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
营利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
利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
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对全系统开展党员
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
动员和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压实责
任,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
开展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
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的重要举措。这是党中央着眼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
程、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出的重大部署,体现了
我们党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政治品格。我们要
深刻领会党中央的战略意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
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
觉,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
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
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开创了党
的建设新局面。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党员干部和
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仍然存在,形式多
样,隐蔽性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侵蚀了党群干群关
系,破坏了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既是形
势所迫、任务所需,更是人心所向、党心所盼。
(一)这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一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需要。我们党要永葆
生机活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
心,就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清除一切损害党
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违规营利活动是腐败的温床,是滋
生特权思想和不正之风的土壤,直接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必须
坚决予以铲除。二是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国法的具体体现。
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禁止违
规从事营利活动有明确规定,划出了红线,亮明了底线。开展
专项整治,就是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刚性约束,让铁
纪发力、禁令生威,确保各项规定落地生根。三是巩固拓展作
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
背。违规营利活动往往与不正之风交织,与特权思想作祟,与
权力寻租勾连,是“四风”问题的变种和延伸。通过专项整
治,能够有效遏制不正之风,进一步涵养新风正气,使党风政
风持续向上向好。
(二)这是净化政治生态、维护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
一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坚实保障。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
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
事营利活动,不仅会败坏社会风气,更会污染地方和部门的政
治生态,导致拉帮结派、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滋生蔓
延。只有彻底清除这些“毒瘤”,才能正本清源,为干事创业
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环境。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
现。公职人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
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营利活动直接损害了市场公平
竞争,破坏了营商环境,更让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产
生怀疑。此次整治,就是要坚决纠正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的行
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三是密切党群
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
员的言行举止,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违规营利
活动背离了党的宗旨,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然会导
致党群干群关系疏远。通过专项整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
的行为,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巩固党的执政根
基。
(三)这是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警醒和关心爱护。
一是划清公与私的界限。作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肩负着
为人民服务的职责使命,就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正确处理
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的关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
线。专项整治的过程,就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纪律教
育,帮助大家进一步明底线、知敬畏。二是构建亲清政商关
系。我们鼓励公职人员主动服务企业发展,但绝不允许借此搞
利益输送。专项整治旨在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与企业家建
立起规范透明的政商关系,既要“亲”而有为、靠前服务,又
要“清”而有界、不越雷池,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
境。三是保护干部健康成长的必要之举。许多违规从事营利活
动的干部,往往是从小节不守、底线失守开始,一步步滑向违
法犯罪的深渊。专项整治就是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
拉一把、警醒一声,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体现了组织对
干部的严管厚爱,帮助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全身心投入
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中。
二、突出重点,精准把握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关键环节
此次专项整治聚焦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
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严肃性。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吃透
政策、掌握要求,确保整治工作不偏向、不走样、全覆盖。
(一)明确整治对象和范围。
一是此次整治对象包括全体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无论
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还是各级各类社会组织中
的党员和公职人员,都在整治范围之内,无一例外。二是整治
重点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特别是掌握审批权、执法
权、监督权、资金分配权、人事管理权等重要权力,以及与市
场主体打交道频繁的部门和岗位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重
点关注,优先核查。三是要加强对退休、离职人员的监管。部
分退休或离职人员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营利的问题也应
引起足够重视,纳入整治视野。
(二)聚焦违规营利活动表现形式。
一是严查违规经商办企业。包括个人独资、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