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材料用典】非义之事,不
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
【例文】战国时期,齐国田稷的部下曾献金百镒,田母问清
来源后当即训斥:“吾闻士修身洁行,不为苟得。竭情尽
实,不行诈伪。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
家。”田稷闻言满脸羞愧,随即将百金原封不动退还部
下。“洁己”要求始终保持一种高度的警觉和主动净化的能
力,如同守护一眼清泉,须时常清理飘落的枯叶与滋生的苔
藓,方能确保其源头活水清澈如初。(中国纪检监察报《洁己
方能不失己》)
【典故】出自汉代 刘向《刘田稷母》,竭情尽实,不行诈
伪。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
【释义】意思是,不符合道理的财物不要取,不符合道理的
事情不可做。
【赏析】古人讲,“从善如登,从恶如崩”。自我检视、自
我净化是防微杜渐的日常功课,从政履职必须把廉洁自律作为
一种终身追求和生活习惯,日积月累,常抓不懈。素有青天美
誉的宋代包拯尚廉拒腐,他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
之贼也。”清廉的官员,就是百姓的表率;而贪赃枉法的恶
吏,就是万民的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