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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党员干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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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党员干部 2025 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 检查发言材料 按照局机关党委关于开好 2025 年度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我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 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基层民政机构、服务对象和同事 意见建议、坦诚进行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 照初心使命、对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结合市民政局 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改革等核 心工作实际,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 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始终牢记民 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在思想 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对照新时代民政 工作“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专业性”的要求,仍有不小差 距。一是政治忠诚的践行不够精准深入。能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 央关于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局机关党委的工作 要求,但在将政治忠诚融入民政具体业务的全过程、各环节不够 紧密,有时存在“业务归业务、政治归政治”的脱节现象。比如 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等工作中,更多关 注政策执行的完成率,对工作背后蕴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 展思想和政治意义思考不深,未能始终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保 障民生福祉的政治高度谋划推进工作,政治引领业务的作用发挥 不够充分。二是政治能力的提升不够持续有力。面对新形势下民 政工作的复杂挑战,比如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组织监管难度增 大、困难群众需求多元化等,自身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 治执行力仍需提升。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时,有时停留在传达学习、表面领会层面,对其 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把握不够透彻,未能结合市民政局工作实际, 精准转化为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举措。比如在应 对人口老龄化工作中,对上级部署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居家社 区养老服务提升等任务,缺乏从政治高度预判风险、统筹协调的 意识,导致部分工作推进不均衡,与群众期盼存在差距。三是理 论学习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按时参加局机关党委组织的集中学习,但个人系统性、沉浸式自 学相对不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有 时存在“浅尝辄止”的情况,对理论的内在逻辑和实践指向把握 不够系统完整。尤其是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高 质量发展的实际能力方面,思考不深、举措不实,比如在学习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未能有效运用到社会救助、基 层治理等工作中,对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破解思路不够开 阔、方法不够灵活,理论指导实践的效果不够明显。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始终注重加强党性修 养,自觉践行党员义务,努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但对照党 章党规党纪要求和新时代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标准,仍有不少欠缺。 一是理想信念的持续滋养不够到位。在长期和平环境和复杂社会 思潮影响下,有时对坚定理想信念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 自我激励、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主动性 有所减弱。作为民政干部,每天面对的是困难群众、老年人、残 疾人等特殊群体,肩负着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但有 时在工作中出现懈怠情绪,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本 质上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党性修养不够扎实,未能始终以坚定 的理想信念支撑民政工作的初心使命。二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 性有待增强。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要求,参加“三会一课”、 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但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 存在“老好人”思想和“走过场”倾向。对自身深层次问题的揭 露不够彻底,自我批评多是谈表面现象、找客观原因,缺乏刀刃 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在相互批评时,顾及同事情面,多是 “点到为止”,不敢动真碰硬、直面问题,未能真正达到“红脸 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也未能充分发挥帮助同志、增进团结、 促进民政工作提质增效的应有作用。三是党性锤炼与民政履职结 合不够紧密。党性修养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 上,但自身有时存在党性锤炼与民政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 比如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工作中,未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 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民政相关工作不 够主动;在面对民政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时,有时缺乏敢于担当、 勇于负责的党性觉悟,习惯于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未能以坚强 的党性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民政系统“为民爱民、爱岗敬业、务实担当、廉洁自律”的 优良作风方面,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始终牢记 民政工作的本质是“为民服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和国家 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但对照“三个敬畏”的高标准、严要 求,仍有改进空间。一是敬畏人民的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民政工 作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敬畏人民就是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 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自身有时存在官僚主义倾向。深入 基层、深入群众“蹲点”调研不够经常,多是通过基层民政部门 上报材料、召开座谈会等间接渠道了解情况,亲自深入社区、村 社、养老机构、救助对象家中,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面对面交 流的机会不多。对群众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服务等方面 的真实想法、迫切需求体察不够直接、不够细腻,导致一些民政 工作举措与群众期盼脱节,比如在制定社会救助政策配套措施时, 未能充分听取困难群众意见,部分政策执行起来不够贴合实际, 未能真正实现“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目标。二是敬畏组 织的纪律观念不够强烈。能够自觉服从组织决定、遵守组织纪律, 但在执行组织安排、参与集体决策时,仍有不足。在参与局机 关重大工作决策时,对自身分管范围外的事项,思考不够深入、 建言献策不够主动,缺乏“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在推动组织部 署的民政工作落实中,面对跨科室、跨领域的协调任务,有时不 够主动、不够积极,存在“等靠要”思想,未能主动担当作为, 影响了工作推进效率。同时,向组织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够及 时全面,有时存在“报喜不报忧”的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隐瞒不报、拖延不报,违背了敬畏组织、服从组织的基本要求。 三是敬畏法纪的底线思维不够牢固。能够自觉学习党的纪律规矩 和民政领域法律法规,但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对《中国共 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救助暂行 办法》《养老机构管