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开展
志愿服务活动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 XX 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
市委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改革部署要求,拓宽党员服务群众、
服务社区、服务社会的渠道,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
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县“XX”
服务行动和“XX”协调议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结对共建单位
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县级领导挂点联系社区(网格)
及与社区结对共建县直单位名单》安排(见附件 1),到相应社
区、网格报到开展结对共建,结对关系一般 5 年不变。
二、建立工作机制
1.建立领导挂片责任机制。将城区按社区分为 8 大片,由县
委书记担任总指挥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副总指挥长,每个
片安排 2 名县级领导挂点指导,设置 1 个牵头单位,各县直单位
划分进入各网格开展志愿服务。
2.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一)常态化下沉督导。建立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
干部“联片包社区”机制,定期下沉社区,重点核查共建单位报
到情况、服务实效及群众反馈。
(二)双向纪实管理。正向激励:建立“红榜”通报表扬机
制,按月提炼“最佳服务案例”“最优共建单位”;负面约束:对
未按时报到、服务敷衍、问题推诿的单位,记入《共建履职负面
清单》,同步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共驻共建结果纳入干部“两
比”结果,记入干部个人履职档案。
(三)闭环结果运用。每周形成《共建督查专报》,呈报县
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年度累计 3 次列入
负面清单的单位,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不得
评为优秀等次,由分管县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县级党员领导联系职责
(一)指导社区抓好党建工作,牵头做好社区共驻共建工作,
每半年至少召集社区共建单位召开 1 次工作推进会,监督落实
“双报到双报告”制度,采取随机抽查、调研走访等方式,对报
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志愿服务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时督导调研。
(二)关心支持社区建设,帮助协调和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
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社区与共建单位形成有效的共建共享工
作机制。
(三)每季度深入社区调研指导不少于 1 次,倾听社区党员、
居民对县委、县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收集并帮助解决各
共建单位在推进社区共建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及问题。
(四)若县级党员领导出现人事调整,则由后续接任领导挂
点联系原社区。
四、落实结对共建责任
每年初,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结对共建社区党组织
双向签订年度共建协议(样式见附件 2),共同落实共建责任。
(一)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主要共建责任
1.单位党组(党委)每年至少研究 1 次结对共建工作,党组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到结对共建社区党组织帮助解
决问题 1 次。
2.根据县委组织部统筹,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本单位党
员班子成员兼任结对共建社区党委委员。兼职党委委员根据社区
党委安排,至少每季度参加 1 次社区党委会议(如遇重要事项,
应及时参加),共同研究解决共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
共建单位拟安排在社区党组织兼职人员名单于 3 月 15 日前呈报
县委组织部(见附件 3)。
3.结对共建单位需切实发挥牵头引领作用,严格依照《XX
县住宅小区建立“XX”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将每月 28 日(遇
节假日可顺延)作为“固定议事日”,牵头组织社区党组织、业
委会、物业、居民代表,开展五方议事,共同协商解决小区急难
愁盼问题。在议事过程中,结对共建单位需确保流程规范、严谨,
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议事后,需实时跟进各类议事问题解决的
进展,紧盯责任归属单位,做到责任到人,确保落实到位。社区
党组织要提前摸排汇总小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