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心得
体会:学深悟透条例,推进规范履职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
颁布实施,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是推进监察工
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保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
们肩负着协助处理市纪委市监委日常工作,协调市委巡察日常工
作,分管办公室、组织部、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室)、案
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及台州市纪检监察技
术保障中心等重要职责,必须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将其作为
开展工作的重要遵循,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
职责。下面,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同交
流。
一、深学细研,全面把握《条例》精髓要义
《条例》内容丰富、体系完备,全面系统规范了监察工作的
各个方面。深入学习领会《条例》,是我们准确把握监察工作方
向、精准履行职责的基础。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感,
认真研读《条例》条文,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
(一)原原本本学,把握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
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条例》正是围绕这一要求,对监察机
关的职责、权限、程序等作出了全面规定。我们要逐章逐条学
习《条例》,对总则中明确的监察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内
容,深刻领会其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
察范围和管辖等章节,准确把握监察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职责边界,
确保监督对象全覆盖、无死角;对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关键内
容,熟知各项监察措施的适用条件、实施要求和操作流程,做到
依法依规行使监察权。通过原原本本学,全面掌握《条例》的核
心要义,为正确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二)联系实际学,提升工作能力
学习《条例》不能脱离实际,要紧密结合我们的日常工作,
将《条例》的规定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实践
相结合。在线索处置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
对问题线索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在开展调查时,依据《条例》赋予的权限和措施,依法依规收集
证据,保障调查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案件审理环节,对照
《条例》关于证据标准、程序要求等规定,严格审核把关,确保
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通过联系实际学,不断
提升我们运用《条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
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深入学,增强法治意识
法治意识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条例》的
实施,对我们的法治意识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
《条例》,将其融入日常工作和学习中,时刻以《条例》为准则,
规范自身行为。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做到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行为;在学习中,不
断加深对《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
研讨活动,与同事交流学习心得,共同提高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
通过持续深入学,使法治意识成为我们开展工作的自觉遵循,确
保监察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对标对表,规范履行监察工作职责
《条例》为我们履行监察职责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我
们要以《条例》为标尺,全面梳理和规范各项工作流程,确保监
察工作依法依规、精准高效开展。
(一)规范线索处置,提高工作质效
线索处置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源头和基础。我们要严格按照
《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线索处置机制,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
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加强对线索来源、内容、流转等环节的规
范管理,确保线索不遗漏、不丢失。在处置过程中,严格把握处
置标准和时限要求,对实名举报的线索,及时反馈处置结果,做
到件件有回音。同时,注重对线索的分析研判,提高线索处置的
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后续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有力支
撑。
(二)规范调查措施,确保依法依规
监察调查措施是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条例》对
谈话、讯问、询问、留置等调查措施的适用条件、审批程序、执
行要求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我们在使用调查措施时,必须严格按
照《条例》要求,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确保措施使用合法合规。
在执行过程中,注重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工作纪
律和保密规定,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和泄密事件。同时,加强对调
查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
调查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规范案件审理,保障案件质量
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关口,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
和执纪执法效果。我们要依据《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案件审
理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各个环节。
在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
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加
强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
解决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定期对已审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四)规范内部监督,强化自我约束
“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执纪执法的专
责机关,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条例》专设一章对监
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作出规定,为我们加强内部监督提供了
制度保障。我们要严格落实《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