“抢救性修缮+权益保留”模式,政 府垫资修缮后,原产权人可选择回购或折算为文旅项目股份。技 术赋能:组建由 42 名古建专家、128 名传统工匠构成的技术团 队,采用“原形制、原工艺、原材料”修复模式。例如,用古法 “桐油石灰”填补砖缝,复原徐氏宗祠失传百年的“透雕过海梁” 技艺;在修复清代戏台时,特意保留梁柱上的烟熏痕迹,留存 “当年村民夜夜看戏”的历史记忆。全民参与:推行“老屋认养” 计划,吸引 230 名乡贤返乡修缮祖宅,如台商陈氏家族投资 800 万元修复祖宅“敦本堂”,并将其捐赠为村史馆;开展“寻找最 美撑屋人”活动,评选出 37 位自发维护古建的村民,给予每户 每年 5000 元奖励。周家村村民周老汉三十年如一日清扫明代石 板路,被评为“古村守护之星”,其事迹登上央视《记住乡愁》 栏目。自工作开展以来,930 栋危房重焕生机,周家村明代戏台 修复后举办非遗展演 68 场,带动村集体年增收 12 万元;全县古 建灭失率从年均 3.2%降至 0.7%,相关经验被住建部列为“传统 村落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二)建立流转确权机制,打通活化渠道 创新“三权分置”改革破解产权困局。托管破题:村民将古 建经营权托管至村委会,按建筑面积获得 4 万-10 万元/20 年 的托管费。**村王氏大宅托管后,县旅投公司投资 600 万元改造 为文化书院,原住户每年增收 8 万元。针对海外侨胞产权,开通 “云公证”平台,侨胞可在线签署托管协议,已有 37 栋古建通 过该模式重获新生。确权赋能:对托管建筑颁发《古建经营权 证》,明确其可抵押、可转让属性。**村整村确权后,以 1.2 亿 元经营权质押获贷开发资金,打造“明清商贸文化体验区”,复 原钱庄、镖局、染坊等业态,游客可体验古法铸银、草木染布等 技艺,日均接待量突破 3000 人次。长效保障:建立“开发收益 反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