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主次统分,提高公文分办质效
公文分办的实质是根据来文事项涉及单位的职能职责,确定公文承办主体
和运转方向。前端能否及时准确分办,直接影响后端的办理质效。对涉及不同
层级、多个主体的来文,在落实单位对口、特定业务归口原则的基础上,应从
更有利于工作推进的角度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系统辩证地区分处理。
01
区分“主”和“次”
根据来文涉及主体的不同权限分办。对涉及多项业务、存在职能交叉、需要多
个办理主体协作的综合性来文,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准确把握解决问题的关键所
在,根据来文诉求事项的审批权或决定权,合理确定承办主体。
如:某市政府来文请求自治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该市某国家级重点开发开
放试验区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试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属于发展改革业
务;边境小额贸易业务试点涉及商务和海关,主要是海关监管部门事权。此文
中,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试点的目的虽然是促进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但主
要事权在海关监管部门,应由联系商务、海关工作的业务处室主办,由联系发展改
革工作的业务处室会办。
又如:某市政府来文请求自治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支持申报国家海上风电试点
项目。来文诉求事项涉及发展改革(能源)和海洋、海事、生态环境等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