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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十四五”工作总结和“十五五”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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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十四五”工作总结和“十五 五”工作计划 “十四五”期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 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 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总体稳定。X 市成功创建国家 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先后获得 X 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 安庆市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 一、“十四五”工作总结 (一)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十四五”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 效明显,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 年均浓度降到 28 微克 /立方米以下,年度优良天数比率均保持 93%以上。一是实施 工业减排。淘汰 10 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 11 台;完成燃气锅炉低 氮改造 16 台;争取中央大气项目资金 4000 多万元,推动 20 多 家工业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标改造;推动 X 新能源材 料有限公司、X 集团完成玻璃行业省地标改造以及 3 家砖瓦窑企 业完成行业省地标及在线监测改造。二是实施管理减排。实施 46 家企业“一企一策”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将 900 余家涉 气工业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减排清单。三是实施“四整 治一保障”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扬尘污染等面源治理,推进全 市 30 多家在建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推动城 区400余家餐饮饭店实施油烟净化改造,落实城区烟花爆竹禁限 放管理,全年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 水污染防治方面。“十四五”期间,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建 设,取消了水质难以稳定达标的 4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优质 水源予以替代。2022 年利用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4000 万元用于 小龙河、三八河治理修复工程。其中小龙河全长约 3KM、三八 河全长 7.2KM,通过河道清表清淤、污水治理、生态活水、水生 植物种植等工程措施,项目于 2023 年 12 月竣工验收。通过项目 实施,三八河、小龙河水质分别达到地表水Ⅲ类和Ⅳ类,促进了 孔城河、龙眠河水质提升。2023 年利用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4000 万元用于 X 河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实施范围包括:(1)X;(2) X;(3)X,工程内容包括河道底泥清淤、底质修复、生态缓冲 带保护修复、基础生境改善、水体生态修复等。项目于 2024 年 9 月竣工验收。通过项目实施,X 河主河道水质达到Ⅲ类水、东 干渠水质达到Ⅳ类水标准,有效改善了水质,全面提升了河道及 周边整体生态环境。 土壤及固废污染防治。“十四五”期间,加强 3 家土壤污染 重点监管单位管理,扎实完成年度自行监测与隐患排查工作。重 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成 28 个地块调查。X 五金工具 厂等 7个地块根据上级指导和专家意见,移出疑似污染地块名录, 移入预关注地块名录。X 电镀厂和 X 废液处理中心等 2 个地块 已完成地块风险评估工作。X 量具有限公司地块已完成地块风险 评估,该地块业主已完成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工作。完成 X 市涉 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工作以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扎实推进 地下水污染防治,X 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和地下水状况调查评 估已完成,调查报告信息在省厅环科院完成填报,已获省厅认可。 开展“清废”行动,依法查处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 完善固废信息平台 800 余家企业数据,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弃 物监管。“十四五”期间,未发生特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二)生态保护成果显著 “十四五”期间,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 强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查管护,对 289.89 平方公生态红线区域开 展巡查检查,特别是对嬉子湖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遥感 监测疑似点位进行全覆盖式核查整改,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行为, 杜绝生态安全隐患,守护生态系统安全。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调 查,已完成所有类群第一次外业调查,正在对第一次外业调查数 据进行整理分析,为摸清生物多样性“家底”,推进生物多样性 保护打下坚实基础。 “十四五”期间,完成 96 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 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 67 个,完成 9 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完成 X 镇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镇和 X 镇草原村乡村生态振兴试点 村建设。 (三)环境管理成效明显 严格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十四五”期间,认真开展“四送 一服”活动,深入推进“三优两加强”工作。开展“双随机”检 查 500 余起,对环境违法行为下发监察意见书 300 余件,办理环 境行政处罚案件 95 件,罚款 554 万余元,移送公安刑事拘留 3 起,行政拘留 2 起,查封扣押案件 3 起,停产整治 2 起。推行 “六尺巷工作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受理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 诉 1000 余起。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和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 境厅免罚清单,“十四五”以来共办理免罚案件 15 起,免罚金额 60 万余元,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 书》,指导帮助 40 余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对重大项目主动介入、 提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