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公安局局长 2025 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
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召开 2025 年度民主
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深入学
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
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深
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要求,聚焦“带头强化政
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带头敬畏人
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带头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带头坚决扛起
管党治党责任”六个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
话,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全面查摆问题、深刻剖析
根源,并对照违规吃喝、酒驾、公车私用等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深
刻反思,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
告如下,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 XX 县公安局局长,我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守公安职
责,全力推动全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
持续稳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但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公安工作新形
势新任务,通过深刻自查,发现自身在六个方面仍存在一些差距
和不足,具体如下: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实效不足。虽然能够按时参加各
类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
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内容,但存在“被动学习多、主动
钻研少”“通读多、精读少”的问题,对理论知识的系统性、深
层次把握不够,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的
思考不深、研究不透,未能完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
的思路、推动工作的举措、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在学习党的
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要求时,仅满
足于掌握基本表述,没有深入分析我县公共安全领域存在的短板
弱项,也没有形成针对性的改进方案,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发挥
不够充分。
二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判断力有待提升。面对新形势下复杂
的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和社会矛盾,有时存在“重业务、轻政治”
的倾向,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政治本质把握不够准确,
未能及时从政治高度分析研判、防范化解。比如,在处理一些涉
众型民事纠纷引发的信访问题时,更多关注纠纷本身的化解,对
背后可能存在的政治风险警惕性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此类问题
如果处置不当,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党的形象,缺乏前瞻性
和主动性。
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的执行力不够强。
在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过程中,有时存在“照搬照抄、机
械执行”的情况,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
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例如,在落实上级关于常态化开
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时,虽然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
员会议,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排
查整治不够深入,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摸排不够细致,
导致部分工作成效未达预期,未能完全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
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的实际成效。同时,在保持战略定力、
增强必胜信心方面,面对公安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有时会出
现畏难情绪,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和韧劲。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的坚定性有待进一步强化。虽然能够始终坚守
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但在面对各种诱惑和考验时,有时会出现
思想松懈的情况,对理想信念的内涵理解不够深刻,缺乏持之以
恒的锤炼。例如,在日常工作中,有时会注重业务指标的完成,
忽视了理想信念的持续提升,没有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
身的思想和行为,对“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的初心使命感悟不够深刻,党性修养的自觉性不够强。
二是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够深入扎实。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
过程中,存在“浅尝辄止、学用脱节”的问题,对党章的核心要
义、党规党纪的具体要求掌握不够全面、不够精准,未能将其完
全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比如,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内容时,更多是通
读一遍,没有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对一些纪律
红线的把握不够清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出现纪律意
识松懈的情况,未能时刻以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身言行。
三是党性锻炼不够经常、不够严格。在工作中,有时会把自
己当作“业务干部”,忽视了自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
党性锻炼的主动性不够,参加党组织生活时,有时存在“走过场”
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严肃认真,未能真正做到红脸
出汗、排毒治病。同时,在修身律己方面,有时存在“小节不拘”
的思想,认为一些小事无关紧要,没有时刻以党性原则正心明道,
对自身的道德品质要求不够高,厚植为民情怀的主动性不够,服
务群众的宗旨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践行群众路线不够扎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有
力。虽然能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定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开展调研,但调研存在“走马观花、流于形式”的情况,往往是
听汇报多、实地走访少,问干部多、问群众少,未能真正了解群
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例如,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户籍办理、交
通管理、治安防范等问题时,有时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情
况,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虽然进行了回应,但后续跟踪问效不够
到位,导致问题解决不彻底、群众不满意。同时,在加大保障和
改善民生力度方面,结合公安职能的举措不够多,对一些困难群
众的帮扶不够精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主动性不够。
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在主持县公安局党委工
作过程中,虽然能够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但有时存在“主
导过多、倾听不够”的情况,在研究一些重大工作、重要事项时,
虽然征求了班子成员的意见,但对一些不同意见的听取不够充分,
未能真正做到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同时,在严格执行领导班子
议事决策规则方面,有时存在程序不够规范、记录不够完整的情
况,对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未能完全做到全程留痕,防止
独断专行、搞“一言堂”的意识和举措不够到位。
三是敬畏法纪的意识不够强烈,规范权力运行不够严格。虽
然能够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但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