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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财政局预算培训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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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财政局预算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预算股组织全局各股室的同事们共聚一 堂,开展这次专题培训。这次培训的主题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与案例分析”,目的是进一步统 一思想、深化认识,共同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和水 平,确保我们财政系统的每一位同志都能成为政策上的“明白 人”、业务上的“内行人”。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工作 体会,与大家交流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新时期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 预算法》的极端重要性 财政工作,既要会算“数字账”,更要会算“政治 账”和“民生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作为财政领域 的“根本大法”,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 财政监督的法律基石。特别是2020年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与时俱进地对预算编制、执行、决 算、监督以及绩效管理等作出了更全面、更细致的规定,为我 们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在当前财政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 发展面临新挑战的背景下,学好用好这部法律法规,比以往任 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和紧迫。 从我县情况看,当前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挑战依然严峻。 根据最新数据,2025年1至9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 成约18.5亿元,同比增长约6.8%,但税收收入增速有所放缓。 与此同时,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已达到约50亿元,其中“三 保”支出占比持续走高,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刚性支出 需求旺盛,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这种“紧日子”的常态化,要 求我们必须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紧要处。而《中华人民 共和国预算法》及其条例,就是我们精打细算、提质增效的根 本遵循和法律武器。如果我们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深、把握不 准,就可能出现预算编制不科学、资金拨付不及时、绩效管理 不到位等问题,最终影响的是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落 实,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全局上下必须清醒 认识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不是一个“选修 课”,而是保障我们履职尽责的“必修课”和“基础课”。 二、聚焦关键,精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 施条例的核心要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标志着我国现 代预算制度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它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增 加,更是理财观念的深刻变革。作为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我 们必须聚焦核心条款,把握精神实质,尤其要关注以下三个方 面: 一是从“粗放”到“精细”,全面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 性。过去,有的部门预算编制存在“拍脑袋”“一刀切”的现 象,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界限不清,导致预算和执行“两张 皮”。新条例对此提出了更高要求。它强调预算编制必须“先 有项目后有预算”,所有支出均需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 管理。它细化了预算草案的编制时间、内容和依据,要求我们 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 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这背后体现的,是从“要 钱”向“要事”的转变。我们财政干部不能再当简单的“账房 先生”,而要成为政策的“参谋助手”。在审核部门预算 时,不仅要看数字是否合规,更要问这笔钱要干什么事?能达 到什么效果?是否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方向?正如局 里培训时反复强调的,要深刻理解“资金背后是政策、是民 心”。我们要通过科学、精细的预算编制,将有限的财力精准 配置到全县发展的最关键领域和民生改善的最迫切需求上。 二是从“重支”到“重管”,全程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 性。预算一经人大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 不得随意调整。新条例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它 明确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执行中的各自职责,厘清了国库 资金拨付流程,严格规范了财政专户管理,严禁无预算、超预 算或者随意调整预算支出。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条例明确 规定“不得在预算执行中,通过改变资金用途等方式,在本级 政府预算支出科目之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这就要求我们资 金监管相关股室,在资金拨付、监督检查中要挺直腰杆,敢于 较真碰硬。面对不合规的用款申请,我们既要讲清“不能 办”的规矩,也要说明“怎么办”的路径,积极帮助部门通过 合法合规的程序解决问题。这考验的是我们“善沟通”的能 力,更是对我们依法履职的检验。我们要习惯在监督下工 作,也要善于通过监督推动工作,通过“逆查法”“抽查 法”等手段,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三是从“花钱”到“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