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驻纪检组长 2025 年民主生活会对
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委关于召开 2025 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部署要求,
我紧扣本次会议主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关
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
会精神。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结合自身工作
实际,全面查找自身在思想、政治、能力、作风、廉洁等方
面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我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
改方向,形成了这份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现将对照检查情况
报告如下,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仍显不足。尽管能够坚持政
治理论学习,但有时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对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理解,多停留在字面,深入思
考不够,联系实际不紧,未能真正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例如,在面对驻在部门的一些复杂问题时,有时未能第一时
间从政治高度去分析和把握,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
治执行力尚需进一步增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刻内
涵和重大意义,有时理解得不够透彻,未能完全将其转化为
指导纪检监察实践的强大思想武器。
二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提高。在日常工作中,
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意识形态领域、干部思想动态
方面出现的新苗头、新倾向,未能及时捕捉、深入研判,有
时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例如,在个别干部中出现的“躺
平”心态、不作为慢作为现象,虽然能够进行批评教育,但对
这些现象背后的政治原因、思想根源挖掘不够深,未能将其
上升到政治立场、政治纪律的高度去认识和解决,缺乏透过
现象看本质的政治穿透力。
三是政治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仍需提升。作为派驻纪
检组组长,首要职责是政治监督,但有时在具体实践中,政
治监督与业务监督结合不够紧密,存在监督泛化或过于聚焦
个案的现象。例如,对市政府办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
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的情况,虽然开展了监督检查,但更
多侧重于检查文件传达、会议召开等形式,对具体执行效果、
实际成效的监督评估不够深入细致,未能完全做到“透过业务
看政治,透过现象看本质”,政治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
充分。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党性锻炼和修养有所放松。随着职务的晋升和环境
的变化,有时自我要求有所降低,党性锤炼的主动性和自觉
性有所减弱。例如,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时,虽然能够发言
表态,但对照党性要求进行深刻剖析的“辣味”不够,有时存
在“老好人”思想,对同志提出的意见建议接受不够彻底,思
想上存在“差不多就行”的倾向。对一些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可
能面临的风险挑战,未能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警钟长鸣的意
识有所淡化。
二是艰苦奋斗的作风有所退化。面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
工作的繁重任务,虽然能够保持勤勉敬业,但在面对基层工
作的艰巨性、复杂性时,有时存在畏难情绪,下基层调研的
频次不够高,深入一线了解实情不够彻底。例如,在开展一
些专项监督检查时,有时更习惯于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
等方式,缺乏“蹲下去”体察民情的耐心和恒心,未能完全做
到与群众同甘共苦、打成一片,与基层干部群众的血肉联系
有所弱化。
三是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利器运用不够充分。在民主生活
会上,虽然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有时对自身存在的
问题,剖析不够深刻,往往止步于表面现象,未能触及思想
灵魂深处。对班子成员和分管干部的批评,有时碍于情面,
没有做到直截了当、刀刃向内,导致批评意见“温吞水”,缺
乏真刀真枪的思想交锋。这种“一团和气”的背后,反映的是
党性原则不够强,对同志不够负责。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宗旨意识不够牢固,群众观点有所淡化。作为纪检
干部,我深知要以人民为中心,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在
脱离群众的倾向。例如,在处理一些信访举报或群众反映的
问题时,虽然能够按程序办理,但耐心细致倾听不够,对群
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有时未能站在群众立场上换位思考,设
身处地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导致解决问题不够彻底,群众满
意度不高。我去年处理的群众信访件中,约有 x%的件次存
在二次甚至三次信访的情况,这从侧面反映出我解决问题不
够彻底、服务群众不够到位的短板。
二是对组织的敬畏心有所减弱,执行制度不够严格。虽
然时刻强调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但在一些具体事项上,有时
存在纪律松弛现象。例如,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方面,对一
些自认为“小事”或“不重要”的事项,有时未能及时、主动向
组织请示报告;在干部管理方面,对驻在部门一些干部存在
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顾及情面,没有第一时间严肃
提醒和纠正,未能做到对干部严格管理、真管真严、长管长
严,体现出对组织原则和制度执行的敬畏心不足。
三是对法纪的敬畏感不够强烈,风险意识有所欠缺。作
为纪检监察干部,我深知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重要性,但
有时仍存在以经验主义代替法规制度、以情面代替原则的情
况。例如,在审查调查工作中,虽然能够严格依规依纪依法,
但在案件办理的细节把握上,对一些程序性要求未能做到尽
善尽美,有时存在瑕疵。对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的
学习掌握不够及时全面,未能完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导致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对一些复杂问题的处理不够严谨细
致,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担当精神不够足,攻坚克难的勇气有待提升。面对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
势,有时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在推动一些创新性、突破性
工作上瞻前顾后,缺乏敢闯敢试的锐气。例如,在探索派
驻监督的有效路径,特别是在如何将监督融入驻在部门日常
业务,实现精准监督、靶向监督方面,虽然进行了一些尝
试,但未能形成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创新举措,在啃“硬骨头”、
趟“深水区”上,魄力不足。
二是创新意识不够强,推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办法不
多。工作中习惯于用老办法、老套路解决新问题,对新时代
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研究思考不够深入,创新
思维不足。例如,在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督质效方面,虽然
有所涉猎,但未能系统性地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
有效融入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导致监督方式方法相对传统,
工作效率和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斗争精神有所欠缺,对歪风邪气亮剑不够坚决。在
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虽然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并全面巩固,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