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公安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
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根据区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安排,我紧扣
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的基础上,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多
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与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
话。在此基础上,我围绕“五个带头”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存
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
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在
将“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上存在
温差。能够深刻认识到“两个确立”是新时代取得一切历史性
成就、发生一切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但在将其全面融入
分管政法工作的具体实践中,还存在思考不深、结合不紧的问
题。例如,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公正执
法司法体制机制”的新部署时,我市及时组织政法各单位进行
了传达学习,但在推动制定我区具体落实方案的过程中,更多
地强调了技术层面和流程层面的优化,对于如何从根本上体现
全会精神所蕴含的政治导向和价值追求,如何确保每一项改革
举措都首先服务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这一根本政治要求,思考
谋划的深度和站位的高度还有所欠缺,未能第一时间将政治要
求细化为可操作、可检验的具体工作标准。二是在运用政治眼
光观察和分析社会问题上存在偏差。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
多样性和复杂性,有时习惯于从法律、技术、专业的角度去分
析和解决问题,而从政治层面洞察问题本质、把握发展趋势、
防范化解风险的敏锐性还不够强。比如,在处理几起因老旧小
区改造引发的群体性信访事件中,我初期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
安抚群众情绪、协调施工方和居民代表进行法律调解上,力求
案结事了。但在后续的复盘中才意识到,对事件背后可能存在
的,因基层治理体系不完善而导致的党群关系疏远、群众对政
府信任度下降等深层次政治风险,未能做到早发现、早研判、
早处置,体现了政治判断力的不足。三是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
策部署的系统性和穿透力上存在落差。对中央及省市委的重大
决策部署,能够做到闻令而动、坚决执行,但在推动政策“最
后一公里”的落地见效上,还存在力度层层递减的现象。以推
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为例虽然多次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强
调要深挖彻查“保护伞”,但在实际督导中,对公安、检察、
法院等部门的协同作战机制建设抓得比较紧,而对于如何推动
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线索移交、协同办案方面建立更深
层次、更高效的联动机制,所做的具体协调和制度设计还不够
深入,导致个别案件在“打财断血”和深挖彻查环节进展相对
缓慢,影响了整体斗争成效的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在理论学习的
深化内化上仍有不足。虽然能够坚持参加区委中心组学习和政
府党组的集体学习,但有时存在“学过等于学好”的错误认
识,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在个人自学上投入的时间和精
力还不够。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
些原创性理论、战略性思想,满足于知其然,对其所以然,所
以必然的内在逻辑和深刻内涵,钻研得不够透彻。比如,在学
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时,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十一个坚
持”能够熟知熟记,但在如何运用其世界观和方法论去指导解
决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难题,如行政执法“宽松
软”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的平衡问题,思考和探索还不够深
入,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党性分析的
经常性和深刻性上仍有不足。参加组织生活会时,能够坦诚地
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但会后主动“照镜子、正衣冠”的自觉
性还不够。有时以工作繁忙为借口,静下心来反思自己思想动
态、审视自己党性修养的时候不多,对于一些苗头性、倾向性
问题,没能及时进行深入的自我剖析。例如,有时看到基层政
法干警因长期超负荷工作而产生怨言时,内心会产生同情,进
而在推动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一些硬性措施时,可能会不
自觉地考虑“会不会加重基层负担”,这种“人之常情”的想
法,实质上是未能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最高标准来要求自
己,党性原则的坚定性在潜移默化中有所松懈。三是在传承红
色基因、砥砺初心使命上仍有不足。作为在红色土地上成长起
来的干部,对党的历史和革命传统有着深厚的感情,但如何将
这份感情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做得还不够。在日
常工作中,更多的是考虑如何完成年度任务指标,如何推动分
管领域的工作在全市排名中争先进位,而对于自己所做的每一
项工作是否都真正践行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
复兴”的初心使命,拷问得不够。比如,在规划2025年全区公
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时,我更关注的是服务站点的覆盖率、法
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数等量化指标,而对于偏远乡镇的群众是否
能真正享受到便捷、高效、暖心的法律服务,对于特殊困难群
体的法律需求是否得到了充分满足,通过实地走访、蹲点调研
等方式去切身体会和检验得还不够,为民情怀的根基扎得还不
够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在
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上存在“脚力”和“心力”的差距。
能够按照要求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定期到基层联系点调
研、接访。但在调研过程中,有时存在“被安排”的现象,与
基层干部交流多,与普通群众的深入交流少。比如,今年下半
年,为化解一个持续多年的社区邻里纠纷我带队到该社区现场
办公,听取了社区干部和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提出了解决方
案。但事后回想,自己更多的是扮演了一个“裁判员”的角
色,急于定分止争,而没有花足够的时间去了解纠纷背后更深
层次的社区治理问题,没有真正坐到群众的炕头上,听听他们
对社区管理、物业服务等方面的真实想法和诉求,服务群众
的“最后一米”还没有完全打通。二是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上存在“事前”和“事中”的差距。能够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
和集中统一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但有
时为了提高议事效率,对于一些自认为“问题不大、方向明
确”的工作,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区长办公会议讨论前,与
班子其他成员特别是分管领域关联不大的同志沟通酝酿不够充
分。例如,在推动我区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大项目
时,由于项目专业性较强,我在会前主要征求了政法委、公
安、财政等直接相关部门的意见,认为方案已经比较成熟,对
于可能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数据安全等需要其他班子成
员把关的环节,沟通铺垫不足,虽然最终议题得以通过,但这
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民主决策的程序严谨性。三是在权
力观的自我约束上存在“台上”和“台下”的差距。能够时刻
提醒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
务。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不自觉地流露出“职务身份”带
来的优越感。比如,在下基层检查工作时,虽然三令五申要求
轻车简从,但对基层单位超出常规的接待安排,有时碍于情
面,没有当场坚决拒绝,而是采取了默许的态度。这种行为虽
然没有违反明确的纪律规定,但实际上是在思想深处对特权思
想、特权现象的警惕性不够高,未能时刻做到慎独慎微、防微
杜渐,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的“严”和“实”还有差距。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在应对风险挑
战的斗争精神上有所弱化。随着工作环境和岗位的变化,锐意
进取、攻坚克难的劲头相比以前有所减退,求稳怕乱的思想有
所抬头。面对一些历史遗留的“硬骨头”,有时会产生畏难情
绪,习惯于用常规办法、线性思维去解决,缺乏“逢山开路、
遇水架桥”的闯劲和韧劲。例如,在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构建多
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过程中,对于如何有效整合法院、司法、
信访、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实质化的联
动调解平台,虽然进行了一些探索,但当遇到部门间因职责、
利益等因素产生的推诿扯皮现象时,有时采取的是“多开会、
多协调”的渐进方式,而缺少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从体制机
制上进行大刀阔斧改革的勇气和魄力。二是在树立和践行正确
政绩观上存在偏差。主观上希望能够多为*的发展做些实事,但
在实际工作中,有时急于求成,对一些打基础、利长远、见效
慢的工作,投入的精力相对较少。比如,在政法队伍建设
上,我比较重视通过组织业务竞赛、评选先进典型等方式来激
励队伍,这些工作容易出成绩、见效快。但对于加强干警日常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疏导、职业生涯规划等人文关怀方面
的工作,虽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