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家精神的具身实践与具象表达
纵观中华民族文明史,那些被誉为“教育家”的人,都
有着躬身化育、成效卓著的教育实践。中华民族特有的教育
家精神,正是从这些个体的成长经历、教育实践中提炼出来
的高度浓缩的精华品质。教育家精神的养成与传承需要具身
实践及具象表达,弘扬教育家精神的关键,应落在可见识、
可感知、可确认的实处。
具身认知也称“具体化”,主要指人的生理体验与心理
状态之间有着强烈的联系。教育活动本身具有情绪劳动价值,
教育过程中发生的情绪是具身化的,具身化的教育实践会强
化教育态度。教育家精神的具身性,要求教育者必须回到教
育现场。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需注重“领悟精神—内化
品质—躬身实行”的具象化表达。
其一,以教育激情和信念感塑造具象化师表形象。
心理学上的“激情”是一种源自心理体验的强烈的情绪
状态,通常指个体出于对活动的热爱而投入大量时间精力,
并将活动转化为个体身份认同的一部分,表现为个体的强烈
偏好倾向。个体对某一活动可能会单纯表现出“热情”,如
外在形式上的积极参与,但不一定会有内在的“激情”。如
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赛,可能会被某种心理情绪驱动而
拥有“热情”,但未必因此对教学产生“激情”。因此,心理
学上根据个体活动将“激情”分为和谐激情(HP)和强迫激
情(OP)两类。我们亦可根据教育者将教育实践内化为身份
认同的方式差异,认识教育激情对教师的作用。
和谐激情是个体自由从事某项活动的强烈倾向,它产生
于经由某项活动完成身份认同的自主性内化的过程。在此过
程中,因该活动能够满足个体的自主、胜任、关系等自我需
求,使个体得以自主选择和决定是否持续参与该项活动。如
一个青年学子自主自愿选择就读师范专业,自觉将职业取向
明确为从教为师,在为“成为一个教育者”做准备的过程中,
从精神领悟到实践体认,从整体形象到微观细节,他总是能
找到自己的标杆,自主对标向学,并通过具身实践去追求预
设目标。又如已经拥有数载教育实践经历的教师,通过教育
“在场”的具身认知和实践参与,对历史上和现实中典范教
师形象的精神品质有亲身感知,能够激发和强化自身对教育
实践的积极情绪,进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日常工
作中能够深研专业、认真上课、诚意待生、真心护学,在教
育实践中能够以德化人、文化育人、知能立人。拥有和谐的
教育激情,会让一个教师的具象表达带有直观的、可“触摸”
的信念感。同时,和谐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