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关于干部考察过程中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机制的调研报告
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是党中央、省委、
市委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成果。《干部任用
暂行条例》和《干部任用条例》颁发后,进一步规范了干部的选
任程序,为选拔优秀干部提供了制度保证。
一、我县干部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
行条例》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遵循规定
程序行事,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工
作有了很大的改进,促进了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如在每年的年度工作考核中,我县严格通过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形式,对各乡镇(场)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民主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在每次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均先进
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充分发扬了民主,体现了群众公认原则,
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测评推荐范围不够。参与测评推荐人员范围不够广,
代表性不够,范围较窄,不能覆盖干部的工作、生活和社交圈,
不能全面反映干部的实际表现。在对乡镇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
评推荐时,参与人员仅局限于乡镇在职干部和各村书记、主任,
没有群众代表;县直单位的测评推荐中,参与人员基本上局限于
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最知情的干部、群众难以参加,使测评
推荐的民主性打了折扣。
(二)测评推荐认识不够。有的领导干部不能正确认识民主
测评和推荐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事先确定好的人
选推荐选拔干部,使民主测评走了过场,群众推荐成了摆设,从
根本上违背了民主测评和推荐的初衷。也有一些群众不能正确认
识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及自己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享
有的民主权利,抱着与己无关的态度,感情用事,根据个人好恶
进行测评和推荐,降低了民主测评和推荐的客观公正性。一些干
部在民主测评推荐时,往往考虑的是同学、同事、同乡等关系密
切的人,甚至搞小动作、拉关系,投人情票、关系票、感情票,
不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测评推荐反馈不够。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反馈机制,
很多时候群众只知参与测评、推荐的过程而不知结果,被测评者
也不知自己在干部群众中的声誉如何,不能及时改正缺点,发扬
优点。有的以民主测评结果简单代替干部考核、考察综合评价结
果。对民主测评和推荐结果没有考虑部门大小,参与人数多少予
以区别对待,而是统一按测评人数一定百分比为界线,这也有失
公正。
民主测评推荐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其原因比较复杂,我
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测评推荐者民主意识不
强。一些干部群众功利心理严重,在选人用人方面缺乏政治责任
感,不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去推荐干部,而是以个人利益
为重,部分参与者明知推荐或测评者有严重缺陷与重大问题,却
依旧力荐对己有利之人,而对己不利者则不予推荐。二是测评推
荐结果不能在适当范围公开。目前,民主测评推荐结果是保密的,
一般只有考察组成员与县委主要领导知道,参加测评推荐的干部
群众及测评对象并不知道。因此有些干部群众认为,既然测评和
推荐结果不公开,那么干部选拔任用是组织上早已定好了的事,
民主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