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院长在司法为民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各位同仁、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司法为民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司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过去一段时间我
县司法为民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任
务,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方向,推动我县司法为民工作再上
新台阶。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是我们一切工
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座的有法院的班子成员、科室负责
人,有各乡镇(街道)、相关区直部门以及村(社区)的负责
同志,大家肩负着不同的职责,但在司法为民这一目标上是高
度一致的。只有我们同心同德、协同发力,才能让人民群众在
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面,我讲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筑牢思想根基,凝聚司法为民强大动力
我们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为引领,不断强化思想建设,为司
法为民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
理论清醒方能政治坚定,只有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才能确保
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
论。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
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培
训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
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
护”。将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党的创新理论成为
指导司法实践的“金钥匙”。二是深刻领会法治建设要求。全
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
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的重要依托,明确司法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觉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三是坚决贯彻
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上级法院和县委的各项
决策部署,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司法举措。定期开展督查检
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确保司法工作始终与
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同频共振。
(二)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司法宗旨
初心使命是司法为民的力量源泉,只有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
的根本宗旨,才能在司法工作中永葆本色。一是坚守司法为民
初心。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将“努力让人民群众
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不懈追求。在立
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都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用心
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二是担当公正司法使命。公正
司法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最大期盼,我们要以事实为依
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抵制各种干扰,确保
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让公正司法成为司法为民
的核心支撑。三是提升司法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变“被
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
的司法服务。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
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
(三)传承优良传统,汲取奋进力量
优良传统是我们党和法院系统的宝贵财富,传承和发扬这些
传统,能为司法为民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一是弘扬红色
司法传统。深入学习革命时期司法工作的优良作风和宝贵经
验,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开展红色教育活
动,让干警在历史中汲取力量,增强司法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
感。二是延续为民服务传统。回顾法院系统在不同历史时期为
人民服务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从中总结经验,不断丰富司
法为民的内涵和方式。将为民服务的传统融入日常工作,成为
每一位干警的自觉行动。三是借鉴基层工作传统。学习基层干
部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的好做法,深入基层、深入群
众,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将基层工作的智慧运用到司法实践
中,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四)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思想境界
法治精神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弘扬法治精神,能提升干警的
思想境界,为司法为民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一是培育宪法意
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
动,让每一位干警都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自觉维护宪法权
威,运用宪法思维解决司法问题。二是强化规则意识。规则是
司法公正的基础,要教育干警严格遵守法律规则和司法程
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司法活动中,始
终保持对规则的敬畏之心,确保司法行为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三是树立平等意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当事人身
份、地位、财富如何,都要一视同仁、公正对待。坚决反对特
权思想和歧视行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四
是增强责任意识。每一位干警都要深刻认识到自己肩负的法治
责任,在司法工作中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对工作中出现的问
题要勇于担当、及时纠正,不断提升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锻造过硬队伍,夯实司法为民组织基础
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是司法为民工作的关键保障。我们要
以提升能力、改进作风、激发活力、坚守底线为目标,打造一
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队伍。
(一)提升专业素养,增强履职能力
专业素养是干警履行职责的基础,只有不断提升专业水
平,才能更好地满足司法为民的需求。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
习。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干警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司
法解释和司法政策。鼓励干警参加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等活
动,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强化司法技能培
训。针对审判、执行、调解等不同岗位的需求,开展针对性的
技能培训。通过模拟庭审、案例研讨、业务竞赛等方式,提高
干警的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三是开
展岗位实践锻炼。安排干警到基层法庭、信访窗口等一线岗位
锻炼,让他们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实行轮岗交流制
度,拓宽干警的工作视野,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四是鼓励学术
研究创新。支持干警开展司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参与
课题研究、发表学术论文。通过学术研究,推动司法实践的创
新和发展,提升司法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作风建设关系到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良好的作风是司法为
民的重要体现。一是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教育干警坚持实事求
是,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案件办理中,深入调查研
究,查清案件事实,不弄虚作假、不敷衍塞责。二是养成严谨
细致作风。司法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要培养干警严谨细致的
工作态度,在案件审理、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都要认真负
责、一丝不苟,避免出现差错。三是树立高效务实作风。提高
工作效率,严格遵守办案期限,杜绝拖延办案现象。优化工作
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让群众少
跑腿、好办事。四是保持清正廉洁作风。加强廉政教育,引导
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执
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
就。
(三)健全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能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
发队伍的内生动力。一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以司法质
效、司法为民成效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
评先评优、晋升晋级等挂钩。考核过程要公开、公平、公
正,让干警感受到付出就有回报。二是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及
时表彰在司法为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宣传他们的
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表彰奖励,营造比学
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三是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健
全干警职业发展规划,为干警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
间。根据干警的专业特长和工作业绩,合理安排岗位,让他们
在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发挥最大的作用。四是关心关爱干警成
长。关注干警的工作和生活需求,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加强
对干警的心理健康辅导,缓解工作压力,让干警以良好的状态
投入到司法为民工作中。
(四)筑牢廉洁防线,坚守司法底线
廉洁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只有筑牢廉洁防线,才能确保司
法为民工作的纯洁性。一是加强廉政教育警示。定期组织干警
学习廉政法规和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干警深刻认
识到腐败的危害,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二是健全廉政风险防
控。对司法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防控
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从
源头上预防腐败。三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制
度,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实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
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干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是自
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
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
改,不断提升司法廉洁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效能
完善的工作机制是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效能的重要保障。我们
要通过优化诉讼服务、健全纠纷化解、完善司法公开、创新便
民利民等机制,让司法服务更加高效、便捷、透明。
(一)优化诉讼服务机制,方便群众诉讼
诉讼服务是群众接触司法的第一道窗口,优化诉讼服务机
制,能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便利。一是完善诉讼服务中
心建设。整合立案、调解、缴费、送达等功能,打造“一站
式”诉讼服务中心。配备齐全的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舒适的
诉讼环境。加强诉讼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二
是推行网上诉讼服务。建设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立
案、缴费、证据交换、庭审等诉讼环节的网上办理。引导群众
通过网上平台办理诉讼事务,减少群众跑腿次数,节省诉讼成
本。三是简化诉讼程序。针对简单民事案件,推行小额诉讼、
简易程序等快速审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简化立案手续,减
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让群众打官司更加便捷。四是加强诉讼
引导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引导台,安排专人负责引导群
众办理诉讼事务。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南、法律咨询等服务,帮
助群众了解诉讼流程和相关法律知识。
(二)健全纠纷化解机制,高效解决矛盾
高效解决矛盾纠纷是司法为民的重要目标,健全纠纷化解机
制,能让群众的矛盾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一是完善多元化解机
制。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机构的对接,建立健
全多元化解衔接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合的纠纷解决方
式,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二是强化诉前调解工作。在诉讼服
务中心设立诉前调解窗口,安排专业调解员进行调解。对适宜
调解的案件,先行进行调解,争取在诉前化解矛盾,减少诉讼
增量。三是发挥司法确认作用。对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达
成的调解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通过
司法确认,提高调解协议的效力,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
四是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对一些典型案件、涉及群众较多的案
件,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巡回
审判,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同时起到普法宣传的作用。
(三)完善司法公开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
司法公开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完善司法公开机
制,能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监督司法。一是推进审判流程
公开。通过网上平台、诉讼服务中心电子屏等方式,向社会公
开案件的立案、庭审、宣判等审判流程信息。让当事人及时了
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加强裁判文
书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情形外,裁
判文书一律在网上公开。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提高文书质
量,让群众通过裁判文书了解司法裁判的理由和依据。三是深
化执行信息公开。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执行流程、执行
结果等信息。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执行进展情况,让当事人了解
执行工作的难度和成效,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四是拓宽
司法公开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法院开放日、官方网站、微
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法院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
的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四)创新便民利民机制,提升服务质量
创新便民利民机制,能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需求,提升
群众的满意度。一是推行上门服务机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
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立案、调解、送达等服务。
让特殊群体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保障其合法权益。二是
建立绿色通道机制。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设立诉讼
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减免困难群体的
诉讼费用,让他们打得起官司。三是开展法律宣讲机制。组织
干警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法律
宣讲活动。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
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四是提供司法救助机制。对生
活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帮助他们解
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聚焦中心工作,彰显司法为民担当作为
司法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发展、参与社
会治理、保障民生权益、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