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2025年组织生活会班
子对照检查材料(六个对照)
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统一部
署,*支队党支部委员会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
议、普遍进行谈心谈话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本次组织生活会要求的六个方面重点内
容,深入查摆支部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并研究制
定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支部班子对照六个方面要求,坚持刀刃向内,深入查摆出以下问题:
(一)理论武装系统性深入性结合度有待提升
一是理论学习“消化吸收”转化效果不强。支部虽能坚持“首学”制度,2025年组织
集中学习**次,但部分班子成员满足于“读过了”“学过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国家安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缺乏系
统性钻研和前瞻性思考。例如,在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时,更多是传
达文件要点,结合有组织犯罪新形态、新趋势开展专题研讨不足,将全会关于完善
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要求转化为侦查打击策略的主动谋划不多。二
是“悟原理”的深度和自觉性不足。班子成员在领学导学中,有时照本宣科多,联系
侦查实践中的复杂情况、干警思想实际进行深刻阐释少,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
个别同志在撰写学习心得时,存在摘抄拼凑现象,未能真正将党的创新理论内化为
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理论指导实践存在“温差”。面对利用信
息网络实施新型有组织犯罪等挑战,班子运用党的创新理论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
分析形势、破解难题的能力有欠缺。在谋划2025年专项工作时,虽然强调了政治引
领,但在具体方案中如何体现“统筹发展和安全”等理念,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具
体,存在“说做两张皮”的倾向。
(二)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的穿透力创造力尚需加强
一是贯彻落实中的“中梗阻”现象偶有发生。支部班子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
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各项决定。但在将上级关于扫黑
除恶常态化的宏观部署转化为本支部具体行动时,有时存在机械执行、等靠上级细
化方案的情况。例如,在接到某跨区域涉黑线索核查指令后,前期主要等待市局层
面协调,主动对接相关地区、整合内部资源开展先期研判的主动性不够强,一定程
度上影响了核查效率。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不充分。班子能
够认识到有组织犯罪侦查工作服务全市安全稳定大局的重要性,但在如何“更好发
挥**‘三大功能’‘四大作用’”方面,结合支部实际思考不深、落地不实。例如,在推动
扫黑除恶与行业领域整治深度融合上,满足于完成移送“三书一函”的数量指标,对
后续整改效果的跟踪问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支部层面的协调推动力度不
足,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未得到充分调动。三是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范性有瑕疵。
班子成员能够做到对党忠诚老实,但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上,有时存在“怕麻烦”心理
或认为“业务工作为主”。去年第三季度,支部一名委员因紧急跨省办案,行程变更未
能第一时间按程序向支部和上级口头报备,仅事后补了手续,反映出制度执行不够
严格规范。
(三)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战斗性锤炼不足
一是“三会一课”内容形式创新不够吸引力下降。2025年支部按规定召开党员大
会*次、支委会**次、党小组会**次,讲授党课*次,但部分活动存在“程式化”问题。
主题党日有时与业务工作简单捆绑,去**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后,未能及时组织党员
结合群众反映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活动“党味”不浓,教育功能弱
化。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班子查摆问题有时避
重就轻,用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相互批评多以“希望”“建议”开头,诸如“在督办某
涉恶团伙案时,存在求稳怕错思想,导致侦查节奏偏慢”等直指要害的批评较少,“红
脸出汗”未能成为常态。三是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实效性打折扣。班子全年开展谈心
谈话**人次,但较多集中于职务变动、工作调整或出现苗头时,常态化思想交流不
够。与长期在外办案的党员民警谈话,多关心生活困难,对其思想动态、面临的压
力疏导不足,未能完全发挥谈心谈话凝聚思想、解决问题的功能。
(四)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存在短板
一是日常监督抓早抓小不够敏锐。支部班子履行直接管理监督党员职责,但有
时对党员的监督管理融入日常业务不够紧密。例如,个别党员在连续侦办大要案
后,产生了松懈厌战情绪,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有所下降,班子未能第一时间察觉
并进行提醒,直到民主评议党员征求意见时才有所反映。二是先锋模范作用在攻坚
克难中引领不够突出。虽然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但结果运用与激励担当作为结合
不紧。在组建某重大涉黑案件专案组临时党支部时,虽然考虑了业务能力,但在有
意识地给优秀党员干警压担子、搭平台,并以此示范引领方面,谋划不够深入。三
是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实效有待提升。支部**名党员均完成了到居住地社区
报到,但存在“报而少到”或“到而无效”现象。部分党员参与社区活动仅限于节日慰
问,结合自身专业,主动为社区提供扫黑除恶法律咨询、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不
高,报到服务流于形式。
(五)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
一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主动性不强。支部虽然要求党员在办案中注
重倾听群众呼声,但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的机制不健
全。2025年,支部受理的线索中,群众主动举报占比不高,反映出在发动群众、依
靠群众方面做得不够。有群众反映,在配合调查后,对案件后续进展知晓度低,支
部在规范回告反馈、做好被害人安抚工作上,缺乏统一要求和有效监督。二是网
上群众路线走得不够扎实。支部建立了工作微信群,但主要用于发布通知,利用网
络平台宣传扫黑除恶政策、典型案例,与网民互动、收集涉网犯罪线索的主动性不
足。个别党员民警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对敏感话题转载评论较为随意,支部虽有过
提醒,但未建立常态化的网络言行监督引导机制。三是组织志愿活动与业务结合不
紧密。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的志愿活动,如路口执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