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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民营经济促进法》宣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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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民营经济促进法》宣讲稿 同志们,企业家朋友们: 今天,我们怀着十分激动和振奋的心情,在这里隆重集会,共同学习领会习近 平总书记考察山西省重要讲话的深刻内涵,并就新近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专题学习。这次会议,既是一次高举旗帜、看齐核心的政治 引领,也是一次把握大势、提振信心的战略动员;既是一次深入学习、武装头脑 的“思想洗礼”,更是一次赋能企业、保驾护航的“法治课堂”。在此,我代表**县工商 联,向在座的各位企业家长期以来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历史节点。习近平总书 记亲临山西省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为山西省的发展擘画了宏 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 济促进法》的正式施行,更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它以法律 的形式将“两个毫不动摇”根本方针固定下来,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 供了前所未有的坚实法治保障。我们必须将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与这部大法彰显的法 治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并将其转化为推动**县民营经济破浪 前行、行稳致远的强大动力。下面,我围绕会议主题,同大家作一个交流。 一、深刻领会总书记考察山西省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在感恩奋进 中筑牢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根基 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 期各项工作的总遵循、总纲领、总指针。我们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 会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一)深刻领会“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要求,坚定不移走好 转型升级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反复强调,要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 底线,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 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篇章。这“四新”的根 本落脚点,就是“高质量发展”。对于我们民营企业而言,高质量发展绝不是一句空洞 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生存之道、发展之道。过去那种单纯依靠要素投入、规模 扩张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未来的竞争是质量 的竞争、品牌的竞争、技术的竞争。我们要自觉对标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把发展的 基点放在创新上。要敢于在技术研发上投入,积极推动传统产业的数字化、智能 化、绿色化改造,从“汗水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要聚焦实体经济,坚守主业、做强 实业,努力在各自的领域内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 的“百年老店”。特别是要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将我们的资源禀赋转化为 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在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中展现**作为。 (二)深刻领会“深化改革开放”这一根本路径,在优化环境中激发市场主体活 力。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发展。这为我们破除体制机制障 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行动指南。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 分,其活力的源泉就在于公平的竞争环境和高效的服务体系。近年来,我们县在优 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企业家的期望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提 升空间。我们要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全面 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民营企业能够依法平等进入法律未禁止的行业和 领域。政府部门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主动靠前服 务,精准解决企业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融资用工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我们 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更要发挥好作用,积极构建亲 清政商关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让广大 企业家在**县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 (三)深刻领会“绿色发展”这一鲜明底色,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抢占未来发展制 高点。**省的生态环境是我们的宝贵财富,更是我们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本钱。总书 记强调,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这为我们指明 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道路。我们广大民营企业家必须牢固树立“绿 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要把 环保要求内化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将绿色标准融入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供应 链管理的全过程。要积极探索发展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产业,大 力发展康养、文旅等绿色产业,让**的“含绿量”不断提升发展的“含金量”。这不仅是 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更是赢得市场尊重、实现基业长青的战略选择。 (四)深刻领会“增进民生福祉”这一最终目标,在共同富裕征程中彰显企业家 的时代担当。总书记心中始终装着人民。他在考察中强调,要扎实推进共同富 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也必 须回馈社会。民营企业作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广大 企业家要大力弘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优秀企业家精神,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 时,要积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要 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消费帮扶等多种形式,巩固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同时,要热心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在教 育、医疗、扶危济困等领域展现大爱与担当。这种担当,不仅能为企业树立良好的 社会形象,更是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崇高追求。 二、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时代机遇与法治保障,在 法治护航下激发高质量发展的澎湃动能 如果说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指明了航向,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 促进法》的颁布,就是为我们民营经济这艘大船的远航提供了最坚固的“压舱石”和最 强大的“导航仪”。这部法律的出台,回应了广大民营企业家的长期期盼,意义非 凡,影响深远。 (一)这是一部稳定预期的“定心丸”,从法律高度确立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 位。长期以来,社会上总有一些关于民营经济地位和作用的杂音,影响着企业家的 发展信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宗明义,将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 动摇”的大政方针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规定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 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从根本上终结了所有制歧视的争论,彻底打 消了部分企业家的顾虑,向全社会释放了国家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最 强音。它告诉我们,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是长期的、一贯的,更是受 法律保护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