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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视新型建材国企党委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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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视新型建材国企党委情况报告 根据七届市党委统一部署,2025 年 3 月 17 日至 4 月 13 日, 市党委第六轮巡视第一巡视组对新型建材国企党委开展了常规 巡视。现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总体评价 (一)企业基本情况 新型建材国企党委成立于 20XX年 2月,根据国企改革要求, 20XX 年 12 月重组改制,由建工集团持股 40%,城建、市政轨 道集团分别持股 30%。2025 年资产总额 XX 亿元,本部设 X 个 部门,有 XX 家控(参)股及非法人公司。有党组织 X 个,其 中,党委 X 个,党支部 X 个,党员 XX 人;员工总数 XXX 人, 本科及以上 XX 人,中、高级职称 XX 人。 (二)巡视工作基本情况 巡视组坚守政治巡视定位,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始终坚 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 展巡视监督。巡视期间,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阅资料等方 式,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等代表共计 XX 人分别谈话,设立 意见箱 X 个,张贴巡视公告 X 份,调阅 XXXX 份档案资料,发 现 X 个方面二十大类 XX 个具体问题。 (三)总体评价 2021 年以来,新型建材国企党委能够加强党的领导、聚焦 主责主业发展、贯彻落实市党委改革发展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 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从巡视情况看,新型建材国企党委还存在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党委决策部署不到 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有弱项,在选人用人和人才建设方面存在短板;统筹发展与安全 还有不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压力较大;巡视审计整改责任落得 不实,一些整改事项尚未完成。 二、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 署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新型建材国企党委用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深入,推动“第一议题”制 度落实落细不严格,理论学习自觉性不高。一是落实“第一议题” 制度打折扣。“第一议题”概念模糊,重要意义领会不深刻,2022 年 7 月至 2024 年,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大 会、支委会等会议落实“第一议题”不严不实,13 次未落实“第 一议题”学习,13 次学习内容与“第一议题”要求不符,均占 召开次数的 10.24%。二是学习的自觉性不强。对政策、法规学 习不重视,2021 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未跟进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十 五条措施”等制度性文件。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没有压实。新型建材国企党委对意 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清,责任意识不强,班子成员履 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力 量薄弱。一是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2021 年至 2025 年,新 型建材国企党委没有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 部署、同研究,未定期听取和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履行 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不到位,未深入分管行业、部门检查分析 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意识形态工作队伍不健全。新型建 材公司本级从事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的人员,从 2024 年 5 月离 职后至本轮巡视工作结束,仍未配备到位,影响意识形态工作整 体推进。 3.管理平台建设运行不到位。新型建材公司推动“四个平台” 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意识不强,“四个”管理平台建设和管理工 作滞后,平台数据录入不及时,供应商资质审核不严谨,系统信 息完整度不高,未实现动态管理目标。一是人力资源建设平台利 用率不高。推动平台建设及信息维护工作积极性不够,线上线下 信息不同步,截止 2025 年 4 月 10 日,47 名在职员工劳动合同 期限、合同起止时间等平台显示内容与实际内容不一致,所属 14 家企业薪资管理未与财务 NCC 系统实现后台数据推送及银企 直联直接发放功能,存在财资“两张皮”现象。二是 NCC 财务 系统未发挥业财集成功能。基础业务数据处理不及时,账务信息 更新慢,系统模块运用不全面。截止 2025 年 4 月,所属 4 家企 业财务账套未及时结账;所属 4 家企业银行对账模块与总账系统 因数据推送时间不一致,差额 3.5 亿元,未能实时反映资金管理 余额;贷款合同模块未启用,有 12 笔贷款,涉及金额 5.2 亿元 未录入;业财数据更新推送不及时,影响整体业财一体化工作进 度。三是集采平台招标采购不规范。原集采平台资料保管缺失。 数字化档案管理意识薄弱,2021 年 1 月至 2023 年 8 月,原集采 平台招投标材料、文件及采购数据未及时下载保存,公司现存的 招标、采购资料部分缺失,无法核实 2023 年 8 月以前投标活动 的真实、合规性,影响了采购工作规范管理和法律责任追究。供 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迟缓。对 2024 年 4 月**公司粉煤灰采购计划 业务中存在 3 家单位围标、串标的行为,没有立即进行处置,直 至当年 5 月才将 3 家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增加了其他企 业采购风险。四是“资金池”归集未实现应归尽归。本部及所属 5 家单位 8 个银行账户未实现资金归集,未发挥“资金池”统筹 存量资金使用作用。 4.制度执行不严格。新型建材国企党委对落实现代企业制度 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的作用未发挥,存在董事会运行不规范、制度建设不健全、工资 总额预算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一是重大事项未经党组织会议前置 研究。2021 年至 2023 年,有 5 次融资贷款涉及 8230 万元未提 交党总支会前置研究。二是董事会职责模糊不清。2023 年 1 至 12 月,2 次董事会研究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纪检工作要点等 3 项 议题。三是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不规范。2022 年至 2023 年工资总 额预算方案实施不及时,较规定时间(一季度内)滞后 3 个月以 上,2024 年未开展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薄弱。建材公司党委统筹发展和安 全意识树得不牢,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不强,资产管理、印章管 理、“两金”清收等风险隐患突出。一是合同印章使用登记管控 不到位。对印章规范登记不重视,2021 年至 2023 年,本部及所 属 2 家公司有 588 次合同印章用印时登记经办人未签字,145 次 用印登记无合同编号,96 次登记未签订日期,印章登记管控失 责失守。二是应收账款逐年增长,商品销售收款管控不严。2021 年至 2023 年,应收账款不降反增,由 9.4 亿元增长到 10.82 亿元, 年平均增长率 7.29%。其中,所属 3 家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达 8.58 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79.3%,应收账款清收管理成效不明显; 分公司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64.45%,账款清收举措不多,2023 年 2 月印发的销售管理办法薪酬奖励未与销售回款挂钩,不利于 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三是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